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岸堡流商法(2/2)
「歡迎你們,遠道而來的客人們。」其實不是特別歡迎他們,但是這些人對岸堡很有用,所以場面還是得做足。
正式的談判其實沒多複雜,使團的要求很明確:他們希望獲得駐港許可,希望獲得儘可能低的商業稅還想獲得岸堡所有貨物的獨家代理權。
李昂雖然沒有真正做過商人,但是接觸過許多相關文藝作品的他很清楚這是一個多麼貪婪的要求。
李昂的態度也很明確:駐港許可不是問題,只要遵守岸堡的法律並支付土地租金,商人們就可以在港區獲得一塊土地的使用權。
隨船抵達的船員可以在港區自由活動,但未經許可不可以離開港區。
商業稅李昂採取的是交易稅和印花稅的雙重稅收,只對交易活動和受到岸堡法律保護的契約按照特定比例徵稅。不受人頭稅,但是大型船隻入港需要交錢租用泊位。
稅收方面使團還想努力一把,但是李昂一句『這是岸堡的法律』就把他們全部懟回去了。
當然,這個稅收模式相比傳統的按照人頭或者按照貨物總量抽稅來說已經好太多了,所以使團也沒有在稅收方面多做糾纏。
問題主要出在獨家代理——或者換個委婉點的說法,特許經營權。
對方願意付出一個相當驚人的價碼來買斷岸堡所有產品的獨家經銷權,這個提議李昂想都沒想直接拒絕了。提供這個權益或許能在短期內帶來巨大的收益,但長期看來這絕對是在損害岸堡的利益。
當然,對方也知道自己的主張是不可能實現的,於是他們退而求其次提出了幾個特定領域的獨家特許經營:武器、盔甲、紡織品、鹽和香料等。
但這個要求還是被李昂拒絕了,他甚至沒有猶豫,當聽到獨家經營權的時候就已經露出了不滿的表情,當對方提出相關領域的時候直接開口否決。
最後李昂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第一,商人可以在岸堡的港口購買任何不在限制物資清單上的商品,主要是糧食和魚獲、鹽、香料、紡織品這些民用物資。
第二,李昂將頒發限制物資的特許經營許可,要維持這一許可必須定期繳納金錢,否則就會收回。擁有許可的商人可以從李昂手裡購買工具、武器、鐵料之類的限制物資。
第三,戰略物資定期拍賣,包括馬匹、盔甲、鋼材等。這些拍賣活動由岸堡官方舉辦,擁有特許經營許可才能參加。
在岸堡,因為這些戰略物資產能有限而缺口較大,所以始終有著嚴格的配給制度。李昂只能從配給中擠出一小部分來維持貿易,平心而論他其實是不想賣這些東西的。
對方對李昂提出的方案當然不滿,但李昂也不打算被人三兩句話就被人說服,因此談判在第三條僵持了下來。
一個白天的時間就在扯皮中度過了,當天色逐漸變暗,李昂主動中斷了會議,等第明天再繼續。
於是使團告退,李昂也不打算留他們吃飯——李昂對食物並不挑剔,因此岸堡的常規菜單偏向簡潔和實用,並不適合拿來招待客人。
但就在他打算吃點東西休息一會的時候,當了一整天秘書的白金找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