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282.喉舌(2/2)
吳正新犯了難,囁嚅著問道,「這也不讓搞,那也不讓搞,那咱們搞什麼?新報總不能印上一整個版面的GG吧?」
他是有野心的,希望把新報辦成有全國影響力的報紙,其實刊登林家私廚和迎賓樓的恩怨之前,他也有過充分的心理準備。
多年的營銷經驗告訴他,黑粉也是粉,罵聲也是聲,只要能抓住社會大眾的眼球,新報就有了好前景。
至於被人罵他是不怕的,要想賣臉朝外,他就怕罵他的人堅持不到最後,中途放棄。
如果真有這麼一群黑粉,每期報紙出來之後,對方必看,看了必罵,大概上他睡覺做夢的時候也會笑醒。
被人家罵兩句又不會掉肉,掙錢嘛,不寒磣。
只是吳正新沒想到,大眾的反饋還沒傳回來,上邊的棒子就落到了大老闆頭上,他猜測過無數種可能的反應,唯獨漏了這一條,失策呀!
周揚說,「你要拿捏好尺度,以後咱們自己的事還是不要上報了,古時候就有避嫌的傳統,咱們也沒必要在這點上創新。新聞時事、社會趣聞、還是可以報導的,但敏感的東西不要討論,覺得不行的堅決不登,兩可之間的也不要登。」
不是他過分的小心謹慎,而是他知道媒體界的規矩。
國內大大小小的媒體成百上千家,目前可能只有新報這一家最勢單力薄,別的媒體發聲有時候是有授意的,有人能收拾攤子。
新報呢?雖然有他這個幕後老闆,但也不是他妄自菲薄,他算個屁,除了有點錢,什麼都不是。
牽扯到言論自由有點上綱上線,但通俗的說,不管在任何一個國家,這種國家公權和人民私權都是有矛盾的。
人都想活的有個性,追求公民權利,個人追求的公民權利很大程度上可以稱之為私權。
私權是什麼?核心就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即法律條文沒有明確禁止,就可以去做。
反過來公權呢?強調的是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於法律條文沒有明確授權的,都是應該被禁止的,退一步說也應該是不提倡的。
個人強調天****、自由、活潑這沒有錯,但集體強調理性、團結、紀律和延續這也沒有錯。
周揚想了想說道,「上頭正在加大力度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新報可以刊登一些這方面的消息,不犯忌諱的。另外最是有劇組在香山開工,你派人守著去,報導點這方面的消息,不要求你編花邊新聞搞成街頭小報,但追擊社會熱點,關心百姓的茶餘飯後你總會的吧?」
吳正新只能不情願的答應,他又能有什麼辦法。
周揚能聽出吳正新的不情願,他笑罵道,「你也不用一副我給你氣受的模樣,以你辦新報的尿性,放到新聞審查制度健全的地方,早就就讓人查封了。
規矩總是一點一點確立的,咱們現在要先適應起來,只要熬過這段窗口期,往後就是好日子。到時候你見了誰都可以拍著胸脯驕傲的說一聲,老子是八二年民營媒體的創辦人,十足的老資格,誰還敢對你指手畫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