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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5章 激流金屬專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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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忽然拽住了羅傑的衣領,眼巴巴地看向羅傑:「人家要玩吉他solo嘛!大段的那種!」

和大多數喜歡表現自己的吉他手一樣,安妮同樣喜歡在一首歌里出現大段花哨而華麗的吉他solo。

比如《天堂的階梯》,比如《One》等等。

事實上,稍微自認有些實力的吉他手,都喜歡這麼做。

炫技只是一部分,另外,有了足夠多展現自己能力的機會,也可以獲得更多歌迷的關注和崇拜。

激流金屬中,吉他riff的普遍特點是支離破碎,被拆解成了一個個碎片,沒有大段的、連貫的solo旋律。

當然,非要加上一大段吉他solo進去,也不是不可以,比如金屬之王Metallica就經常這麼做。

如果安妮沒有提出這個要求的話,通常而言,羅傑是不會刻意往一首歌里添加上一大段吉他solo的。

因為沒有那個必要。

在樂隊過去的作品中,安妮表現的機會足夠多,也不差這一次兩次的。

而且,若是刻意去增加上一段吉他solo,做得好一些也就罷了,若是不小心搞砸了,反而會將一首原本還不錯的歌拉低上一個檔次。

——這也是很多新樂隊經常犯的錯誤。

不過,既然安妮已經提出了這個要求,羅傑也不會反對。

「這樣吧,吉他solo的部分我空出來。」

羅傑想了想,開口道:「到時候你自己設計一段旋律補充進去,只要不破壞歌和專輯的整體性,隨便你怎麼折騰都行。」

「隨便我怎麼折騰?」

安妮眼睛一亮,連忙追問道:「就算我在一首歌里加進去五分鐘以上的吉他solo也可以嗎?」

「不要太過分了,親愛的!」

羅傑伸出手指,輕輕在安妮腦門上彈了一下:「這是一張激流金屬專輯!」

「疼!」

安妮捂著腦門,露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你打我~!嗚嗚嗚,你不愛我了~!」

「別鬧了,我根本沒有用力!」

羅傑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嘴上這麼說著,卻是將安妮摟進了懷裡,輕聲安慰了起來。

……

「咳。」

過了不知道多久,一聲咳嗽打斷兩人的虐狗行為。

依耶塔-哈森不知道什麼時候走進了房間,面無表情道:「雖然很不想打擾你們,但是你吩咐過,和Spotify有關的消息必須第一時間送到你手上。」

「那邊的談判有結果了?」

羅傑從依耶塔-哈森手中接過文件,翻了幾頁,就露出興奮的表情:「盧卡這次幹得漂亮!」

依耶塔-哈森帶來的,是【量子音樂】投資Spotify的合同複印件,已經做出了重點條款的標註。

雖然合同足足有幾十頁之多,但羅傑只需要關注那些標註出來的重點,看起來倒也很快。

沒花多久,羅傑就翻完了合同。

總體上而言,重要的條款並不算多,其中最核心的一條,就是投資資金以及持股比例。

在多輪談判之後,【量子音樂】和Spotify達成了一致,注資2.5億美元,換取Spotify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以及上市之前每一輪融資的「等比例優先投資權」。

也就是說,只要【量子音樂】肯參與到Spotify未來的每一輪融資當中,一直到Spotify上市,【量子音樂】都可以保有這家平台百分之三十的股權。

這個數字,也讓【量子音樂】超越了Spotify的兩位創始人,成為最大的股東。

——當然,兩位創始人手中的股份相加,還是要比【量子音樂】更多的。

而且根據協議中的條款,在兩位創始人沒有重大過錯的前提下,【量子音樂】需要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上,儘可能地支持丹尼爾-艾克和馬丁-洛倫森。

——這項條款的約束力度不大,畢竟「重大過錯」這個前提條件,有很多文章可做。

依照這百分之三十的股權比例,量子音樂同時得到了四個董事會的席位,這也讓Spotify的董事會成員人數一舉突破兩位數,達到了12人。

至於這四個席位,羅傑早就有計劃,自己、安妮、胖子,以及盧西恩-格蘭奇,一人一個。

至於賈森,反正他也不喜歡參與這些商業活動。

按照價值來計算,【量子音樂】付出的籌碼顯然不值2.5億美元。

因此,在這份協議當中,還加入了一個額外的條款:【量子音樂】旗下,超過125萬首的歌曲版權,必須要加入到Spotify平台,並且除了仍舊以付費下載為主要盈利點的Tunes以外,不允許在其它數位音樂平台上架。

也就是說,這差不多是一個排他性的協議。

音樂版權的排他性,也是流媒體時代的一個重要標誌。

一個歌手或者一個廠牌名下的版權,在A平台上架,就絕對不會再去B平台。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企鵝音樂和雲村之間的版權競爭。

旗下的版權加入Spotify平台,本就是【量子音樂】的計劃之一,對於這一點,盧西恩-格蘭奇只是象徵性地爭執了一番,就鬆口了。

在這個條款上和Spotify進行爭論,也只是為了提出另一個條件:抬高競爭對手在數位音樂產業的准入門檻。

本來,【量子音樂】提出的條件是,直接從合約層面限制環球、索尼-BMG,以及華納唱片成為Spotify股東的可能性,但Spotify的高層並不是白痴,沒有同意這樣的條款。

在一番爭執會後,盧西恩-格蘭奇為【量子音樂】爭取到了一項條款:任何和環球音樂集團、索尼-貝斯塔曼集團,以及華納唱片有關的資金想要進入Spotify,無論投資多少,持股上限不得超過百分之五,這一限制同樣適用於三大巨頭的股東和其子公司。

【量子音樂】不可能完全壟斷流媒體音樂平台,為競爭對手設置足夠高的准入門檻,就已經足夠了。

如果完全杜絕了三大進入Spotify的可能,無論Spotify發展得多好,三大完全有能力重新找一個合作方,或者乾脆自己建立一個。

事實上,在羅傑的前世,Spotify的股東名單中,不但有三大巨頭,幾乎所有大一些的唱片廠牌,都或多或少地持有部分Spotify的股權。

正是因為這一點,Spotify才能得到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正版數位音樂的授權。

單憑一家【量子音樂】的版權庫,足以讓Spotify有一個不小的發展,但要發展到後世近乎於壟斷的地位,卻是絕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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