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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父與子(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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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疑惑,說明自己讓朱文奎去做差的目的便實現了。

「當你出了皇宮、離開學堂,那麼你看到的一切,才是這世上最真實的東西。」

朱允炆教導道:「皇宮是你的家,學堂是你學習的地方,除了這兩個地方之外的所有去處,有一個共同的名字,朕給它取名『社會』。

社會是一個複雜的融合體,黑暗和光明都在這裡面糾纏著,不是敵立對峙,而是相輔相生。

社會裡有能夠讓你恨到怒不可遏的惡人,也會有讓你感動到熱淚盈眶的好人,而很可能,惡人和好人是同一個人。

張家父子不恤民情,用盡了手段想害死一個無辜的人,其目的只是為了讓本該受到國法處罰的人逃避處罰,他們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外衣,讓你看不出任何的端倪,這不是一件個案,而是所有權貴與百姓發生衝突之後的真實寫照。

你可以辦一件案子,能辦十件一百件嗎?

南京的能辦完,地方的呢?

朕告訴你,全天下所有類似的案件,真相都是隱藏在重重迷霧中的,到底是類似於馬小寶這種百姓在訛詐,還是類似張東升這種權貴子弟在陷害,沒人知道。

但如果你一定非要去看的話,那結果永遠都是百姓在訛詐,因為,百姓玩不過權貴,尤其是在律法上。

朕讓你去應天府的目的,就是想讓你親眼看一下,而你能夠去找許不忌,說明你還是聰明的,能夠認清自己的身份,那就是,不要被案件本身束縛住自己的身份。」

用後世的話來說,維護律法的神聖,那是法官的事。

查清案件的真相,那是檢察官的事。

而這兩件事,沒有一件事是朱文奎這個皇子應該去做的。

那個師爺已經告訴過朱文奎,類似的案件該怎麼處理了。

一個拖字,才是這個時代處理相似案件最好的解決辦法。

不然,最後明確有罪的,一定是平民百姓。

地方的縣令也好,中樞的皇帝也罷,都是人不是神。

連案件本身的真相都看不到,還何談在這種案件中抽絲剝繭的,公正的將每個當事人都按罪處罰。

所謂明晰原被告雙方的過錯,提議是好的,但想法過於幼稚簡單。

因為這種行為,只會害死馬小寶。

大明又沒有監控、沒有錄音,物證的勘察取證技術手段,更拍馬都比不上後世。

所有證據,要麼靠審案的官員自己腦補推理,要麼就靠當堂審案時當事人的口述。

而後,審案的官員連唬帶嚇、亦或者套話的方式讓某一方說漏嘴,抓住話柄之後一頓嚴刑拷打,便也就破了案。

一旦像張東升這樣身份的權貴子弟參與到案件中,那馬小寶這種想要贏下官司就不現實了。

至於,如果說是百姓故意訛詐權貴怎麼辦。

還是那個字,拖。

百姓不是每個人都有過硬的心裡素質可以安然過每一次堂,不露出一絲馬腳,更不是每個人都有打斷自己胳膊腿的勇氣,至於自扇耳光這種一晚上就好的皮外傷,大明沒有治安管理處罰法,這種瑣事爭端,不予處理。

而有自傷肢體的魄力,劫道來錢更快。

拖上幾個月,是訛詐還是真的受了傷,就水落石出了。

而一個擁有過硬心裡素質、擁有敢於自殘勇氣的老百姓,還要盼著自己能夠遇到一個類似朱文奎的縣令,種種因素疊在一起才能確保這次訛詐成功。

朱文奎若有所思的告退離開,而看著前者離開的朱允炆才側首看向雙喜,兩人對視一笑。

其實朱文奎哪裡知道,那個刑房的師爺,還是個西廠的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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