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醜聞的力量(1/2)
掛斷電話後,於旦拽過一把椅子坐在丁墨對面。
「我昨天電話諮詢過霍律師,版權官司的訴訟時效性為兩年,從受害方得知權利被侵犯之日算起。
《壞傢伙》拍攝立項時間距離現在過去十五個月,眼下你的確擁有對林琳剽竊一事的起訴權。
丁墨你之前也諮詢過律師,著作權官司打起來曠日持久,時間長度要以年為單位。現在有林琳自己承認剽竊的錄音在,官司勝算肯定會大很多。
但真打起官司,林琳不會坐以待斃,你們過往的僱傭關係,還有《黑色蜥蜴》的暗箱交易,住院時的那三萬塊錢,都會被她利用拿來偷換概念。
我在網上查了些過往案例,有位知名言情作家起訴某宮廷劇編劇抄襲,要求對方公開道歉,賠償四百萬經濟和精神損失。官司打了三年才勝訴,女作家只獲賠了五十萬元,法院雖判了被告方公開道歉,但直到現在也沒得到履行。」
陳自力不忿地插嘴道:「這新聞我看過視頻,那個編劇老猖狂了,說賠錢可以,絕不道歉,小賤樣兒可欠抽了!」
於旦微嘆口氣:「可是能勝訴,且拿到賠償款的,已經算是極少數的幸運兒了。
就因為版權官司難打,打贏了也拿不到合理賠償,大部分被侵權方都選擇私了甚至直接放棄維權。
像丁墨這樁官司,即使勝訴,法院判賠的金額大概率會少於二百萬,甚至可能只有幾十萬元。」
於旦直視丁墨,認真地說道:「是戰還是和,選擇權在於你。無論你選收錢私了,或是走法律途徑,我們都會力挺你到底。」
丁墨抬起頭,深深地呼出一口氣,「懦弱的退讓這種做法,我已經嘗試過很多次了,這一次,我要像個男人一樣去戰鬥!」
陳自力受到丁墨情緒感染,揮舞著拳頭說道:「好,戰就戰到底!錢肯定得要,惡氣也得出!林琳這種黑心娘們兒就該被按在地上反覆摩擦!」
於旦沒被陳自力的中二魂帶跑偏,而是微皺眉頭考慮下一步棋,既然決定要正面剛,光嘴High是不行的。
遲來的正義是打了折扣的正義,對丁墨來說更是如此,他的健康狀況無法支撐長久戰,必須要在最短時間內讓林琳認錯並付出代價。
法律手段雖是必走的一步棋,但殺傷力來得太遲緩,尖刀排頭兵的職能,還是得交由輿論來完成。
「那我先幫你聯繫律師,然後再對接幾家媒體發聲渠道,儘快把這件事的關注度炒起來。
現在是網際網路時代,只要新聞能迅速發酵開,任憑林琳有多手眼通天,也做不到悄無聲息地刪帖了事。」於旦開始發信息聯繫霍海怡和何妙。
丁墨伸出右手,做出握手的姿勢,眼神里滿是堅定。
於旦笑著伸手回應:「咱們天天廝混在一起,還整得這麼有儀式感?」
「不是儀式感,是厚著臉皮託付。我想和造夢人影業簽一份經濟約,起訴林琳時用公司加我個人的名義一起。如果我中途體力不支退賽了,怪獸就只能扔給你們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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