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 旗鼓相當的顫粟(1/2)
從廣義上講,建州兵是一夥山賊。
他們長於白山黑水之間,自然環境很差,生存條件惡劣,一直處於外界其他部落惡意環伺之中,屠殺與被屠殺往往貫穿於生命的整個過程。
女真男子從年滿十二歲開始,就要學習戰鬥技能,成為保衛族群和部落的戰士,他們在還未成年的年紀,就必須認識到,這個世界是弱肉強食的世界,你不殺人,人就會殺你。
所以每一個建州男丁都能開弓拉箭、掄刀使槍,艱苦的歲月造就了強悍的人,而努爾哈赤里程碑式的創造了八旗制度,更為這個強悍的民族插上了飛天的翅膀。
建州兵很強,擅長野戰,因為他們沒有城市。
赫圖阿拉雖然在名義上是努爾哈赤建立的後金國首都,但實際上那兒連大明朝的一個縣城規模都不如,明朝的使者到了那裡,連下腳的地方都找不到,嫌棄的樣子令每一個建州貴族都感到惱火。
所以皇太極會遷都瀋陽,一方面是為了窺視大明江山,另一方面,他在山裡著實呆夠了,需要換個好點的環境。
皇帝都這麼羨慕漢人的生活,下面的普通百姓就更不用說了,漢人懂農耕,不用每天跋山涉水去漁獵就能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這項技能讓所有的後金旗人都很羨慕,於是他們沉迷於掠過漢人人口,把他們搶回來當家奴,替自己種地。
可以說,女真嫉妒漢人擁有的一切,雖然他們嘴上不說,身體卻很誠實。
但有一樣,他們看不起漢人。
就是打仗,女真人把漢人成為尼堪,翻譯過來就是蠻子,南蠻子,羸弱的南蠻子,是個貶義詞。
歷次戰爭證實了這一點,當漢人與女真人數對等的時候,公平對打,女真絕對是占據壓倒性優勢。
特別是當明朝能打的那一批軍隊被後金慢慢消耗光了之後,這種現象愈發明顯。
所以鰲拜跟著薩穆什喀光著膀子登上皮島的時候,他一點兒也不害怕,毫無孤軍陷入敵人包圍的恐懼感。
倒在地上流血快要流光了的准塔原本也是這樣想的,不過現在他快死掉了,不知道有沒有改變看法。
「喝!」
鰲拜身高體長,兩腿更長,跑起來宛如一頭奔騰的熊,他在瞬間超越了跑在前面的重甲披甲人,搶先近了前頭那排明軍步卒的身。
明軍步卒也是一身鐵,定在那裡根本沒有動,刀鋒拖在腰裡。
鰲拜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他覺得一股子燥熱從脊梁骨上竄起來,直衝大腦,令自己像打了雞血般的莫名興奮,他看到咫尺之外的明軍鐵面具底下,一雙跟自己一樣炙熱的眼睛,同樣也在噴火。
「殺!」
敵人越強,鰲拜越興奮,他揚起了手裡的大刀,納頭就砍。
刀刃帶起風聲,在黑夜裡閃過一道光。
剎那間,明軍的長柄大刀也揚了起來,令人錯愕的是,那不是格擋的起手式,而是敵我俱滅的上撩。
鰲拜的瞳孔一縮,他的刀要是繼續這麼砍下去,一定能劈開明軍的腦袋,但自己從胯下到頸脖,同樣也會被撩成兩半。
兩道互不相讓的刀鋒在空中撕裂,然後彼此對撞,火星四濺,鰲拜的刀被對方的巨力盪得往回撞,連帶著他的身體也退了兩步。
那一刻,鰲拜覺得驚詫和錯愕。
好久沒有這種感覺了,明軍竟然能把自己的刀劈了回來。
雖然自己在最後一秒將刀勢下劈的方向稍稍改了一下,目標從明軍的頭換成了上撩的長刀,但力道沒有一點點的改變,依然用盡了全力,按照常例,明軍的刀子應該會被這股強大的力量壓制,然後自己能夠順勢把劈到明軍胸口的刀鋒橫削,砍了他的頭。
這是以往無數次運用過的刀法,鰲拜很熟練了。也無數次取得了成功,今天卻碰了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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