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5章 晉升的希望(2/2)
看到兩位神使如此表現,夏多就知道這次合作應該是穩了,「我能夠提供穩定的精金供給,不知道光輝之國能付出什麼呢?」
儘管等價交換並非光輝之主的教義,但契約精神,卻是每一個光輝神使都具備的核心品質。
只要事先談好價格,和光輝之國的交易是最不需要擔心對方違約的,當然也要注意給自己留有餘地,不然這種情況下自己違約的話,可不像普通神聖契約那樣只是上個黑名單就了事了。
當然,如果能夠提前約定違約後如何處理,那光輝之國也是會嚴格按照契約內容來辦,只不過有過違約經歷的人,還是會上光輝之主的黑名單。
上了黑名單倒不一定會引來神罰或者其他直接的不便之處,但這就類似於信譽受損,今後在光輝之主影響力覆蓋到的這個大圈子內,與人相處付出的無形成本就要增加許多。
如果多次違約(僅限光輝之主見證的神聖契約),那顯然就會視為對光輝之主的挑釁,說不定真能引來神罰。
就算沒有神罰,被能夠查看黑名單的律書神使見到了,估計還是跑不了。
主位面的耐色法師或者精靈,或許很討厭神聖契約,但了解神聖契約本質的夏多,卻非常喜歡這樣的契約。
耐色法師不喜歡是因為他們的底線非常靈活,如果契約對自己有利,那當然就要嚴格遵守了,要是契約對自己不利,那他們就會想辦法鑽空子,甚至不惜違約。
精靈也一樣,畢竟智慧生物的人性是相通的,但精靈還多了一點,那就是沒有經過光輝之主信仰的長期薰陶,或者說不理解神聖契約的本質,對於神聖契約本身的信任度不夠。
而夏多,本身就是來自於一個高度秩序的文明,契約精神已經成為社會運轉的基本法則,或者說公序良俗的一部分。
固然存在不少違約的情況,但幾乎不會有人公開說違約是對的,除非契約本身存在公平性問題,不然大多數人還是更傾向於認為違約是錯誤的。
而在魔法世界,公平與正義是一個很少被提及的話題,神聖契約並不保證公平正義,只會關心契約能否正常履行。
對於一個更偏向於良性的工具來說,其實也並不需要如何公平正義,或者更嚴謹些說,並不需要工具自我定義為公平正義,公平正義需要由其他實體來定義。
比如說,在夏多領地中,只有法律可以定義什麼是公平,什麼是正義,什麼又是相反的,而不是任由一個工具屬性的契約來自行定義。
當然,夏多實際上也並不會直接規定什麼是正義,什麼是不正義,而是通過構建秩序來引導,引導他所認為的正義與公平。
實際上,所謂的大夏秩序,更多還是夏多自己思想的投射,如果他是一個殘暴的統治者,或許就會制定出更加嚴苛的法律。
但他不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他所創造的大夏秩序就是自己想法的直觀體現,甚至可以說,從一開始他的目的就是創造一群與自己想法一致的人,然後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
如果僅僅只是為了統治一個國度或者一個文明的話,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法典、秩序也不會是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