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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去尼瑪的籃球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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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之前許昂看到球隊的報告,說老科和納什的後場組合配合得並不好,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那時候他還在奇怪,等到他上了場才發現,也怪不得人老科,實在是現在並非以後。

這個時候的NBA崇尚對抗,球迷們也喜歡硬漢,認為鎖男的才是強人,上男的才是真男人。

偏生納什的身體偏瘦弱,於對抗方面有著絕對的軟肋,他一個控球後衛被人施加對抗後就有丟球的風險,讓人如何信任他?

更為關鍵的是納什的防守實在糟糕,以老科的性子怎麼可能看他順眼,要知道老科在聯盟乃是以防守起家的。在絕大多數時候,科比都選擇自己帶球而不是把球交給納什。

這個問題等到雙方做隊友的時間足夠久,互相之間有了了解,且納什在球場證明了自己之後就能得到解決,要麼就像許昂做的那樣。

「把球給我,科比。」

明白了原因之後,許昂用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納什的最強項在於他的組織能力和總能到位的傳球,在身體對抗中運球和控球的事並不是一定必須由他來做。

至於說防守上的問題,自己將小奧尼爾弄來快船隊,不就是需要他的快速橫移和強大的協防補防能力?

老科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決定給許昂一個面子,把球傳了出來。

這時候的老科還只是個萌新,並不是日後功成名就後的他,脾氣沒那麼剛。

球是給了,老科並未遠離,他對許昂的實力還有所懷疑,想著如果許昂在對抗中丟球自己好及時去補救。

卻不想許昂拿球之後腳下一蹬,呼的一下就從防守球員身側掠過,根本沒給對方反應的時間。

好快的第一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僅僅只是一次突破,外行看來不過是速度夠快,可這裡的都是行家裡手,非常清楚要做到如此快的第一步需要多麼強大的天賦和身體素質。

不是任何人都能快到讓別人來不及做出反應的,尤其還是對常人而言超人遍地的NBA聯盟里的職業球員。

過了第一個防守球員之後,許昂如疾馳的狂風,呼啦一下刮過去,直取中路。

這時候主力隊的其他球員想要反應已經來不及,他們為自己對許昂的輕視,對黃種人的偏見付出了代價。

眼看著許昂已經殺了進來,其他人沒能反應過來,但有一個人例外。

這人不是別人,正是巴克利。

他今天來快船隊的原因就是金貝勒給他看了許昂體側時表現出的絕強天賦和絕對實力,如今許昂上場了,巴克利又怎麼可能掉以輕心。

許昂前腳剛踏入兩分線內,巴克利就已經擺好姿勢,擋在了前方。

如果許昂繼續前沖,很可能吃到一次帶球撞人的犯規。若是選擇急剎車,對身體是負擔和消耗不說,也會給主力隊調整的時間。

巴克利的防守確實到位,巨星不愧是巨星,功底深厚,並非尋常球員可比。

然而,許昂看似菜鳥,實則卻是一個擁有幾百場職業比賽經驗的老手。他遇上巴克利的防守之後一點也不慌,也沒有減速,而是腳下一發力,藉助衝力跳上天空。

輕易起跳,新人的臭毛病。

巴克利心裡想著,手上的動作卻不慢。許昂起跳的同時,他也跟著跳了起來。

別看我似乎胖胖的樣子,空中飛豬不是白叫的。

「小子,看我蓋了你!」

巴克利想讓許昂嘗到苦頭,讓許昂明白NBA不是外人想的那麼簡單,不要仗著自己有點天賦就自以為是。

然而,他話剛說完,就發現許昂並沒有急著出手。

要說這巴克利老拿自己和喬丹相比還真不是胡亂給自己臉上貼金,他的天賦確實屬於頂尖之列。

就他起跳之後,那彈跳力和彈速真不是說笑。

起跳之初,他竟能跟得住許昂,五指箕張的手掌攔在許昂前方。

要是許昂試圖灌籃就得與巴克利角力,看誰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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