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 第683章 公爵的制度設計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第683章 公爵的制度設計沒你想的那麼簡單(2/2)

目錄

陛下希望李師的爵位傳續五百年,這還只是基礎,背後還有其他深意,希望李師的後人也勤謹協治,安撫地方,家國兩利。如此,還有可能讓公爵的多縣封地傳承更久。」

周櫻已經聽得目眩神馳無法想像,只是心虛虛心地請教:「不知還涉及到什麼朝廷法度?」

諸葛亮:「國朝法度,地方諸縣,萬戶以上設令,萬戶以下設長,品秩也根據戶數有所不同。

縣過萬戶、不足兩萬戶者,縣令秩六百石,多餘兩萬戶者,縣令秩千石——當然,陛下去年改革俸祿之後,改成了年俸六十萬錢至百萬錢。

另外,根據慣例,如果一縣人口經過多年治理後暴漲,超過四萬戶,則多半會拆為兩個縣,各兩萬戶左右,以便治理,防止一個縣令的權柄和直轄百姓過眾。」

諸葛亮說到這兒,稍微停頓了一下,周櫻理解後立刻追問:「這跟陛下冊封『會稽郡公』這個決策又有什麼關係呢?」

諸葛亮:「李師之前的封地在郫縣,屬於蜀郡。師娘若是翻開輿圖看看,就不難發現,郫縣周遭,乃至整個蜀郡,縣城已經極為密集,凡相隔三四十里置一縣。

成都周遭四十里內便有郫縣、江原、廣都、新都。七十里內還有雒縣、綿竹、都安、臨邛。這便是因為蜀郡乃天府之國,成都平原肥沃富饒,之前雖短歷亂世,但戰事不久,人口依然極為稠密。

如果陛下不給李師移封,只是把他的封地從郫縣擴大到蜀郡,那也已經沒有人口繼續增長拆縣的餘地了,會被成都平原的面積困死。

至會稽則截然不同,那裡地廣人稀,雖也有山川阻隔,地形破碎,但李師擅造海船,可以海路溝通封地,把那些被山險割裂、往常難以開發的沿海狹地都開發了。

會稽在安、順二帝巔峰之時,也曾有八十餘萬口,如今多年戰亂減到12萬戶55萬人、分22縣。按照四萬戶拆縣的朝廷法度,將來會稽人口如果發展到88萬戶以上,那就是22縣都達到四萬戶了,到時候李師後人的封地,就會從22縣變成23縣、24縣……

如此一來,治理地方的紅利,就與封郡公的家族休戚與共。為公爵者也不應魚肉鄉里,而要寬仁輕省、勸農勸工、與民休息。發展得好,拆得多,那每一代人交還朝廷一個縣,剩下的依然可以多撐幾代。」

周櫻聞言驚呼:「要把會稽發展到88萬戶才能拆縣?那不是整個會稽至少四百多萬人口?!怕是有大漢天下的十分之一了吧。而且公爵不是只有食租稅之權,不能干政地方的麼?發展和勸農工,那是地方官員的職責吧,會不會犯忌諱?」

諸葛亮:「呃,其實也不用那麼多,真到88萬戶那就是從22縣拆到44縣了。實際上只要一個縣先到了四萬戶、鄰縣也有一兩萬戶,就能拆了。

至於治權,公爵確實不能在封地內干政。收稅治民也都是地方官之職責。但陛下昨日朝議,與群臣商定,給公爵查帳查稅之權。畢竟是要食租稅的,有權查驗地方官是否有貪墨漂沒。另外,在地方發展工商和產業,這些是民間行為,不算干政。」

漢朝法度,為了防止地方上拆縣「卡BUG」,對於要拆的縣的鄰縣發展水平也有要求。以防「拆出來一個縣後,鄰縣的人口湧入,擴大到四萬戶以上,再拆。結果鄰縣卻一個個被吸血沒多少人」這種情況。

所以要是一個縣四萬戶了,隔壁鄰縣一萬戶都不到,那時候就會選擇把四萬戶的縣的一些鄉村面積割給人少的鄰縣,而不是直接拆。

所以,會稽只要發展到所有縣都萬戶以上、部分縣兩萬戶、個別縣四萬戶,就已經可以開啟拆縣進程了。按照這個算法,基本上有個30好幾萬近40萬戶,就開始拆了。

也就是後世浙南八市加整個福建,人口接近200萬人就可以開始拆。

這還是比較容易做到的,就拿福建地區來說,西漢的時候一個省的面積只有東治一個縣,到東漢有了建甌和將樂,都是沿著東治這個閩江口的縣城、往閩江流域上游開墾,人口多了之後拆出來的。

