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3章 透露期限 前往埃蘭(2/2)
以他現在的聯盟顧問身份,如果只是入境參與公開調查,而不是涉及什麼秘密武裝行動的話,就只需要提前報備一下,並不需要得到當事國的允許就能合法入境。
當然,如果他不是聯盟顧問或者算力池負責人的話,那能否入境就要看當事國是否允許了。
如果不允許還要強行入境的話,那就是非法入境,當事國對他的人身安全將不做任何承諾。
換言之,這種提前報備也意味著當事國會對來訪者的人身安全做出一定的保障。
就比如說,伊爾法朗和科曼索的關係一直比較惡劣,尤其是伊爾法朗,民間對科曼索極為仇恨,如果沒有這樣的保障,兩國怎麼敢互派人員,甚至是進行民間交流?
而這樣的保障其實也並非某一國可以做出,而是各國基於聯盟共同保障,只有這樣才能產生足夠的違約成本,進而讓這樣的保障能夠持續下去,而不是淪為一紙空文。
類似的保障或者承諾還有很多,最終都以條約的形式而固定下來,無論出於某種原因簽訂了條件,在條約廢止前,都有義務遵從。
就像《限魔條約》那樣,各國都不想遵守了,那很快就廢止了,哪怕新條約還有很多條款沒有協商出結果,至少舊條約已經失效了。
而舊條約之前,各國哪怕再不願意,也依然選擇了遵從條約規定,對超魔事件繳納了罰款,只不過各國經過協商兜兜轉轉又將罰款原路返回了。
只留下一個帳面上的繳費記錄,實際操作中並沒有誰真的付出過哪怕一枚金幣的超魔罰款,這其中也包括夏多。
在如今的北地聯盟,或許很多人壓根不認同聯盟章程所說的那些理念、目標、原則,但大多數在北地擁有話語權的群體都認同一個事實——
那就是無論聯盟章程所說的理念、目標、原則是好是壞,都需要這麼一個能將北地各國團結在一起的東西,並且也願意維護基於此而建立起來的這一套秩序體系。
因為維護這樣的體系實際上就是在維護他們自身的利益。
這也使得聯盟秩序日漸深入人心,而從秩序衍生出來的各種具體的手續、流程,也很自然地得到了北地各國的認可與支持。
因為不認可這些的話,就等於是反對聯盟秩序,而反對聯盟秩序就等於反對他們自身的利益,這是任何在北地有話語權的群體都無法接受的事。
當然,個人利益不可能時時刻刻都與集體利益保持一致,所以聯盟也不是完美無瑕的,但現在這樣的聯盟已經是各方認可的最大公約數了。
換個聯盟或者解散聯盟,也並不能比現在做得更好,這其實也是現在的北地聯盟能夠存續下去的最大動力。
大家都能從聯盟獲得好處,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先拿著好處,走一步看一步,只要聯盟始終存在正收益,那一直聯盟不就是一直收益嗎?
除非某一國突然強大到可以征服整個聯盟,不然肯定還是留在聯盟里,利用聯盟的規則壯大自身更加有利。
因為對於強者來說,顯然是公平的規則對他更加有利,而且是越公平、越有利,最簡單的例子——讓專業組和業餘組同台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