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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1章 爭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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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錄音室,下午的錄音已經結束了。

不出意外,一幫人又被胖子拉到了牌桌上。

羅傑開玩笑道:「喂,你們這是在聚眾賭博,小心我去舉報啊!」

「就你事多。」

胖子翻了個白眼,鬱悶地將幾枚籌碼丟在桌上,沖羅傑說道:「每次你一來我就輸錢,是不是咱倆命格不合啊?」

「明明是你自己一直都在輸錢,不要賴在我頭上。」

羅傑反擊了一句,搖搖頭,說道:「真搞不懂你為什麼這麼喜歡賭錢。」

胖子立刻反駁:「這不是賭錢,是玩牌,用腦子的!」

「但我只看到你永遠都在輸錢。」

羅傑聳了聳肩,說了句讓胖子幾乎抓狂的話。

也不知道是牌技不行,還是運氣太爛,反正在羅傑旁觀過的牌局中,胖子永遠都是輸多贏少,而且是十局之中會輸掉九局的那種。

而且往往拿著一手大牌,還很容易被對方的詐唬給嚇得棄牌。

至少在羅傑看來,胖子這傢伙是不怎麼適合玩這遊戲。

但偏偏,胖子就是對打牌這件事樂此不疲。

或許這就和羅傑前世那幾個沉迷遊戲但卻永遠都跳不出青銅坑的朋友一樣,屢戰屢敗、屢敗屢戰。

看了看表,已經是晚上六點多了,羅傑想了一下,說道:「晚上就留在這吃個飯再走吧,我現在去吩咐廚房準備晚餐,你們有什麼想吃的嗎?」

「火鍋,變態辣,謝謝!」

胖子喊了一句,嘴裡還在嘀咕著:「聽說太平洋對岸認為紅色能帶來好運氣,我確實需要轉轉運了……」

某人似乎因為輸錢輸的太多,已經開始迷信起來了。

不過話說回來,沉迷賭博……啊呸,沉迷打牌的人,還真的是沒有幾個不迷信的。

「那個……」

迭戈猶豫了一下,看了看旁邊的幾個員工,說道:「我們就不打擾了,一會回公司還有事。」

有事什麼的明顯只是託詞,他們只是單純的不想在老闆家裡蹭飯。

至於理由,可能會有很多,比如說不願在非工作時間和上司有過多的來往,又比如說只是單純地覺得這種行為不太合適等等。

不過無論是什麼原因,這都不重要。

在職場中,這種現象還是很普遍的,半數以上的員工,都不願意在下班之後還和自己的上司有什麼往來。

羅傑想了想,並沒有勉強,點頭道:「那行,你們有事的話,就自便吧。明天早上錄音照舊,不要遲到。」

「放心。」

迭戈點了點頭,站起身,說道:「那我們就先告辭了,明天見。」

送走迭戈一行,羅傑通過呼叫器,向廚房那邊吩咐,準備一頓火鍋。

應胖子的要求,變態辣的那種。

在羅傑和安妮的家裡聚餐,這對樂隊來說是家常便飯。

畢竟羅傑家的地方最大,廚師也最好。

胖子同樣購置了一棟豪宅,但廚師這個東西,可不是說有錢就能請到讓人滿意的,得需要一些運氣才行。

大多數優秀的廚師,還是更願意自己開一家餐廳,或者起碼也是去一家高檔餐廳里工作,而不是為富豪私人服務。

或許後者可以賺更多的錢,但對一個真正喜歡廚藝的人來說,讓更多的人品嘗到自己做的美味反而是更值得追求的事。

「對了,你們在比佛利山莊的那個房子不是早都裝修好了嗎?到底打算什麼時候搬過去。」

胖子忽然想起了什麼,抱怨道:「你們都說了好幾次要搬家了,結果每次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推遲。要是你們搬到比佛利山莊那邊去,我們住得也能近一點,我就可以每天都過來蹭飯吃了。」

「你還打算把我們家當食堂啊。」

羅傑吐槽了一句,想了一會,說道:「這張專輯完成之後吧,那邊的錄音室只弄了個輪廓出來,設備什麼的都沒有添加進去。你知道的,弄一間專業的錄音室費用太高了,我和安妮覺得沒有必要兩邊都弄得太好。」

羅傑和安妮兩人在比佛利山莊買下的那棟房子,早在夏天的時候就已經完成了交房。

畢竟那是一棟裝修本身就非常豪華的新房,只需要根據兩人的喜好,在細節上做一些簡單的調整,並不會花費太多的時間。

不過,在交房之後,羅傑只是吩咐管家蒂娜-林打發了幾個傭人過去打理那棟房子,並沒有搬過去,而是一直住在馬里布海灘的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裡。

本來在七八月份的時候,羅傑和安妮就計劃著要搬家。

胖子和賈森都住在比佛利山莊,還有一些朋友,比如【金屬猴子】樂隊的加里-貝爾等等,也都在比佛利山莊有房產。

住得近一點,開派對什麼的也都方便。

不過因為要錄製《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導致搬家的事一拖再拖,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搬過去。

畢竟,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裡的錄音室是現成的,雖然已經過去了幾年,但哪怕是以現在的標準來看,這裡的錄音設備也是當世頂尖的水準。

而在比佛利山莊,那套【安妮的夢幻莊園】,錄音室就壓根沒有裝修,只是改造出了一個大致的輪廓放在那裡。

畢竟,若是弄個設備普通的錄音室,根本沒有什麼意義。

【Darkness】樂隊又不是那些玩地下音樂的獨立樂隊,對錄音質量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在設備方面自然也不能差了。

而若是打造一間高端的錄音室,那花錢可就多了。

和很多東西一樣,打造一間錄音室,花費的差距是相當大的。

如果省著用,幾萬,甚至是不到一萬美元,就可以弄出來一間可以「湊合用」的錄音室。

事實上,許多歌手和樂隊,在成型之前,確實都是用這種廉價錄音室錄製自己的第一張專輯,從而向唱片公司「推銷」自己。

比如說,鮑勃-迪倫在成名之前,就曾經在自家的地下室(也可能是車庫?記不清了。)錄過歌,連隔音都沒怎麼做,設備也是借來的破爛二手貨。

而若是要打造一間頂尖水準的錄音室,幾百萬美元都不夠看,幾千萬美元也不嫌多,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上限。

畢竟砸錢這種事,只要開得出支票來,總能找到能夠改進的地方。

哪怕羅傑不缺錢,卻也不至於在已經有了一間完全屬於樂隊的頂級錄音室的情況下,再砸上數千萬美元重新裝修一個。

這也是為什麼,在確定了要錄製《逃離伊甸園》專輯之後,羅傑和安妮推遲了搬家的原因。

——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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