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章(1/2)
七月的第二個周末,凌晨零點剛過,《Nevermind》專輯的「搶先版」準時掛上了各大音樂平台。
說是搶先版,其實就和傳統唱片時代的先發EP是一回事。
不過,由於如今實體唱片市場的萎靡,發行實體版本的先導EP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和專輯不同的是,一張專輯的先導EP,銷量是很難估算的。
別說準確地預測,就連估算出一個大概都很困難。
而願意去購買先導EP的往往都是最死忠的粉絲,若是備貨少了,有人買不到,難免引發抱怨。
若是備貨太多,賣不掉,又要虧一筆錢。
出於種種考慮,除了一些特殊的專輯之外,這幾年裡,已經很少再有歌手或者樂隊,在發行專輯之前,還要先發行實體版本的先導單曲、先導EP。
當然,不發行實體版本,並不代表不發行,只是將發行的渠道放到了網絡平台上,發行數字版本的先導單曲或者EP。
通常來說,在比較普遍的做法中,這些先發的單曲和EP都是免費的版本。
而等到完整專輯推出的時候,若是消費者囊中羞澀,就可以不去購買這些「重複」的作品。
當然,按照單曲付費購買,這是Tunes等平台的主流做法。
而在推動了改革之後,Spotify平台已經極少再有單曲付費的方式,而是改為包月會員制度。
作為Spotify平台的股東之一,樂隊的作品理所當然地與Spotify簽訂了授權協議。
除了Tunes這種以買斷為主的平台以外,在所有的包月制流媒體平台當中,Spotify是唯一一家得到《Nevermind》專輯版權授權的平台。
這份授權協議為期十年,Spotify平台將為此一次性支付兩千六百萬美元,相當於每首歌二百萬美元。
除了基礎的授權費用之外,按照「會員有效播放次數」,Spotify還要向樂隊支付額外的版權分成,具體的分成數字為每個有效播放次數三美分。
當然,免費版本的「搶先版」不算在內。
這個價格實際上是要略高於音樂版權市場的「均價」的,但若是以【Darkness】樂隊的人氣和商業號召力而言,卻又顯得有些便宜了。
這個便宜倒不是體現在一次性支付的基礎費用方面。
每首歌兩百萬美元,哪怕考慮到這是十年的長約,也算得上是昂貴了。
事實上,若是只看單純的價格,每首歌,每個有效播放次數三美分,這個價格還要高出Spotify的「標準分成」大約五倍左右。
但若是再加上備註條款中,關於「有效播放次數」的計算方式,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依照這份合約,Spotify平台上的每個包月付費會員的帳戶,在一個會員周期(30天)內,無論聽了一首歌多少次,都只算一次的「有效播放」。
也就是說,以現在Spotify平台大約三千多萬的付費會員總數,假如說有十分之一的人將《Nevermind》專輯添加進歌單里,十三首歌加起來,在一個月內最多可以得到不到四千萬的「有效播放次數」。
依照這份協議上的價格,樂隊能夠得到的版權分成就是一百萬美元出頭。
一個月一百多萬美元,一年一千多萬美元,看上去似乎很美好,但這卻是根本不可能達成的數據。
在如今這個選擇範圍足夠廣的年代,哪怕是再大牌的明星,也不可能讓Spotify這個量級的平台,超過十分之一的客戶都喜歡,並且經常收聽自己的作品。
別說十分之一,能有個百分之二三,就已經是影響力極為驚人的頂級明星了。
要知道,Spotify的用戶可不僅僅只是來自英語區國家,而是全球各地。
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語言的國度,對於音樂上的審美自然也是完全不同的。
不過若是長遠來看,這份合約,還是能夠給樂隊帶來很大的利益的。
在羅傑的記憶里,前世的Spotify,付費用戶數量幾乎是以每年一千萬的速度高速增長,一直保持了十幾年的時間。
隨著Spotify用戶群體的擴大,樂隊自然而然地能夠在Spotify平台得到更多的分成收入。
並且,簽下這份「看上去有些不划算」的合約,一方面是因為樂隊本身就是Spotify的大股東,勉強也可以算作是左手倒右手,沒有必要糾結那麼多。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在這份授權協議中有明確的規定,Spotify必須分出相當的資源,用於推廣《Nevermind》這張專輯。
不要小看這些音樂平台推廣的能力,在羅傑的前世,有很多歌都是先在音樂平台上火起來,然後才傳到了其它圈子裡。
其中的典型,就是「網抑雲」中的那些「代表性」作品。
具體的歌名就不說了,怕挨打……
咳咳。
與Spotify平台簽訂下這份排他性授權協議,也意味著樂隊的重心,已經完全從傳統的實體CD專輯,轉移到了網絡數位音樂上面。
雖然說論「賺快錢」這一點,哪怕數位音樂再發展上五十年,也不可能和實體專輯相媲美。
每賣出一張CD,唱片公司和歌手拿到的錢,就相當於賣出數百首數位音樂,這還是按照Tunes的買斷制。
若是依照Spotify的付費包月制度,相差只會更大。
但若是在跨度為五到十年的周期來看,實體唱片和數字唱片在營收方面的潛力幾乎旗鼓相當。
畢竟,實體專輯銷售的黃金期就只有專輯剛剛發行的那幾個月,並且隨著如今營銷節奏的加快,這個時間還在以驚人的速度縮短。
雖然說依然有不少年輕的歌迷,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去購買一些幾十年前的專輯,但這種銷量增長基本上是處於可以忽略的程度。
而數位音樂,卻可以在漫長的時間裡帶來源源不斷的分成收入。
若是將時間跨度拉長到二十年以上,數位音樂的營收能力則會完全碾壓實體唱片。
當然,重心轉移,並不意味著樂隊就完全放棄了實體唱片的市場。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錢,當然是兩頭都要賺。
不過,和過去的《搖滾聖經》系列相比起來,《Nevermind》的實體專輯備貨量就要少了許多,各種不同的版本相加,全球也只準備了首批一千五百萬張的唱片。
以樂隊如今的商業號召力而言,這個數字多半是不夠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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