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四項罪名(2/2)
「現在去哪?」我問道。
「這邊!」火妖幫我打開門。
「哎呦?還有這等服務,我誤會你了兄弟。」我整理頭髮和衣服,走進門裡邊。
結果一進去,我整個人懵了。
這裡面並不是一個辦公場所,而是一個嚴肅的地方。
兩邊凳子坐滿了人,最前面的主席台位置,坐著一個白髮老頭。
「這他娘是法院?」我懵逼的說道。
身後的火妖走到我的身邊,笑道:「不然呢?你以為是什麼地方?」
「請被告人入席就坐!」安靜的法院中,法官看了我一眼說道。
我還愣著,結果雙手被手銬銬住,然後身邊倆人壓著我,把我給帶到前面審問。
「叄悅村凶宅風水被破、凶棺失蹤、凶屍被盜一案,以及達萬廣場寫字樓火災一案。被告趙嵐,現在法院暫且控告你四條罪名,接下來的時間,你將會受到短暫的拘留,下星期開庭。」法官說完,立馬敲下手中的木槌。
你把我給拘留,好歹要有一張拘留令給我看啊。
結果二話不說,就給我定罪名。
我律師都還沒請到幫我,直接把我給扣押了。
見到那老頭完全不理會我的感受,我急了眼打算衝出去鬧事,結果身邊有兩人把我摁在桌子上。
只要他們鬆開我,我直接開開陽眼打一場。
我用肩膀把壓著我的兩人給推開,然後張開口對著自己的手腕咬下去,時間定格了數秒,結果一點動靜都沒有。我身體沒有發生變化,我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也沒出現白虎紋身。
於是我再次咬一口重的,還是沒有反應。
怎麼回事?
「別白費力氣了,這手銬使用特殊材料所製作而成,專門克制你們這些擁有奇門異術的人。所有犯了事,被關起來的人,都會被戴上這種手銬,以防你們會出現意外情況。」火妖對著我說道。
「你媽的……」我罵了一聲,結果被帶去拘留室關押。
這裡和拘留所沒什麼差別,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人都被關押在這兒。
時不時有人在我面前檢查走過,他們手中持著散彈槍,看起來都是全副武裝。
這算什麼?非法囚禁?
手機被沒收,度日如年,七天後,我被允許打電話叫律師幫我。
本想跟梁心怡說下我這邊的情況,可是想到這邊的人有監聽,最後我打了林無悔的手機。
「幹嘛?」林無悔接到電話問。
「幫我,我被拘留了。」我說道。
「加錢!」林無悔又提出了錢的事情,我聽得很不耐煩,罵了一句「操」,然後把電話丟在桌子上。
出庭這天,我見到了熟人:李山峰。
他臉上帶著奸詐的笑容,我總覺得,我被擺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