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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第36章 君臣共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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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並不認為自己是個喜歡聽人阿諛奉承的君主,但他也喜歡聽臣下如實陳述他的功績。

李素又趁機把楊洪護送他視察途中的心得,跟劉備剖析了一番,漸漸就自然而然說到了「親賢遠佞」的通用道理,感慨了一番當今大興土木和幾十年前大興土木、對百姓效果的巨大差異對比。

劉備原本沒想那麼多,但回憶起二十年多年前、漢靈帝在河南尹周遭連番大興土木時民生凋敝的慘狀,也是感慨不已,被激發了憶苦思甜的情緒。

有些事情,沒人提醒不會往那個方向想,仔細想了之後,才會意識到差距。

就好比一個每天稍微進步一點的人,他自己感覺不到進步,但是如果有個老朋友幾年沒見、忽然回來聚一聚,他也會被啟發,意識到「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只不過這個「士」竟是他自己。

劉備慨然長嘆:「確實,二十餘年戰亂、外加瘟疫災荒,雖然讓天下人口減半,卻也掃清了積弊。若非馬上得天下,哪得如此武力霸道,掃清地方世家豪強自行其是的蠢蠢之心。

朕至今還記得,少年時聽聞的桓、靈朝童謠:州郡記如霹靂,得詔書但掛壁。當時地方官員名義上是朝廷任命,實則在靈帝賣官之前,已經是地方自行舉薦、擁立。此後

地方政令頒布,也不再經過三公。鹽鐵工商稅賦的歸公,更是早在和帝時便形同虛設,都被各郡截留。現在回想起來,中平年間,張角作亂之前,天下除了兵權還主要在中樞,其實其他各項權力,都已經被蠹蝕一空。

但無論如何,桓靈以外戚、宦官試圖翻盤,總是不對的。當時之世,唯有期待知兵善戰的強君,親自重理天下!天命在朕,也不是朕自己要強求。」

劉備這番感慨,很多是憶苦思甜、想起了童年少年時的社會矛盾,但也有一些,是後來當了皇帝、虛心好學以求治國,身邊的史官學者教他讀史,才得到的心得。

比如那些比較偏向經濟財政的史料、如漢和帝時鹽鐵歸中央制度的破壞,劉備就是後來讀史才知道的。

只不過他一看到這些資料時,便心有戚戚焉,內心推演意識到確實是如此。

從這個角度來說,東漢的各項中央權力的分階段崩壞時間表,其實是非常清晰的:

早在漢和帝末期,也就是才東漢第四個皇帝末期,公元100年左右的時候,東漢中央的「工商稅」或者說「鹽鐵專賣利益」,就已經被廢除了,變成了地方自有。

當然,這個廢除還不算地方挑戰中央,因為當時還有一個由頭,那就是東漢初年,漢明帝漢章帝都是試圖走「皇帝本人也該是儒家聖人、意識形態領袖」的路線,有點把政治和意識形態信仰結合以求治國的意味。

一旦皇帝同時成了意識形態領袖,那皇帝就可以繼續推行漢武帝漢宣帝以來一系列「我漢家自當王霸道雜之」的思路,把法家的一些利於集權的思想也都繼續用下去。

只不過,這種路線肯定是「聖不過三代」就完了,而且反噬很嚴重。君主不可能一直都是明君、道德楷模。

漢明帝漢章帝時期靠自律撐下來,第四代漢和帝一旦不自律,從西漢漢宣帝時就被壓制的「儒家賢良文學」就開始反攻倒算了,而且可以利用後來多次幼主在位、幼主無法是道德楷模、身邊有外戚奸邪蠱惑等等理由,把法家的很多集權政策給拔了。

「鹽鐵專賣」為代表的「工商稅歸中央」,就是在打著「清算百年前桑弘羊法家遺毒」的旗號下實現的。

旗幟是反法的旗幟,做的事情卻是為修儒的地方世家截留財政稅源的事情。地方政府獨立運作的最初一步,就是那時候打紮實的。

再往後,安帝的時候縣級人事權淪喪、郡守察舉上來的官員,可以直接指派任命為各縣官,地方上的人事權也進一步淪喪了。

當然,這個淪喪的還只是「郡守自己任命自己下屬的縣令/縣丞/縣尉」的權力,郡守自己的產生,還沒有淪喪,朝廷依然可以委派。

這個權力是到沖質交替之時、桓帝初年,才在部分偏遠地區淪陷的,再後來,一直到靈帝賣官之前,地方太守其實都不是朝廷能完全控制的了,有些地方甚至「自行擁立」太守。

所以,財政、人事任命、地方立法,這些權力其實是在和帝、安帝、桓帝、靈帝,整整八十年的時間裡,逐步被地方蠶食掉的,最後黃巾之亂,只是把最後一張底牌軍事指揮權,也徹底地方化了。

即使張角沒來,散裝的大漢也只差軍權統一這最後一口氣吊著。

其他那幾口氣,分別早在八十年前到二十年前就分批斷氣了。而且給大漢續命的總共就五口氣,基本上是每過一代人、就多斷一口。

劉備此刻跟李素闊別數年、因為「刮目相看」而順勢聊到這個問題,並且心有戚戚焉,當然不是為了單純的掉書袋擺龍門陣了。

而是劉備內心真心升起一股戒懼。

對他而言,讀史要想「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最有價值的「鑒」,當然就是如何吸取大漢上一次中興時的教訓。

畢竟光武帝曾經中興成功過一次,最後還是只維持了六十多年、最初三代皇帝的正常統治。第四代皇帝開始的近百年,就是嚴格遵照了「每二十年多斷一口氣」的節奏,眼睜睜看著滅亡的。劉備怎麼能不怕?

他現在再強,能保住子孫後代在經濟、財政、人事方面的集權,依然不被地方侵蝕散裝化嗎?

李素倒是給他設計了一套好制度,而且有了殿興有福的加持,後世人要造反是很難的。但殿興有福也未必能確保一直不亂。

哪怕「每過兩百年打一場內戰、然後他劉備的後世開枝散葉子孫里再來個最有前途的,繼承祖業重新中興」,那劉備也挺受不了的了,他內心最希望的當然是連這些波折亂局都不要有。

李素的租庸調輸法和工商稅抄引法,把財政割據收回來了;

曾經劉焉時期「廢史立牧」放出去的地方軍權,也通過地方州級長官拆分三使,把軍權割據收回來了;

最後的科舉選官改革,則是把地方擁戴州郡長官、州郡長官再任命縣級下屬的人事割據,收回來了。

現在劉備不擔心怎麼收回來,要擔心的是子孫沒有軍事權威後,能不能一直保住這個「祖宗之法」不被慢慢蠶食。

如果做不到,那就只能指望開國這一代就把變法的事情都做了、儘量做徹底,給子孫留個好一點的攤子。

這是一個最宏大的命題,需要從多個方向綜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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