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核善的笑容(2/2)
金猛冷笑著開口:「廢話真他馬的多,那個狗雜種是以殺人取樂的變態,他有個屁權益!」
「你要證據是吧,我現在就給你看證據。」
金猛解開拽開襯衫,裸露出滿是紋身的後背。
「那天晚上,那個人用車從後邊撞了我的車,我下車後他用匕首從後背捅了我的肩胛骨下邊。」金猛示意傷疤位置,又展示右手手掌虎口處的狹長傷疤,「這是我和他搶奪匕首時割傷的。」
金猛穿上襯衫,伸手指向被告席,「爭鬥中我也捅了那個人的左肩膀,他肩膀上肯定也有傷疤。」
「還有,我還有一樣東西,是在我老朋友田吉出殯那天,田吉的助手張浪交給我的。」金猛展開紙條展示,「這是那個殺人犯寫的,你們可以做筆跡鑑定。」
金猛手中正是王寶從蟑螂屍體上搜到的那張紙條,「有人用我的刀殺了田吉」被撕掉了前邊三個字,變成了「我的刀殺了田吉」。
金猛作證結束,被法警戴上手銬押送離席。
一小時後,合議庭做出評議,審判長莊重地做出宣判。
「被告人呂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致多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呂喬行為極度惡劣且毫無悔意,對社會危害極大,現依法判處被告人呂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尾聲
塵埃落定。
丁一因英勇破案受到了警隊表彰,飯店裡隊員們正開心地為其慶功。
死刑犯呂喬被轉移至南郊看守所內暫時關押,等待死刑執行書的覆核下達。
這天早晨,南郊看守所接收了新一批排期上庭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體型壯碩的彪形大漢甚為惹眼。
不同於其他人的悲苦神情,大漢的臉上滿是無法掩飾的興奮。
終於又見面了。
金猛露出核善的笑容。
出庭作證的前一天晚上,廢棄工廠內。
金猛思索良久後開口:「我有一個條件。」
「說。」
「呂喬他判了死刑會立刻執行嗎?」
「判處到執行需要兩到三個月時間,還需要最高院覆核。
「那這段時間把我和那小子關在一起,能做到的話我就自首。」
「為什麼?」
「呵呵。」金猛活動著咯咯作響的指關節,「有個詞叫生不如死,我要讓他在死刑之前徹底明白這四個字的含義。」
劇終
………
於旦合上劇本,志在必得地開口:「丁先生,您的大作我讀完後感覺極度舒適,相信我老闆看到後也一定會滿意,咱們談談價格吧。」
丁墨眼睛忽明忽暗,緩緩說道:「很多劇本賣出版權後就石沉大海了,根本沒有和觀眾見面的機會。」
「《惡人傳》要是真能走到上映這一步,它會成為我丁墨的第一部署名作品,應該也是最後一部。我不奢求死前能看到成片,但真的很想見證它從文字變成影像畫面的過程。」
「如果你們公司能快速啟動拍攝的話,劇本我只要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