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四面出擊(1/2)
2001年2月5日,靈通網燕京總部。
業務部經理溫丹正在向公司總經理毛鴻運匯報公司經營情況:
「截至昨天,我們的手機鈴聲業務累計下載16萬次,收入48萬元,去除每首鈴聲0.12元的版權成本和0.035的通訊成本,毛利45.52萬元。」
毛鴻運滿意的點了點頭,靈通網主攻WAP市場,這還是靈通網成立這兩年來第一次見到回頭錢,於是稍帶點興奮的道:
「接下來兩個方面,一是繼續在燕京主流媒體上投放GG,讓更多人知道我們的鈴聲業務,另一方面要繼續擴大我們的鈴聲庫,為用戶提供更多更好聽的手機鈴聲。」
溫丹點頭,事實上這也是她這次匯報的主要目的,手機鈴聲業務一片大好,更何況這還僅是移動夢網真正走進千家萬戶的第二個月。
用藍海來形容這個市場,一點也不過分。
這時,法務部部經理常岩急匆匆的敲了敲毛鴻運辦公室的門。
常岩走進,看到溫丹也在,於是開口道:
「溫總也在,那正好了。毛總,這是剛剛收到的律師函,發函方為漢唐音樂。」
聽到漢唐音樂四個字,溫丹的小心肝猛的一顫,立即就有種不好的感覺襲上心頭。
毛鴻運皺眉接過律師函,函件措辭比較溫婉。
大致意思是你們經營的手機鈴聲業務,侵犯到了漢唐音樂平台版權方的利益,希望靈通網儘快採取措施消除侵權,否則漢唐音樂有權向法院起訴。
等到溫丹也看完律師函,毛鴻運皺著眉頭問法務部經理常岩道,「你怎麼看?」
類似的律師函他們在春節前接到過,那次是滬上百麗發出的。
那次他們迅速的向音著協繳納了版權費用,並沒有直接與滬上百麗聯繫,後來就是滬上百麗被相關部門一頓收拾,他們可是看了一齣好戲。
只是這次,漢唐音樂明知他們已經向音著協繳納了版權費的情況下,又發送了這份律師函,到底憑藉的是什麼?
常岩聽到總經理問話,微微搖頭道,「我的直覺,漢唐音樂這次一定有備而來,不會像那次滬上百麗一樣出師未捷身先死。」
毛鴻運有些不悅,你是法務部經理 跟老子說毛線的「直覺」,老子要聽的是法律判斷!
看老總表情不善 常岩補充道:
「漢唐音樂雖然取得了一些歌曲的授權 但我們已經向音著協繳納了版權費 已經獲得了這些音樂作品網絡傳播的授權,所以我認為可以憑此和漢唐音樂談一談,了解一下他們的訴求。」
溫丹也點頭道,「漢唐音樂必須要重視,我贊同常總的意見 我們需要儘快與漢唐音樂溝通。同時,我建議向音著協通報這件事。
畢竟 我們的版權費交到了音著協,而根據音著協的辦事效率,這些版權費三五年內能到版權方手裡都是好事。」
毛鴻運點了點頭 對常岩道 「常總跟進吧 及時匯報進度!」
溫丹立即追問道,「那我們的GG投放和音樂庫建設,是不是都緩一緩?」
毛鴻運沉思半秒 搖頭道,「現在正是搶占手機鈴聲市場的黃金時機 錯過了 很可能就要錯過這個市場。
並且華夏通聯也正在籌備通聯版的『移動夢網』,應該叫做『通聯在信』,只有在移動夢網取得了好成績,才能在通聯在信獲得更多的資源支持!」
溫丹點頭道,「我明白了,我這就去辦!」
……
音著協。
今天又是孫文遠焦頭爛額的一天。
首先與版權局的溝通上面,並不太順利,或者說非常坎坷,甚至是對音著協的發展前途都蒙上了一層陰影。
版權局的領導,隱隱流露出了一點對音著協的不滿,還拿國外音樂市場與華夏音樂市場進行了對比,得出的結論就是華夏音樂版權管理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需要音著協發揮更大更積極的影響。
協會正副兩個會長費了好大功夫,才打聽出來原因,才知道是東省版權局向華夏版權局提交了一份《關於進一步規範音樂作品網絡版權管理的報告》。
報告裡首先指出了華夏在音樂版權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時直言不諱的指出了存在的問題,並且事實清楚、邏輯明確的闡明了音著協在這一過程中存在的短板。
特別是音著協作為音樂版權管理的協會性非盈利組織,在音樂版權管理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
比如非盈利的身份,比如人員結構、人員數量和專業結構,比如可以利用的技術方法,比如可以調配的資源手段等等。
一句話,音著協在線下音樂管理方面還大有可為,應該在這方面加大管理力度;
而在線上音樂管理方面,音著協天生不具備這方面的管理優勢,應該更多的運用市場經濟的手段來加以解決。
可以說,這份報告實在太誅心了。
當然誅的是音著協的心,對華夏版權局各級領導而言,則無異於一劑良藥。
對他們而言,保護版權方合法權益、維護版權市場經濟秩序、發展華夏各類版權市場才是他們工作的重中之重。
但他們也不是沒有顧慮,最大的顧慮來自於信產部,或者具體說來自於動移、通聯和信通:
對音樂作品在網絡傳播中收取高額的授權費用,會不會打擊到音樂作品在網絡上的傳播,會不會是殺雞取卵?
甚至信產部會不會以影響網絡發展而直接給予拒絕?
所以東省版權局很快就接到了華夏版權局的正式通知:總局對報告非常重視,相關領導將分別赴信產部、東省以及動移、通聯、信通進行調研。
其實打心眼裡,孫文遠並不擔心這個,協會是事業編,干好干壞對個人的影響其實並不大。
最讓他煩心的是第二件事,單純的煩。
飛天音樂申請退費的幾個無賴,每天準時來準時走,比他們這些正式上班的人都準時。
不讓進就在音著協門口吵吵鬧鬧,報警吧孫文遠心裡也虛,只好讓他們進來,進來也不跟你吵,就是反覆一句話:行行好退錢吧,公司發不出來工資了!
煩的要死,好幾次孫文遠都跑到會長盧光偉辦公室,「不行就退了吧,好歹咱們一年的版權費也能收將近一千萬,這23萬真心不算什麼。」
會長只一句話就把他給噎了回來:錢是小事,退費這事卻是大事,我們退了,就說明我們主動放棄了音樂作品網絡傳播權的管理職責,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孫文遠呵呵,你以為拖著不退錢,咱們就能把這個職責攬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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