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局中局(五)(2/2)
「我從小就在拉伊港混,附近沒有不認識的地方!」他得意的活像小學生,說到興奮處時,雙腳不由得快速挪騰,差點把後腦撞上水泥板:
「這裡以前也是夜店,破產後被流浪漢當成妙妙屋,白天黑夜冒青煙。有一回,他們可能是燒『燈管』燒太HIGH,結果點著了整棟樓,一下燒死十七個人。從那以後,這邊就很少有人活動,蒂格的手下也不怎麼過來,我們至少有十分鐘自由時間。等著吧,主角團馬上就會出來,到時候看我信號!」
說罷,哈里遜便取出雙筒蔡司望遠鏡,趴地上監視起了羅德里克街。但他這麼做純粹是脫褲子放屁,因為廢墟離那裡還不到五十米,肉眼看得清清楚楚,而且還不受視場限制——【喲呵。瞧瞧這陣仗,排場還挺大的。】
一大群人打著火炬,亂糟糟地走到了夜店門前。他們的隊伍很不整齊,時不時就有人撞在一起,惹出一場又一場激烈爭吵;負責整頓秩序的幫派打手,隨即便會走上去連踹帶罵,各種髒詞漫天飛舞,把路上弄得更加喧囂。
不過有一說一,聚過來的人是真不少。無論他們是幫派成員,還是來掙快錢的臨時工,上百人一起高舉明火,確實照亮了這條黑暗街巷。旺盛燃燒的紅焰,配合高大的全息投影,將這場凌晨的幫派活動,搞得活像官方節慶一般。
觀眾到齊之後,接下來便是主人公出場。只見夜店正門緩緩打開,四名身穿正裝的中老年人緩緩走出;為首一人鬚髮皆白,就像高層豪門那樣身穿燕尾服,右手更是提著一根古羅馬式權杖,無數金銀珠寶鑲嵌其上,被火焰映照得閃閃發光。
這個油頭粉面的老傢伙,毋庸置疑就是蒂格。他應該是畫了話劇妝,臉色比凱爾特人都要蒼白,亮錚錚的大腦門上,一塊地圖似的胎記格外醒目。單論長相,他肯定比不上好萊塢男星。但他卻有著鷹隼般的凌厲眼神,走起路來更是昂首闊步,舉手投足間散發出強烈氣場。
今晚的主角,終於現身。爭吵、呵斥與呻吟頓時消失,很多觀眾都移開了視線,手裡的火把微微顫抖;頂盔摜甲的幫派打手,則是個個鼻孔朝天,紛紛把步槍驕傲地扛在肩膀,那副狂妄自大的架勢,像極了當年柏—林街頭的褐衣惡徒。
「老蒂格越來越會玩了。」
哈里遜把望遠鏡架在雖磚頭上,手指不斷摩挲真皮表面,看得是如痴如醉。他是加勒特的手下,跟那邊是毫無疑問的死對頭,但這傢伙評論蒂格先生時,不僅沒有半句「粗俗之語」,而且還極盡羨慕之能事:
「自從他跟百笙搭上線,腰包就越來越鼓,比新約克的角頭髮達多了。瞧瞧吧,一下午死掉四個手下,這麼大的損失,他卻能拿來刷名聲,還請來白道的合作夥伴捧場。不得了,真是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