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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彈劾李自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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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快要過年了,崇禎五年基本上就這樣過去了。

今年發生了許多大事。

三大案,村官新政,巡撫新政。

這些對大明朝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

就是在這種破壞和重建交替進行下,大明朝的千瘡百孔也在慢慢修復。

這也算得上是刮骨療傷。

崇禎又重新梳理了一下手裡的事情。

其實現在許多事情,他是放給內閣和司禮監在做。

內閣的票擬,他選擇性地看。

因為事情實在太多了,他不可能全部看完的。

現在的大明朝,比朱元璋時代的大明朝要複雜得多。

朱元璋那個時代,是剛建國,主要恢復農業生產,社會形態相對單一。

而經歷了兩百多年發展,士農工商,各行各業都有極大的發展。

就說商業、種植業、甚至菸草、造船、海運等等,在朱元璋時代是比較單薄的,甚至沒有的。

但在崇禎朝,就不同了。

經濟結構劇變,而上層建築還是兩百多年前的那一套,怎麼可能適應?

朱元璋當年批奏疏到半夜,現在崇禎如果要認認真真每份都看,就算一年365天不睡覺不吃飯,也不可能處理完。

這就是明朝體制的弊端。

廢掉了官府首腦,皇帝既是國家元首,又成了官府首腦,行政決策也在皇帝這裡。

國家大小事務最後都得他來看,他來決斷。

扔給司禮監也是無奈之舉。

他不相信太監們能決斷國家大事。

若是封建帝國維持內卷操作,司禮監足矣,因為不需要開拓創新,不需要改革,司禮監只需要保證好好壓制壓制不聽話的大臣就可以了。

但現在不同啊,改革才是主旋律。

崇禎想了想,暫時讓司禮監和內閣去配合吧。

現在只能如此,不可能立刻恢復宰相制的。

其實目前的內閣制權力配置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內閣提建議,司禮監做批紅蓋章。

如果內閣提的建議執行下去有問題,算誰的責任?

內閣的責任?

提建議也要對後果負責?

如果默認是這種規則,那以後誰敢提建議?

那簽字蓋章的人不用負責,是不是說一些官員可以隨意使用自己的官印,反正司禮監簽字蓋章了都不用負責。

一旦簽字蓋章的人不用對後果負責了,那大家都開始放飛自我了。

豈不是亂套了?

沒錯,明朝的朝政之所以如此混亂,就是因為核心權力層是畸形的。

唐宋時期的三省六部和兩府制,宰相都是有決策權的,發布的政令出了問題,上面蓋的誰的官印,誰就要出來認錯。

明朝的內閣無非就是廢掉宰相,加強皇權,在治國上卻一點進步之處都沒有。

正在崇禎思考著的時候,王承恩走過來:「皇爺,孫大人送來了一份遼東的軍報。」

「孫大人呢?」

「孫大人身體不適,先回去休息了。」

崇禎看完遼東的軍報,老生常談的問題。

袁崇煥倒是心細,明年要修築哪些城,需要招募多少人,用多錢,都寫出來了。

這大概是袁崇煥手下那個何可綱做的一份奏表,何可綱是個後勤方面的頂級人才。

老生常談的問題雖然枯燥,但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崇禎仔仔細細看完了,最後是明年遼東的軍費,530萬兩。

崇禎把奏表遞給王承恩,說道:「送給司禮監,讓他們批了吧。」

「是。」

530萬兩對剛從應天府發了一筆橫財的皇帝來說,實在是小錢。

不過這以後,官員人數各種擴充起來,而且還有鋪水泥路,造蒸汽機,打仗,用錢的地方肯定非常多。

1億兩估計也禁不起多久的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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