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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章 陛下自己想變法,關曹操什麼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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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豈不是說只要有人買了田,卻沒在官府登記,就算他買田無效?這田不算是他的?這招也太狠了吧,雖然不如曹操現在的一刀切不許買賣、有買賣就沒收狠,但也非同小可了,朕怕會引起反彈。」

李素:「暫時可以不用立得那麼狠。比如,朝廷租庸調輸法徵稅時,都是按照每個百姓壯丁占有一百漢畝田地來算計稅額的。

那麼,只要一個百姓的田少於一百漢畝,他就可以不用到官府登記,只要私人買賣的契約完整,遇到糾紛時拿出所有契約對照無誤,官府就直接保護他們。

這樣一來,這個新法條就只影響那些『擁有田地超過每口人一百漢畝』以上的地主,不影響絕大多數的窮人了。至少九成百姓可以不登記,不需要新法,也大大降低地方民政官和布政使、朝廷民部的工作量。

另外,朝廷說的一切大額土地交易強制備案、登記地塊權屬,也不代表不登記就沒有地權。

只能說不登記的話,朝廷在審理土地歸屬有糾紛的案子時,不會再保護擁有買賣契約或者未登記地契者的利益,然後把糾紛田地籍沒入官一半,另一半分給雙方爭訟人

這個,其實跟武帝時鼓勵商人揭發同行隱匿財產,則將抄家所得一半獎勵給告密者,有異曲同工之妙了。

只不過朝廷這個新法力度沒那麼狠,同時只影響田地莊園這些不動產,不影響金銀錢帛。田地莊園本來就比較難隱匿,朝廷集中打擊這一點的話,而且堅持為之,應該是經得住史書考驗的。」

說白了,李素是要趁著這次曹操也對關東的賣地世家豪強下狠手的契機,在關西正朔朝廷這邊也差不多力度地堵一手防禦性立法。

雖然肯定會激起反抗,但天下人沒得選擇,因為天下就剩兩家了,沒別的地方可以逃可以投奔。

曹操那邊立法更狠,是直接搶的,劉備這兒好歹只是升級到「買田不登記就不承認你的買」,並沒有導致世家豪強的直接損失,所以相比下來還是投靠劉備更賺。

而劉備一旦把這個「不動產強制登記」制度推行下去,將來遠期會形成什麼下場,世家豪強肯定是看得懂的:

到時候,他們再想隱藏瞞報占據的土地面積,就很難了,要是再推而廣之,將來劉備控制徹查地方上藏匿隱戶、逃亡這些黑戶人口,也會變得越來越難。

劉備要的不是直接短期內多拿錢多收稅,他要的是國家對全國人口和土地狀況的更精細掌握。

而這種更精細的基層情報掌握,能夠起到什麼樣的遠期作用,李素是最明白的假以時日,或許是幾十年之後,全國土地登記造冊完善了,那不就能直接「履畝而稅」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簡單粗暴收人頭稅了麼。

原本歷史上,第一波成功履畝而稅的操作,要到唐朝後期宰相楊炎推廣「兩稅法」,才算是讓中央朝廷開始系統地登記各地的土地占有情況。

發展到宋明之後進一步完善,有了「魚鱗冊」、「黃冊」這些政府土地登記冊。而漢朝這種把土地稅綁在人頭稅上的朝代,原本是沒有系統的土地登記的。

不管怎麼說,土地稅按實際占有量徵收,肯定是比附著在人頭稅上,要高級不少。

純收人頭稅的朝代,對土地兼併的反抗和控制肯定更弱,也幾乎沒有超過兩百年的朝代(西漢是靠漢武帝的時候戶口銳減,還法外弄死了很多有錢人,所以拖慢了滅亡)

而土地稅按土地實際占有情況徵收後,朝代普遍能活兩百五十年往上,甚至三百年(唐宋明),這裡面多多少少有土地兼併速度被延緩的因素在內(但也只是延緩,不能根治)

這後面這些推演,沒必要跟劉備說清楚,也不可能說清楚。但劉備已經大致理解了李素想趁著這個機會做成一個什麼事兒。

原則上來說,他也是支持這樣做的。畢竟這樣一來,他們就顯得是跟曹操各打各的,就算將來事實上繼承了曹操的變法紅利遺產,也不會被說是跟曹操勾結。

如今的關東各州,肯定是有很多世家豪強為了兩頭下注、明明曹操禁止了土地交易,他們還依然頂風作案以超低價賤賣土地、套現移民。

而買那些超低價土地的買家,顯然就是貪圖這個超便宜的價格,所以幫助那些「違反曹操禁令的非法移民銷贓」。

劉備要做的,就是公開立法,表示無論在哪兒,那種「賣了田不登記」的行為,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私相授受的田地買賣,官府不承認。只要將來有糾紛,有人指認說那塊田其實是他的而非目前的實際占有人的,那麼這個實際占有人就得舉證拿出他在官府處強制登記過的地契來抗辯。

拿不出這個官方強制登記,就等著這些賤買的地被沒收一半吧,剩下一半原告被告再各自分四分之一、

這樣也逼著越來越多的人去當原告,聽說誰家有沒登記的田就去攀咬,把天下所有有田不登記的大戶統統往死里逼。

陛下不是要你們的地!陛下只是要你們先強制登記!

不登記的下場,就相當於只有購房合同!但沒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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