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恩人(2/2)
梳妝檯在運輸和搬運過程中全程套著泡沫紙,毛小易一向極為注意保護貨物,他不認可是自己的失職造成的貨損。而且即使以貨損處罰,為什麼不是兩個送貨員共擔而是只罰他一人呢。
毛小易和老闆娘據理力爭,老闆娘一怒之下直接炒了毛小易魷魚,還說他當月僅工作八天,薪水還不夠抵扣貨損的,讓他立刻捲鋪蓋滾蛋。
電話里毛小易的講述混亂又重複,說到一半時電台主持人就皺著眉頭在紙上寫字,讓霍海怡短平快地敷衍掉這通來電,繼續接聽其他電話。
電台節目看中的是收聽率,越狗血的故事越能抓人耳朵,一千五百元的勞工糾紛也太沒看頭了吧。
「告訴他在節目網站留言,說之後會有法務人員為他提供進一步諮詢。」電台主持人在紙上寫著大字。
霍海怡心中疑惑,節目不就是做法律諮詢嗎的嗎,為什麼還要之後呢。
主持人頻頻揮手催促,霍海怡只當作沒看見,思路清晰地提問,理順清了整個經過後告訴毛小易放寬心,他的前任僱主的做法並不合理,還承諾自己會後續跟進,讓毛小易把電話號碼留給導播。
節目關麥後,霍海怡和導播要來了毛小易的電話,電台女主持陰陽怪氣地嘲諷道:「呦,青年律師就是熱血哈,別的律師都是做節目走走過程,你還真要負責到底啊!」
霍海怡懶得和女主持爭辯,微微一笑後便拎包走人。
第二天中午,霍海怡把毛小易約到了律所,得知雙方連用工合同都沒簽署後,霍海怡皺著眉頭直接打電話給毛小易的前僱主,給了對方一道選擇題。
」選項一,返還毛先生被貴司不當侵占的薪資並做出補償,則毛先生願與貴司達成私下和解。
選項二,若貴司堅持不肯返還毛先生的薪資,則必須出示責任認定書,須含有貴公司法人和貨物收貨人的親筆簽名,並準備好相關證據,我會和當事人一起,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僱主一聽要勞動仲裁,立刻連聲說中間有誤會,還說立刻把一千五百元打給毛小易。
「不是一千五百元,而是要支付四千元的全月工資做為補償。公司若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截止到三月九號,毛先生已經在貴公司工作了近四個月,若是真鬧到勞動仲裁,你要支付的罰金會超過一萬元。」
僱主知道霍海怡所言非虛,心中暗罵霍海怡是訟棍,也只能咬牙切齒地轉帳給毛小易四千元。
毛小易感激萬分地要支付霍海怡費用,卻被霍海怡笑著拒絕,「節目裡我答應過你會後續跟進的,再說我也只是打了一通電話而已。」
「以後一定要記得簽用工合同,千萬不能再空口白牙的給人家幹活了。這次你的前僱主願意花點小錢買個消停,若是出了嚴重問題,沒有合同想維權就真的很難了。」霍海怡鄭重地告訴毛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