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章 【量子娛樂傳媒集團】(1/2)
在康卡斯特和高盛的「入股」之後,再加上完成了對環球音樂集團的「兼併」,重新調整【量子娛樂】以及旗下子公司的結構,足足花費了一個多月的時間。
首先,是母公司的改編。
【量子娛樂】正式更名為【量子娛樂傳媒集團】,不過變的只是正式場合下的名稱,比如註冊文件、合同等等。
而在媒體或者其它場合,依舊沿用【量子娛樂】這個名字作為簡稱。
由於康卡斯特依然沒有完成與通用電氣的談判,儘管有關NBC環球集團的併購已經無限接近於完成,但也僅僅只是「接近完成」,而不是「已經完成」。
同時,就算是這筆併購已經完成,康卡斯特是否會動用自己落實在合同中的一次性權利,將NBC環球集團併入【量子娛樂】也還是未知之數。
因此,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量子娛樂】的股權結構還有可能產生變化。
不過就目前而言,康卡斯特所占的股份是最少的,只有百分之二十二點五。
高盛和【Darkness】樂隊,則各自持有百分之三十三點七五的股份。
最後就是屬於【量子娛樂】本身,為現有和未來可能加入的高層員工所設立的股權池,由董事會代為管理,總計百分之十的股份。
當然,至少到目前為止,股權池中那百分之十的股份,只有一半,也就是百分之五,屬於盧西恩-格蘭奇。
剩下的一半,在公司所有高層當中,還沒有一位,合約中有股權激勵條款的職業經理人。
按照三大股東簽署的合同,在盧西恩-格蘭奇現有的合約到期之前,公司的高層權利結構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動。
至少,在盧西恩-格蘭奇犯下足以讓董事會決定開除掉他的重大錯誤之前是如此。
至於公司的權利結構,也是繼續沿用了過去那種比較簡單、一目了然的體系。
董事會是【量子娛樂】的最高權利階層,按照股權來進行分配,股份達到百分之五的股東,或者分紅權達到百分之五的職業經理人,自動獲得董事會的席位。
每一個席位所擁有的「投票權」則按照股份份額來計算,每百分之一的股份擁有一票的投票權,不足百分之一則忽略不計。
舉個栗子,按照現在的股份份額,樂隊擁有百分之三十三點七五的股份,自動獲得一個董事會席位和三十三票的投票權,多出來的百分之零點七五忽略不計。
如果在董事會內,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出現了分歧,需要投票決定時,代表樂隊的這一票,在實際計算票數時就相當於三十三票。
高盛同樣是擁有一個董事會席位和三十三票投票權,康卡斯特擁有二十二票,盧西恩-格蘭奇在任職期間擁有五票。
這,就是董事會的全部席位和權利分配。
從2010年起,三年之內,【量子娛樂】的董事長由羅傑出任,三年之後,再由全體董事會成員——無論屆時是否會有所變化——投票決定是繼續保持現狀還是換人。
不過,作為一個純粹的「控股集團」,【量子娛樂】本身並不從事任何生產和經營活動,僅僅只對旗下的子公司進行控股和指揮。
在目前階段,【量子娛樂】旗下的子公司,一共有兩家。
——本來應該是三家的,但由於【量子音樂】和環球音樂集團合併為一,又再次回到了兩家。
其中,最重要,也是目前最值錢的,就是【量子-環球音樂集團】。
這家由【量子音樂】和環球音樂集團合併而來的唱片公司,旗下擁有數百家製作廠牌和兩位數的發行廠牌。
如果將這些全部計算在內,再加上完全依賴【量子-環球音樂集團】而存在的上下游渠道合作者,在全球範圍內,有超過五十萬人為【量子-環球音樂集團】工作。
當然,實際上直屬【量子-環球音樂集團】的員工僅僅只有不足兩萬人,而哪怕旗下的製作和發行廠牌加起來,也就是大約在十幾萬這個數字上。
這還是將「非全日制員工」,也就是俗稱的「臨時工」都計算在內的數字。
事實上,在推動【量子音樂】和環球音樂集團合併的過程中,【量子娛樂】遇到的阻力確實很大。
尤其是在北美本土。
華盛頓當局並不希望看到一個能夠近乎壟斷整個唱片業的「怪物」出現。
尤其是,當這個「怪物」能夠影響北美地區超過十萬人的飯碗的情況下。
甚至於,【量子娛樂】完成了對環球音樂集團的併購時,差點又在審批階段出了問題,導致收購最終失敗。
(註:按照北美的法律,如果一項收購在完成之後,存在涉嫌壟斷的可能,那麼相關部門會在最後辦理股權轉讓的備案手續時喊停交易。例如華威有好幾次收購都是在這個階段被強制否決。)
好在,現任的那位黑人總統,在競選時欠了樂隊一個很大的人情。
再加上高盛集團也成為了【量子娛樂】的大股東,背後出了不少的力氣。
這才是通過了相關部門的批准,使得【量子-環球音樂集團】最終成型。
公司合併的方案也沒有遇到太多的阻力,按照各自的「市值」,【量子音樂】折算為新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環球音樂集團則占股百分之四十。
當然,由於絕大多數股權都被【量子娛樂】所持有的緣故,實際影響並不算大。
在新公司成立之後,【量子娛樂】作為控股的母公司,擁有【量子-環球音樂集團】百分之八十四點八的股份。
第二大股東,則是原本【量子音樂】的大股東,大衛-勞倫斯和米拉-勞倫斯兄妹,在兩家公司合併之後,勞倫斯兄妹的股份被稀釋到了百分之十二。
最後,則是擁有環球音樂集團百分之八股份的道格-莫里斯,交換股份之後,股權被稀釋到百分之三點二。
和母公司【量子娛樂】不同的是,【量子-環球音樂集團】並沒有設置專門的股權池。
若是有職業經理人的合約中出現了股權激勵條款,則由各位股東按照持股比例,拿出一部分分紅權,但不包含投票權。
兩大唱片業巨頭合併,這件事在媒體上,尤其是娛樂行業的媒體上,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對這個行業稍有了解的人就知道,兩大巨頭合併為一,對這個行業而言意味著什麼。
甚至有媒體直接宣稱,「從今天起,華納唱片和索尼唱片將在流行音樂的市場上一敗塗地,根本不可能抵禦【量子-環球音樂集團】來勢洶洶的進攻。」
還有些小報,甚至誇張地打上了「托拉斯時代再次降臨」之類的標題,將【量子-環球音樂集團】視為是曾經的東印度公司、標準石油之類的龐然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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