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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嫁禍他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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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周耀宗聽罷,立即意識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馬狗娃已經把他當做是壞人了,很適合幹這種栽贓陷害的壞事。

不過對於周耀宗來說,這種壞事也是他所需要的,「既然大人信任,這事情就由我來辦好了。」

「事不宜遲,儘快完成的好。」馬狗娃對周耀宗說到。

「好的,我儘快辦理。」

離開馬狗娃的議事大廳,周耀宗立即帶上自己的四個兄弟,拖著飛天狼的屍體向著鳳翔城奔去。

望著周耀宗離開的身影,手下人對馬狗娃說到,「首領,這個人會不會一去不復回?」

懷疑是應該的,畢竟周耀宗才來幾天,如果藉此機會向官府稟報,馬狗娃可就要吃大虧了。

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如果事事都懷疑別人,這天下還有可以信奈的人嗎?什麼樣的人該用,什麼樣的人不能用,這就要看用人的水平了。

馬狗娃回頭看了一眼手下,「回與不回其實並不關緊要,人家本來就不是咱的人,能幫咱們都這份兒已經很不錯了。」

看見沒?這就是人家農民軍首領的領導水平。

周耀宗跟農民軍本來沒有什麼關係,能幫一點是一點,要求太高,那就是你自己的不對了。

如此艱苦的壞境下竟然有如此高的認識水平,真是一個通情達理的好領導啊!

這其實沒啥可誇讚的,馬狗娃當農民去時間長了早就習慣了下人今天走明天來,今天來明天走的日子。

不管什麼事兒都是個習慣,習慣了就好,時間長了自己也就習慣了。大家本來就是打零工的還非要讓人家干長工,真把自己當成地主老財了?

既然馬狗娃都是這樣的認識,手下人還能說些什麼呢,只好由著周耀宗去了。

帶上飛天狼的屍體,周耀宗從野狼谷出發,快到中午的時候他們已經來到鳳翔城外的破廟跟前。

周耀宗跳下戰馬,對手下道,「把他的衣服扒開。」

扒開衣服?

手下人不解的望著周耀宗,「大王想幹什麼?」

「在他的身上寫幾個字。」周耀宗對手下說道。

身上寫字?哥呀,你這做的就有點過分了。

有人在門口寫字,有人在中堂題字,更有人死後在墓碑上刻字,還沒聽說過在別人的屍體上寫字的人。

這也算是一種創舉,不過這種創舉有些不人道了。

侮辱屍體是要犯罪的。一般情況下,盜墓賊都不做如此缺德的事情。

這當然是今人的想法了,放在過去這根本算不了什麼,沒有把飛天狼剁成肉醬就已經很不錯了。

手下扒開飛天狼的屍體,周耀宗拔出佩劍,在飛天狼的後背上寫了幾個字「惡貫滿盈罪有應得」,隨後人家還留下了落款「殺人者賽張良」。

既有題字又要落款,這副字應該算是齊全了。如果鳳翔知府能夠把它裝裱後掛在自家的中堂上,一定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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