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 第292章 讓陷陣營強制執行老賴

第292章 讓陷陣營強制執行老賴(2/2)

目錄

而李素現在的區別就是,他是真心讓劉備搞個「官方保護價」,只是托底的,但他不會讓劉備親自下場。比如這次他只在糧價跌到明顯低於正常水平的兩百錢一石才出面托底。而錦價上漲時,他也只是拋盤拋到回歸三百錢的指導價就停手了,不會追殺。

九月初一,漢中王府再次下發教令,表示蜀郡、廣漢、犍為、朱提、巴郡,今年的秋稅工作完成很好,《租庸調法》改革已經正式成功。

教令當中,也免不了宣布了一個獎懲名單。

獎勵的,自然是收稅過程中調劑比較好、百姓困苦比較少的。代表人物有都安縣令楊洪,被認定為治績第一。楊洪也因此被破格再提拔一級任用。

懲罰的嘛,當然是執法過程中一團亂帳的,最惡劣的是梓潼縣令沈彌,他的罪名是「妄改國法,盤剝百姓」。

具體表現是沒有算好梓潼縣的糧倉容量,對於最早來繳稅的那些大戶,敞開了讓他們全部交糧、提前把官倉塞爆。結果等梓潼縣繳稅晚的窮百姓來繳稅時,被告知一粒糧食都不收了,必須全部兌換成錢、錦才能收——

而《租庸調法》的法條明文規定,百姓如果堅持把「田租」部分用糧食交,官府是必須收的,哪怕糧倉不夠,也只能是「不許戶調和庸役換成交糧」。所以沈彌的操作顯然是剝奪了百姓依法堅持交糧的合法權益。

而事實上,沈彌和婁發等人本來就是廣漢郡的暗中反對新法的豪強代表人物,存在官商勾結。

沈彌作為典型,當然是被劉備明正典刑,押到成都當眾斬首棄市、抄沒家產。

其他幾個做得沒那麼明顯的,才躲過了一死,根據情節或是降職、或是罰俸。

王府教令的總原則,就是「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游辭巧飾者雖輕必戮」。

事情的情節、客觀的危害、主觀的動機,全部要考量,主客觀相統一論定賞罰。

五郡之內,無人敢有不服。

……

獎懲教令下發後沒幾天,李素也問關羽借了一些兵,主要是把高順的陷陣營借來了——陷陣營太精銳,拿去修河工水利有些太浪費了,所以本來在關羽那兒也就是維持一下工地秩序,閒著也閒著。

高順也不二話,因為本來就駐紮在犍為郡的南安縣,所以李素就拿了一堆抵押地契,讓高順就近從犍為的幾個縣開始「強制執行」。

畢竟陳建為代表的犍為抗拒派土豪,經過這次加槓桿豪賭之後,已經有些周轉不開了嘛。漢朝雖然沒有《破產法》,也沒有《民事判決強制執行條例》,但李素讓陷陣營去強制執行老賴,估計也沒什麼人會武力反抗,也不存在什麼「侵犯債務人合法權益」。

現在可是漢朝!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高順從南安縣坐船順流而下,第一站先到僰道,第二站、第三站是江陽、自貢。

進了僰道縣城,李素直奔陳氏最大的莊園,直接讓高順的人拆門而入。

高順揮著一堆地契:「陳建,看看這些地契,是不是你抵押給楊洪換糧食的。不過這上面好像沒約清楚超期利息啊,你是準備現在還,還是明年青黃不接的時候,按照民間慣例的加三成利再還?嘖嘖嘖,光是在這僰道縣,你們家族就押出去一千六百頃田,真不少啊。江陽、自貢還有。」

陳氏族長陳建面如死灰:「果然是楊洪那個雜種出賣我們!他簡直是蜀儒四宗的恥辱!敗類!劉焉劉備這樣盤剝我們的祖產,他居然還賣身投靠,恬不知恥!」

李素原本沒開口,他只是讓高順交涉,見陳建這麼說,才好整以暇地收攏摺扇:「說話小心一點,我李某人不喜歡株連——這次要不是我查清楚了,你堂弟陳實確實沒跟你們勾結,只是失察的問題,我連他一併處置到底。

你要是非要攀咬什麼從不存在的『蜀儒四宗』,要代表你們整個家族,那我只好把你堂弟還有其他做官的陳家人統統……」

陳建也是知道自己完了:「呸!一人做事一人當,這次的事兒就是我陳建一脈做的,有種你就殺了我!陷害無辜算什麼!」

李素一揮扇骨:「那就沒什麼說的了,抄。」

穿著鐵札甲拿著斬馬劍的八百陷陣營士兵立刻開始強制執行田地,跟縣裡的小吏一起變更登記。

當天,李素就在僰道縣主持了「抵押田產法拍會」,讓各鄉通知,本縣所有失地人員都可以繳錢買自己的土地。一天之內就發放了好幾千張新田契。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