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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5章 不盡人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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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末。

《寂靜嶺》專輯正式發行已經過去了三個月。

由於風格方面的限制,以及實體唱片市場整體大環境的低迷,這張專輯的銷量並不能讓人感到滿意。

整整三個月過去,根據【量子音樂】從各地分銷商那裡拿到的數據,《寂靜嶺》實體專輯的零售端銷量,總共也不過是四百多萬張左右。

出貨量倒是勉強看得過去,全球所有市場相加,大約有一千一百萬的出貨量。

不過,自從數位音樂迅速占領了實體專輯市場以後,大部分分銷商在進貨的時候,都不會一次性付清所有的款項。

而是和超市類似,按照一定的比例,預付一部分貨款,剩下的,要等到賣掉之後,才會和【量子音樂】進行結算。

這還是因為【Darkness】樂隊和《搖滾聖經》系列的名氣和口碑擺在這裡,分銷商們對樂隊的作品有足夠的信心。

若是換成一些實體專輯銷量不甚理想的歌手、樂隊,分銷商甚至連預付的貨款都不願意出,每賣掉一張CD,才會向唱片公司支付一筆費用。

這也是最近幾年才興起的銷售模式。

數位音樂暫且不提,單說實體唱片這一塊。

零售端的分銷商們,承擔的經營成本是非常高的,而他們從一張唱片中獲取的利潤卻是要少得多。

舉個栗子,一張標價二十美元的CD唱片,零售端的分銷商平均可以從中獲得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六美元的收入。

而唱片公司、歌手、詞曲創作者以及製作人加起來,則可以拿走接近百分之七十。

除此之外,還有不到百分之五的「零頭」,會支付給唱片業協會、出版物管理機構等等的組織,具體的比例,根據各國的情況又有所不同。

例如在島國,就沒有類似於RIAA的機構來伸手要錢,但他們的「出版物管理機構」會從每張唱片的零售收入中抽取千分之四。

而在北美,若是一張專輯被確定為「工會認證項目」,那麼就每賣出一張唱片,就要向北美唱片業協會,也就是RIAA支付一筆錢,具體的數字在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五之間。

不過,無論在哪一個市場,這部分「浮動成本」的總數,通常都在一兩個百分點,最高也不會超過百分之五。

當然,這是不計算稅款的。

這是每一個環節的「渠道方」需要自行承擔的部分,不會計入一張專輯的總成本當中。

從這個分配模式就可以看出來,零售端的分銷商,在一張專輯當中所取得的收入比例並不高。

百分之三十看起來不低,但要知道,開設一家唱片店,經營成本可不低。

單單只靠賣唱片的錢,在一些實體專輯市場低迷的國家,說不定連成本都賺不回來。

若是以前實體唱片市場火熱的時候倒也還罷了,只要能賣出足夠多的唱片,成本就會被分攤到足夠低的水平上去。

分攤到每一張唱片上,可能平均成本還不到一美元,這樣算起來,五六美元的「分成」,就顯得頗為豐厚了。

為了儘可能地多「搶」到一些貨源,尤其是在專輯剛剛發行的時候搶到第一批貨,分銷商們不介意全額支付貨款,甚至有時面對一些比較火爆的專輯時,還會主動加價,以求能夠在競爭對手的前邊拿到貨。

但現在……

實體唱片店都已經倒閉得差不多了,諸如洛杉磯這樣的大城市,全城加起來,可能都找不出二十家唱片店來。

而且這二十家唱片店,生意也未必好到哪去,很多一部分都只是勉強維特罷了。

這種情況下,分銷商們自然不願意像過去那樣,去承擔高昂的風險。

因此,先鋪貨,賣到消費者手中之後再結算,也就成為了主流。

唱片公司不願意?

當大部分分銷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唱片公司也沒有多少議價的資本。

除非你能自己去將零售網絡搭建到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去。

但這根本不可能。

沒有哪一家唱片公司能夠做到這樣的規模。

事實上,唱片公司也不會花費巨大的資源和代價,去和分銷商們「搶飯吃」。

付出和收穫根本不成比例。

既然自己不想花費巨額的成本去將銷售網絡搭建到零售端,那麼做出讓步,也就是必然的事情了。

事實上,對於那些小明星的專輯而言,這種延期結算的銷售模式早已施行了一段不短的時間。

不過,一直到最近兩年,才開始向頂級明星的圈子「蔓延」。

從這一點,也能看出如今實體唱片的市場環境差到了什麼地步。

《寂靜嶺》是【Darkness】樂隊第一張簽訂了延期結算合約的專輯。

而從前三個月的表現來看,這張專輯的銷量,也確實是不盡如人意。

零售端四百多萬,不足五百萬張的銷量,若是僅僅只在北美市場,倒也還說得過去。

但若是放到全球,對於《搖滾聖經》這個系列來說,就顯得有些「丟人」了。

至於數字端,銷量也說不上有多高。

畢竟,Spotify的會員點播付費模式成為了如今的主流。

對於歌迷們來說,如果每個月只需要十幾美元,就可以隨意暢聽幾乎所有的歌曲,為什麼要每首歌花幾美元去「永久買斷」呢?

當然,從收入的角度來講,這種模式倒也不會讓樂隊少賺多少錢。

Spotify正在和樂隊的經紀人接觸,希望能夠買斷樂隊的所有作品在數位音樂平台的獨家授權。

不過雙方在價格上有很大的分歧。

Spotify只願意開出每年三千萬美元,外加按照「付費用戶點播次數」支付的費用。

而以西奧多為首的經紀人團隊,則報出了每年一點五億美元的「天價」。

如此大的差距,想要成功達成協議,雙方都要做出不小的妥協。

至少在幾個月之內,估計是得不出一個結果來的。

但若是這份協議成功簽下,樂隊在版權方面的收入又能有一個不小的上漲。

雖然說,樂隊現在已經不怎麼在乎賺錢多少的問題了,反正賺多少都是沒地方花。

但總是沒有人會嫌自己的錢太多的。

事實上,在現在,數位音樂平台所支付的版權費用,還不是音樂版權收入的「大頭」。

至少對【Darkness】樂隊來說不是。

畢竟,搖滾音樂,是非常適合用在電影配樂之類的地方。

那些暑期檔大片的劇組,往往也捨得在這方面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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