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彈劾李自成?(1/2)
眼下快要過年了,崇禎五年基本上就這樣過去了。
今年發生了許多大事。
三大案,村官新政,巡撫新政。
這些對大明朝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
就是在這種破壞和重建交替進行下,大明朝的千瘡百孔也在慢慢修復。
這也算得上是刮骨療傷。
崇禎又重新梳理了一下手裡的事情。
其實現在許多事情,他是放給內閣和司禮監在做。
內閣的票擬,他選擇性地看。
因為事情實在太多了,他不可能全部看完的。
現在的大明朝,比朱元璋時代的大明朝要複雜得多。
朱元璋那個時代,是剛建國,主要恢復農業生產,社會形態相對單一。
而經歷了兩百多年發展,士農工商,各行各業都有極大的發展。
就說商業、種植業、甚至菸草、造船、海運等等,在朱元璋時代是比較單薄的,甚至沒有的。
但在崇禎朝,就不同了。
經濟結構劇變,而上層建築還是兩百多年前的那一套,怎麼可能適應?
朱元璋當年批奏疏到半夜,現在崇禎如果要認認真真每份都看,就算一年365天不睡覺不吃飯,也不可能處理完。
這就是明朝體制的弊端。
廢掉了官府首腦,皇帝既是國家元首,又成了官府首腦,行政決策也在皇帝這裡。
國家大小事務最後都得他來看,他來決斷。
扔給司禮監也是無奈之舉。
他不相信太監們能決斷國家大事。
若是封建帝國維持內卷操作,司禮監足矣,因為不需要開拓創新,不需要改革,司禮監只需要保證好好壓制壓制不聽話的大臣就可以了。
但現在不同啊,改革才是主旋律。
崇禎想了想,暫時讓司禮監和內閣去配合吧。
現在只能如此,不可能立刻恢復宰相制的。
其實目前的內閣制權力配置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內閣提建議,司禮監做批紅蓋章。
如果內閣提的建議執行下去有問題,算誰的責任?
內閣的責任?
提建議也要對後果負責?
如果默認是這種規則,那以後誰敢提建議?
那簽字蓋章的人不用負責,是不是說一些官員可以隨意使用自己的官印,反正司禮監簽字蓋章了都不用負責。
一旦簽字蓋章的人不用對後果負責了,那大家都開始放飛自我了。
豈不是亂套了?
沒錯,明朝的朝政之所以如此混亂,就是因為核心權力層是畸形的。
唐宋時期的三省六部和兩府制,宰相都是有決策權的,發布的政令出了問題,上面蓋的誰的官印,誰就要出來認錯。
明朝的內閣無非就是廢掉宰相,加強皇權,在治國上卻一點進步之處都沒有。
正在崇禎思考著的時候,王承恩走過來:「皇爺,孫大人送來了一份遼東的軍報。」
「孫大人呢?」
「孫大人身體不適,先回去休息了。」
崇禎看完遼東的軍報,老生常談的問題。
袁崇煥倒是心細,明年要修築哪些城,需要招募多少人,用多錢,都寫出來了。
這大概是袁崇煥手下那個何可綱做的一份奏表,何可綱是個後勤方面的頂級人才。
老生常談的問題雖然枯燥,但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崇禎仔仔細細看完了,最後是明年遼東的軍費,530萬兩。
崇禎把奏表遞給王承恩,說道:「送給司禮監,讓他們批了吧。」
「是。」
530萬兩對剛從應天府發了一筆橫財的皇帝來說,實在是小錢。
不過這以後,官員人數各種擴充起來,而且還有鋪水泥路,造蒸汽機,打仗,用錢的地方肯定非常多。
1億兩估計也禁不起多久的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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