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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小霍,搬來我家住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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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於旦只相隔區區數百米之外的霍海怡,接到電話之後,用了不到五分鐘就出現在分局。

她先是向翟警官禮貌地遞了名片和律所信函,然後從公文包里拿出列印好的授權委託書,讓於旦在委託人一欄上簽了名字。

翟警官接名片時還挺樂呵,待看清韋達律所幾個字,眉頭立刻緊緊擰在一起,但他迅速調整好了表情,要求對方出示個人證件。

檢查了霍海怡的身份證和律師執業證,翟警官吩咐小曲把證件複印留檔,他則拿著取保候審保證書,一板一眼地宣讀保證人的義務。

「作為保證人,如果你發現被保證人於旦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華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必須及時向我們分局報告。」

霍海怡接過保證書,填寫了年齡職業住址電話等等一大堆個人信息,然後逐字逐句地檢查條款。她在律所實習還不足一年,獨立經手的都是非訴事務,這是第一次簽署取保候審保證書。

「因被保證人涉嫌____罪,被市公安局___分局立案偵查,我願意作為被保證人___的保證人……」

霍海怡指著尚未填寫的段落,向翟警官問道:「我想確認一下我的當事人涉嫌的罪名。」

翟警官湊過去眯眼看了看,瓮聲道:「包庇罪,南河分局,你就直接填上吧。」

………

從警局出來,於旦摟住霍海怡的肩膀:「我還以為至少得交個十萬八萬的保釋金才能出來,沒想到霍律師你簽個字就搞定了,難怪有種說法,每個人都該想辦法結識一位律師朋友和一位醫生朋友。」

男友能免於刑事拘留,霍海怡心情也明朗很多,「別把我說得那麼神通廣大,交不交保釋金,不取決於我這個菜鳥小律師。是警察判定你足夠靠譜也足夠配合,認為不需要再給你多加一道緊箍咒。」

「那警察大大這次失誤了,我是貌似忠厚老實,實則大奸大惡,今晚偷渡到東南亞的船都聯繫好了。」於旦拿老港片常出現的跑路梗開玩笑。

「那我就慘了,第一次做保證人就捅了大簍子。」霍海怡配合地笑道:「不行,我得牢牢看住你。」

「我一個活蹦亂跳的大活人,你怎麼看得住。」於旦停下腳步,認真道:「要不然,保證人你搬來我家住吧,方便監管,萬一再有什麼突發事件,我也可以第一時間向你求救。」

霍海怡小聲地低語:「住你家,不太好吧……

「有什麼不太好的。」於旦看出小霍臉上的紅暈,哈哈笑道:「不是要你我二人睡在同一個屋裡,我家可是民宿啊,我的意思是給你在二樓開一個房間。」

「噢,這樣啊。」霍海怡強裝鎮定,「民宿還有空房間嗎,如果有的話我就去住幾天,商量事情確實比較方便。」

「有的有的,肯定有,現在是淡季。」於旦笑得顴骨都要升天了,上車之後立馬掏出手機給翁大能發微信。

魚蛋:家裡還有沒訂出去的房間嗎,有的話把房留下來,小霍要來住幾天。如果是滿房,就把我那屋好好收拾一下,換上新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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