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局外人(1/2)
「【量子娛樂】的理念一向是追求雙贏,一旦達成合作,我們雙方都可以從中獲利」
喬爾-李笑著說了一句,隱晦地反駁了金英敏的論點。
從合作的內容來看,這確實是一次雙贏。
不同點在於,和SM公司預期中的「打開歐美市場」不同,而是雙方聯手「深度開發亞洲市場」。
亞洲的市場確實足夠大,而且因為不可描述國度的經濟正在快速發展的緣故,未來的前景也是非常可觀的。
但僅僅只占據亞洲市場,而且還只是部分份額,對SM公司來說,無論是公司發展的野心,還是從抗風險角度來衡量,都有些讓人感到稍稍失望。
想了想,金英敏猶豫著試探道:「能不能換一種合作方式,例如將SM公司旗下的明星推廣到歐美……」
「如果這件事能輕易做到,貴公司旗下也不會現在還沒有一個真正的『國際巨星』了。」
喬爾-李刻意在「國際巨星」幾個字上加重了語氣。
儘管棒子國娛樂業一貫喜歡將自己人吹捧上天,掛上諸如國際巨星、世界級大導演等等的頭銜,但金英敏顯然還是很理智的,清楚喬爾-李所說的話沒錯。
事實上,縱觀全球的娛樂產業,體育、遊戲等等暫且不算,只說流行音樂和影視,具備對全球範圍進行文化輸出能力的,嚴格按照地域來劃分的話,也僅僅只有三家:好萊塢影視、英國音樂、美國音樂。
後兩者,從某種程度來說又可以歸類到「英語流行音樂」當中去。
而其它一切的類型,無論是音樂還是影視,無論在本土再怎麼火爆,也根本走不出去,充其量也就輻射到周邊地區。
當然,還是有一些例外的,例如功夫巨星布魯斯-李(李小龍)之類,即使是美國人,也都認可他「好萊塢頂尖巨星」的身份。
不過這些「例外」全部都出自影視圈,而在音樂方面,卻是沒有一個「非英語國家」出身的人,能夠在歐美躋身一線的,哪怕像張學友這樣被封為「歌神」的存在,在海外的主要歌迷也是華裔移民和喜歡華夏文化的少數人。
而更加讓金英敏感到尷尬的是,他想遍了所有在歐美取得令人矚目成就的亞裔明星,但卻全部是出自不可描述國度或者島國,沒有一個棒子國出身的。
像是SM公司自己在國內吹捧出來的,諸如寶兒、大腿時代等所謂的「國際巨星」,其影響力也就在東亞地區還算不錯,根本沒有突破口。
這其中的原因說複雜也複雜,但簡單點來總結,就是文化排外性和文化輸出能力之間的差距。
也可以歸結為「歷史原因」,使得英語區有很強的對外文化傳輸能力,而反過來,其它地區想要向英語地區進行「文化輸出」,卻是連門都進不去。
總體上來講,無論是音樂還是影視,甚至是遊戲,都是英語地區向其它地區進行輸出,而從不接受任何的「外來產品」。
再加上另外一個由於「歷史原因」而形成的現象:在許多地區,例如亞洲市場上,對於「出口轉內銷」的明星十分的追捧。
本土明星去歐美走上一圈,找幾個名氣不錯的大牌合作一下,在某些諸如坎城電影節之類的場合露個臉,炒作一下新聞。
甚至於連合作本身都是捏造出來的假新聞,完全就是蹭熱度,這種情況並不罕見。
無論在歐美那邊是否遭受冷遇,回到國內之後,往往立刻就搖身一變,成為「國際巨星」。
這種炒作出來的國際巨星水分很大,但不得不承認的是,這一套路在亞洲市場上確實非常的吃香。
要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到處蹭紅地毯的明星出現了。
在以往,這種出口轉內銷的模式,往往是個體性的行為。
有些是明星自己主動去嘗試,也有的是經紀公司看到機會,主動去推動。
但在過去,這種模式往往都是「個體化」的,而不具備一個普遍性。
金英敏很敏銳地看出,若是能夠與【量子娛樂】合作,完全可以批量製造「出口轉內銷」的「國際巨星」,至少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這種模式是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和盈利前景的。
看到了足夠的盈利前景,雖然沒有達到自己最初的預期,但將SM公司旗下的明星推向歐美市場,本來就只是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金英敏也沒有抱太大的期望。
反而,【量子娛樂】提出的合作模式,更加讓金英敏能夠感受到這其中的「錢途」。
定了定神,金英敏再次開口問道:「關於『幫助【量子娛樂】進入亞洲市場』這一條,SM公司具體要做的是什麼?」
這是雙方合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項條款。
既然是合作,自然不可能是【量子娛樂】光付出,好處都給SM公司。
SM公司也是要利用自己的資源,為【量子娛樂】進入亞洲市場鋪路的。
對於金英敏來說,這次合作的「收益」部分是可以預期的,雖然確切的數字還需要計算,甚至還需要精算師才能完成這部分工作,但現在就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印象。
所以,合作與否,重點就在於「付出」的部分。
若是付出與收益能夠對等,或者至少有利可圖,金英敏才會點頭。
一句「幫助【量子娛樂】進入亞洲市場」,這太模糊,可以做文章的地方也太多了。
「具體到細節方面的話,首先,SM公司必須將自己不做,但與娛樂行業,尤其是唱片業相關的業務交給【量子娛樂】。」
喬爾-李提出了第一個條件。
SM公司畢竟是一家經紀公司,主要的業務是經紀人業務。
就拿流行音樂這一部分來說,SM公司當然可以自己為藝人出專輯、發行唱片,但沒那個必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