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邀買人心的本能(2/2)
劉備擺擺手:「朕隨口一說,益州朕也巡視過多年,深諳民情,河北淪陷諸州,本是朕故鄉,也熟,將來光復幽冀之地時,朕要親征督戰。以後太平了,涼州要巡視一下,南邊荊楚吳越之地也不能少。」
劉備稍微走神意淫了一會兒,然後繼續往下審劉巴的細則其他部分。
水能費是計征辦法上最複雜的一類,這個搞定了之後,後面其實都更簡單,也便於理解。
劉備大致看了一下,織機的工業稅是按照每台蜀錦織機一年一千五百錢、每台棉布織機每年一千錢收的。
這些機器比舊機器可以節約兩個人左右的勞動力,用一個織工就織出原先三個人的產量。所以多收的稅比一個人一年的稅還低一些,商戶也承受得了。
另一方面,劉巴也不是本著刻意盤剝,他在制定費率的時候同樣本著李素教他的指導精神,想到了要「鼓勵提高機器效率」。
所以無論未來機器有沒有進一步進步,只要是使用一個工人操作的絲織機,始終是一年一千五百錢。
如果再有一個諸葛亮這樣的天才進一步優化技術,出現「2.0版織錦機」,能做到老式機器的五倍生產效率,也依然是交那麼多稅。
科技越進步賺得越多,這個立法精神和鼓勵方向也就沒問題。
劉備之前記得,李素當年搞的「蜀錦五年計劃」,最終完成的時候,在益州弄出了近二十萬台新式織錦機。
那幾年裡為了給弩式飛梭搞牛筋,還一度讓整個天下的牛筋價格暴漲,連朝廷負責軍工的將作監,生產弩的時候牛筋成本壓力都巨大,關東諸侯一度造弩都造得燒了。
早些年,劉備的財政有相當一部分是靠技術擴散的專利費撐著的(當然那個專利費是諸葛亮自己收、然後買國債給國家用,不是國家的錢)。
現在機器增量增速放緩了,終於可以以「持有稅」為主了。類似於賣房賣地賣得差不多,就該收物業空置稅了。
益州就有二十萬台新式織錦機,涼州還有十萬織棉布的,全國加起來,劉備治下可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大約是四十到五十萬機,平均每年每台一千兩三百錢,織機持有稅一年就是六到七億。
不過這部分財源的好處是不受制於地域,未來的可複製性比較強。因為織布織綢哪兒都能幹,未來還能普及到麻紡織領域。天下太平之後,東方八州也能快速推廣。
所以紡織業是一項對劉備統一過程中幫助不如水能工業、但天下太平後後勁更足的生意。劉備考慮到自己統一天下問題不大,已經把關東地區也當成了自己的地盤一樣愛惜,所以也要適時加快這些產業的發展。
那麼大一個大漢朝,才四十多萬台機器、不到一百萬女人用新機器織布,普及率還是太低了。
統一後,天下會織布的怎麼也得有一千多萬女人,哪怕三個人合用一台錯開時間三班制,這個市場怎麼也能擴張到三百萬台機器的保有量吧?
到時候,一年紡織工業稅就能收四十個億!已經跟靈帝初年全國的總財政收入差不多了!果然工業稅還是比農業稅有前途!