福建中部的泉州流域,歷史上要孫權晚年才開發到能設縣,南部的漳州流域,更是唐朝才設縣。至於對岸的夷洲,什麼統治都沒有,法理上算是東治縣的一個鄉或者一個村吧。

要是李素將來發現了周瑜的藏身之地,從東治過去把周瑜再滅了,那夷洲也就合理成為他這個郡公封地的一個縣下面的一個鄉。

當然周瑜要是肯做做慈善,在被李素趕走之前把夷洲發展得人口多一點,確保夷洲加上東治縣總人口四萬戶以上,那李素就能直接撿皮夾在夷洲拆一個縣。

這些都是後話了,李素現在還不知道周瑜逃亡到哪裡,也沒工夫對付他。

劉備的朝廷對於防止公爵後代干政,也是做過設計了,所以只允許查帳——他們當然不是防李素本人,李素這種聖人肯干政,地方上早就笑死了,百姓都會鼓腹謳歌,巴不得李聖公帶他們進一步共同富裕。

防止公爵干政,防的當然是李素後世子孫,有墮落無能到只會搜刮不會建設種田的程度,還瞎指揮。

另外,查帳之所以重要,也是因為公爵的租稅和縣侯的租稅性質不一樣。

列侯中的縣侯,都是「食某縣封邑數千戶」這樣的封法,戶數額定之後,這些錢糧就全部是歸縣侯的了。一個縣也不可能只有剛好這幾千戶人口,多出來的人口依然要上繳錢糧到郡里,幫郡分攤上繳中央的部分。

但現在的郡公,是兜底把一個郡或者至少是其中多少縣封給某人了。但朝廷的中央政府也不可能從別的郡再調撥錢糧過來養著這個郡的官員軍隊,所以郡公的錢,其實只是一個郡地方財政的結餘部分。

每年收上來多少,要由地方官先刨除掉本郡官員的全部薪俸和辦公經費,再刨除掉這個郡駐軍的糧餉、一切軍需物資開支。這兩塊減掉後,剩下的全部錢糧理論上才是公爵的。

當然,這個過程是收支兩條線的。也就是收稅是地方官幫公爵收,絕對不允許公爵自己收。地方官分配好之後,再把屬於公爵那部分給他。

這樣才能確保「地方上的全部公務員和軍人,性質上都依然是拿著朝廷的工資和口糧」,從而絕對忠於朝廷。要是直接公爵收稅、把公務員和軍人的錢給官兵,那不成公爵在養官養兵了?分分鐘就是州牧和節度使的下場。

如何防止地方因為財權下放而出現割據王國,這點上漢朝中央朝廷已經有很豐富的經驗了。

另外,除去官員開支和軍費開支,理論上地方財政還有其他支出,主要是地方上搞基礎設施建設,比如治水和修橋修路、造城牆蓋官府,還有就是遇到災荒時要賑災。

這兩部分的開支比較難界定。劉備昨天的朝會上最後有稍微討論到一點,最後還是決定不做地方財政的硬性規定。

朝廷鼓勵公爵從應收錢糧里分出一部分做好事、建設地方和賑災,但不強迫。

反正地方百姓多了、能拆出更多的縣,將來這個公爵的稅也能多收、子孫後代能傳的代數也多,是雙贏的。

公爵應該學會自發幫助治下百姓發展繁衍,這也多多少少能補足秦漢地方官員流官制以來,官員治理政績不考慮長遠利益的問題。

整個帝制時期兩千年,地方流官不考慮長遠利益的毛病,一直是個無法解決的問題。因為地方官只做一兩任,他就希望所有他做的舉措的政績,都能在這一兩任的幾年內體現出來。

當然,流官制比封建世襲制肯定是百利一害,絕大多數都是優點,僅僅這一點小瑕疵上不如封地世襲。

封地世襲的封君,比較容易為自己的封地上未來一兩百年甚至更久的經濟可持續發展考慮,畢竟這世世代代都是他自己的,也要施行仁政引誘別的地方的百姓來投奔,不能竭澤而漁。

諸葛亮就這樣條分縷析地幫忙解讀完了全部政策,總算是讓李師的家人領會到了朝廷的良苦用心。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