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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家族利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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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朗之在美國犯的是重罪,馬雲峰急忙給許家老父發去電報,許家老父獲知後非常著急,立刻就給馬家匯去重金,希望能花錢免災,把許朗之保出來。當然,馬家也確實幫了忙,但也沒辦法改成無罪,只改成了輕判,就是這樣許朗之也得在牢里呆上十五年。

這十五年對於許朗之來說,可以說是度日如年,他天天被人打,晚上還要睡在便池旁,每到吃飯的時候,他都是最後一個打飯,等到他去打時,就剩下殘羹剩飯了。等十五年後他出來時已然成了一葉浮萍,父親被殺,弟弟和繼母遠在國內,自己也沒辦法回去。而他已經沒有了之前驕狂放縱的性子,身無分文,在監獄裡還被人打瘸了一條腿。幸運的是,馬雲峰念在與許家老父的感情收留了許朗之,許朗之便留在馬家幫忙,此時他終於體會到寄人籬下的感覺。五年後,經馬家幫忙許朗之娶了華商的女兒,總算在美國落下腳來,婚後育有一子,取名許孝文。

七十年代馬雲峰去世,馬家的生意交給馬捷超掌管,馬雲峰去世前將公司的一部分股份給了許朗之,也算是對得起老友了。許朗之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雖說談不上有多富裕,到底是在美國紮下根來,但他卻沒想過回國去找找同父異母的弟弟。

改革開放後,許朗之得知許家在國內發展的還不錯,馬捷超就鼓動許朗之回國去分許家的財產,理由貌似很充分,他是許家的長子理應有權利分家產,不應只是分,更應該迎他回去做主。這些話說得許朗之頓感有理,於是,兩人便迫不及待地趕回國來找許志豪。

許志豪見到流落在美國的大哥回來,自然是很高興,只是黃萬適時提醒許志豪許朗之回來的目的,許志豪簡單地想許朗之已是快七十的人,回來也就是探親祭祖的,並未把黃萬的提醒當會事兒。

可等許朗之把來意一說,他心中的怒火就蹭蹭地往上竄,當年許家幾經災禍沒見這長子頂門立戶,而有難時父親拿出巨資保全,今天卻來爭奪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家業,他豈能不氣。黃萬和兒子許文彪聽說也是氣憤不已。

後來,經過雙方多次協商,許志豪堅決不同意剝離資產,只可讓渡股份。許志豪擁有三成五的股份,許朗之擁有二成五的股份,許志豪為感謝黃家幾十年的幫助給了黃萬一成五的股份,同時為感謝馬家對許朗之的照顧給了馬捷超一成五的股份,剩下的一成由兩個小輩許文彪和許朗之的兒子許孝文平分。

許寧是沒有股份的,許朗之只有一個兒子,所以不希望許志豪的女兒也來分割股份,堅決不讓許寧擁有股份,如果不是許文彪後來出車禍去世,許寧也不可能頂替許文彪擁有股份。其實,許文彪是有妻子和孩子,只是許志豪說,等孩子大了從自己的股份中劃分。

而現在擺在許志豪一家的問題就是如果許志豪挺不過去,那麼許志豪的三成五和許寧手裡的股份總共有四成,而許朗之的二成五加上許孝文手裡的股份,再加上馬捷超的一成五就反超了許寧,如果許寧不答應嫁給黃子華,黃萬會不會支持許寧就變得非常微妙了,薛婉的擔心也就在於此。

薛婉曾將自己的擔心告訴過許志豪,許志豪卻不以為意,他相信與自己共患難、共生死的兄弟不會背判自己。薛婉也不便拗著許志豪的意思,不過她想如果許寧和黃子華能成就好事,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她看著病床的許志豪,腦子裡卻胡思亂想,等她意識到有人在喊她,卻發現黃子華已經在身後,「子華,你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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