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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 這是樂壇,不是好萊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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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不聽搖滾、不懂英語的人,也會跟著節拍,吼上幾句:It’s.My.Life。

邦-喬維,也是為數不多的,在九十年代之後依然能夠撐起硬搖滾大旗的頂級樂隊。

和《加州旅館》一樣,這首歌是樂隊必然要在第一輪版權選擇的兩首歌中拿走的。

最後一首,則是Nirvana樂隊的《Something.In.The.Way》。

這首歌繼承了Nirvana樂隊的一貫風格,在樂器的演奏上沒有太大的難度,甚至可以說是非常的簡單。

但是在唱的部分,卻有很高的要求,才能完美地表達出歌里的情感。

僅僅只是這一首歌的人聲,就用去了羅傑近兩周的時間才完成。

當只剩下難度最高的三首歌時,時間已經來到了九月。

留給樂隊的時間,剛剛好還剩下一個月,不多不少。

「我們還有一個月,最多五周的時間。」

羅傑開口道:「《加州旅館》至少需要兩周,另外兩首歌我們要加快進度。」

「《Royal.Orleans》的伴奏已經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再有三到五天就可以搞定。」

這首歌最難的部分就是鼓,理查森最有發言權:「《Black.Sabbath》的話……安妮?」

這首充滿邪惡味道、大量使用減五度三全音的重金屬搖滾,最困難的地方就在吉他上。

「伴奏部分一周絕對夠用。」

安妮看向羅傑,開口道:「剩下的就看你了。」

這幾首歌的人聲部分都不難,但也簡單不到哪去,多長時間能錄好,羅傑自己也說不準。

「這樣吧,我先用粗錄的DEMO去錄人聲,如果時間來得及,就和你們一起錄《Black.Sabbath》。」

羅傑猶豫了一會,開口道:「如果時間來不及,貝斯就交給格雷西來彈。」

《Royal.Orleans》的貝斯是羅傑自己彈的,已經錄完了。

現在就只差最難的鼓,讓格雷西陪著錄歌一點問題都沒有。

不過《Black.Sabbath》這首歌,羅傑原本的打算,是自己來彈貝斯。

雖然這首歌的貝斯難度也不高,但也不是那種簡單的蹦蹦蹦蹦。

格雷西的水平和羅傑比起來,畢竟還是有一點差距的。

要達到錄製的要求肯定是足夠,效果也不會差到哪去,但效率上就不好說了。

羅傑十遍以內能搞定的錄音,格雷西起碼要錄上三四十遍。

不過羅傑畢竟還要分心人聲的錄音,如果在那邊卡住了進度,反而是讓格雷西來錄伴奏更快一些。

「克里斯蒂安先生。」

羅傑正打算離開,瑪格麗特快步趕了上來,壓低聲音問道:「根據合同,第二筆帳期還有不到一個月結算,需要提前催一下嗎?」

瑪格麗特說的,是《We.Will.Rock.You》第二筆款項,和《怪胎》專輯第一筆款項的分帳。

按照合同,這兩筆款項都是在九月到十月之間結算。

「提前半個月去催吧,沒必要太早。」

羅傑考慮了一會,問道:「最近的日程上,還有其它安排嗎?」

「樂隊在下一周需要集體出席先導單曲的發布會。」

瑪格麗特低頭看了一下手中的計劃表,繼續說道:「您個人授權給【閃現】樂隊的歌也快到分帳的時間了。」

「那筆錢讓西奧多去催就行了,你轉告他一下。」

只是很低比例的分成,羅傑連專門的會計師都沒有聘請。

這點小錢,也不值得太過麻煩,讓西奧多有空的時候去催促一下就夠了。

反正這筆錢里有西奧多的佣金分成,在金錢面前,經紀人永遠都是工作最積極的職業之一。

「還有一件事。」

瑪格麗特拿出一封信,說道:「音樂人協會第二次向您發出邀請,希望您能成為工會成員。」

在《怪胎》專輯之後,羅傑就滿足了加入工會的最低要求。

不過考慮到工會的收費,羅傑並沒有向音樂人協會、作曲家協會和作詞家協會發出入會申請。

如果僅僅只是幾千美元的入會費和年費倒還罷了,但每一個工會備案項目,都需要長期按百分比繳納一定的收入分成。

雖然工會的力量很強大,但羅傑並不認為工會的服務值這個價。

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三的分成?

這都趕得上律師的收費標準了。

而工會所能為樂壇從業者提供的幫助,遠遠比不上一個精通娛樂法的律師。

三大音樂工會對這個行業的約束力確實存在,而且影響力還不小。

但以羅傑的身份和地位而言,工會能夠給羅傑帶來的好處,羅傑自己就能拿到,根本不需要通過工會。

僅僅從收費和服務的價值來考慮,樂壇的工會,遠遠不如好萊塢的工會有用。

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好萊塢的從業者,幾乎每一個人都會加入相應的工會。

但在樂壇……

想要加入工會的達不到門檻,而達到門檻的大部分人都不願意付這筆錢。

羅傑同樣也不願意。

事實上,很多大牌的歌手和樂隊,都不是工會的成員。

這是樂壇,又不是好萊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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