當然了,前幾年劉備陣營嚴控織機擴散速度,是有道理的,覺得天下重歸一統還久呢,擴散早了被敵占區百姓和商人學走,敵人的戰爭潛力也會提升。
但現在袁紹都打趴下、孫權都滅了,就算劉備放鬆民間生產織機,要傳到關東也得一兩年呢,到時候袁紹就徹底滅了。最多還剩一個曹操沒收拾乾淨,也不怕了。
到時候劉備在揚州和河北都種田,曹操還種個屁,體量差太多了。劉備多賺五個錢,曹操或許才多賺一個錢。
所以劉備犯不著為了「封堵曹操少賺這一個錢」,就忍著連自己理論上能多賺的五個錢都干看著不去賺。
這個帳很容易算明白。
更何況,飛梭織機能控制,產品的流通卻不能控制。五尺寬的巨幅蜀錦往關東都賣了四五年了,袁紹和曹操地盤上的富商們也會自發琢磨辦法仿製這些產品。
他們猜不到諸葛亮的機器技術原理,卻可以從產品倒果為因往前逆推逆向。
所以,最近一兩年,關東袁紹和曹操地盤上,其實也自發出現了一些點歪了科技樹的替代品織機——
那些織機的設計者沒想明白飛梭是怎麼搞的,就用笨辦法,一台機器從一個工人增加到兩個人,一個專門踩提經的腳踏板,一個專門走來走去拉扯緯線。
這樣的機器,如果也織五尺寬的東西,那就是「兩個人幹了原來三個人的活」,雖然不如諸葛亮的「一個人幹了三個人的活」那麼高效,但比原來的舊貨至少是提升了五成效率。
而且這種雙人織機還可以進一步加寬織出來的布的寬度——反正專門有個人彎腰拉緯線,五尺也是彎一次腰的操作量,六七尺也是彎一次腰的操作量。
最後普遍加到六尺多,也就是一個成年人雙手臂展的長度,因為再加下去就不只是彎腰能完成的了,得左右折返跑。
那樣會拖慢提經的頻率,緯線效率的繼續提升還彌補不了經線效率的下降。最終細算下來能做到諸葛亮飛梭織機六成多的人均生產率。
只能說,商人為了提高生產效率而自發動腦子,這事兒是攔不住的。50%的利潤增加幅度,雖然不至於讓人鋌而走險,至少也能讓人絞盡腦汁。
……
水車、繅絲、紡紗、鍛造、織機……這些大頭全部核算完之後,最後只剩釀酒和燒瓷這些「高精尖科技」。
劉巴對這些稅也是分兩類辦法管控:第一類是技術上已經眾所周知,無法技術封鎖的,也就是傳統的低度釀酒行業。
這個行業只能是比照鹽、茶的做法,直接比較低的價格賣生產額度給商人。其中商人私釀、少買酒引實際上多生產、偷稅漏稅……肯定都是差不清楚的。
所以,這部分只能是仿照包稅制,一塊牌照一年多少固定保底抄引額,真要是多釀也沒辦法,只能是指望地方突擊檢查和競爭對手舉報。
最後核定的價格是:凡是商人要經營賣酒業務的,一年至少按銷售五百石算,才能拿牌照。一張牌照按照每石二百錢的稅,就是十萬錢。
再往上,有各級年生產量的牌照,十萬錢起跳。所以連十萬錢稅都交不起的,就別做賣酒生意了。
而且朝廷為了節約糧食,也不鼓勵賣酒無序發展,基本上每個縣一共有幾張賣酒牌照,都是有總量控制的。
一個縣每有一千戶人口,才允許發放出去一張經營酒類的牌照。縣令如果敢超發,被觀察使和朝廷的監察系統官員查到了,是要遭到違紀懲戒的。沒有牌照的都算私釀,只能自己喝不能拿去賣。
高度酒和青瓷,就比較容易管控和算稅了,這些東西至今只有諸葛亮有專利。
劉巴最後核算的徵稅價格,是「高度蒸餾酒,每一座蒸餾爐,凡年蒸餾酒產能一百石的(要消耗掉五斗薄酒才能蒸出來),年收五十萬錢奢侈稅。」
一年蒸一百石的蒸餾爐並不算大,每天才蒸出三斗而已。所以幾口跟人一樣高的大鍋、周長過一丈,套在一起密封,再配合上諸葛亮提供的技術細節秘要,就可以做成。
這只是個基礎計量單位,起步價。事實上諸葛亮在犍為郡江陽和僰道那些酒坊,裡面每一口蒸餾爐產能都在這個起步價的數倍以上。
另外,從這個稅率來看,也不難發現高度蒸餾酒的稅率是普通低度酒的五倍!可見這裡面對奢侈品的懲罰性稅收非常明顯,比後世的奢侈化妝品差不多了。
所以蒸餾酒的生意門檻就更高了,一年至少交兩百萬的稅才有資格進場。
青瓷窯的徵稅也按照年產量核定,按每個月燒五窯計(考慮到閒置和修砌),每窯能燒一千件的,一月就是五千、一年六萬。這種產量的窯算作標準窯,一年納稅六十萬,相當於燒出的每件青瓷收了十文錢的稅。
這個標準是考慮到目前青瓷還比較稀缺、屬於奢侈品,才收比較高的稅。未來如果大眾化了,成了百姓器用,劉巴也會建議逐步降低稅率,漸漸降到每件五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