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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大明軍隊整風運動(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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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孤都束手無策,你能有什麼辦法。」

朱棣當然是不信的,毫不客氣的懟了回去,結果舉起來的茶碗臨到嘴邊停了下來。

「說來聽聽。」

「陛下要整肅軍紀。」

李景隆一條胳膊壓在桌子上,小聲嘀咕道:「是這麼一回事......」

巴拉巴拉一大通,朱棣才算是聽明白,雙眼不由自主的亮了起來。

出台相應的軍紀條陳,自然要有相對的處罰,馬大軍的事往大了說是僭越,往小了說,就是沒有規矩。

皇帝果然是如當初自己預想的那般,壓根就沒想殺馬大軍,所有的姿態都是做樣子罷了。

既然是沒有規矩,這新的軍紀條陳一出,該怎麼處罰怎麼處罰唄。

人馬大軍犯的事,就那麼些。

強搶民女,還是暹羅的。

夜宿王宮,不是大明的。

下令屠城,那是戰爭。

封存餉銀,一兩沒花。

真正要命的,無非就是私自離開中軍查驗軍備,恐嚇交趾布政使簡定,醉酒鬧事,意欲姦淫簡定的小妾。

這些事用軍紀條陳的方式出台,不就是陛下口中的「不得干預地方政事、不得招搖過市、不得醉酒胡鬧」嗎?

罪不該死啊!

朱棣一拍大腿,自家這個大侄子的所有想法他現在全都搞懂了。

皇帝早就想整肅軍紀,只是一直沒有合適的由頭罷了。

這次懸著馬大軍不處理,就是朱允炆算計到了五軍府會落井下石,正好可以借這個機會由李景隆這個玩意當出頭鳥,整肅軍紀。

而一旦整肅軍紀,勢必要得罪一大批軍中將校士卒,李景隆生性膽小,不敢一個人做,恰恰他朱棣一心想救馬大軍的命,這件壞事,就得倆人出面替皇帝背了這口黑鍋。

到時候,軍紀整肅好了,倆人在軍中的名聲也臭了,想要繼續安享富貴,那就得老老實實聽皇帝的話,夾著尾巴做人。

現在他們兩人就是被『自己』給逼得無路可走。

嚴查軍紀的奏本是李景隆寫的,上躥下跳要救馬大軍也是他朱棣自己乾的。

要是這個時候反悔,那不就裡外不當人了?

「幹了!」

朱棣現在也顧不上感嘆自家大侄子的腹黑陰險,救人要緊。

「按照陛下的意思,咱們早日把這軍紀條款擬出來,等下個月大朝會的時候,咱倆一道署名奏呈,然後我以總參的名義向邊軍發通知,你以五軍府的名義向各省都司發通知。

這件事,馬上推行,只等皇帝一批,就拿這條陳奏請皇帝,處理馬大軍。

該打就打,該罰就罰。」

如何定性處罰的權利朱允炆可是『故意』交給的李景隆,為的就是借李景隆的手轉移到朱棣的手上。

救馬大軍的雖然是朱棣,但終究還是李景隆。

這可是朱允炆為馬大軍親手挑選的救命恩人。

泥腿子跟五軍府的勛臣有隔閡,這個隔閡該怎麼消融,朱允炆找到了一個最佳的解決辦法。

「事不宜遲,告辭。」

事情談妥,李景隆也不久待,起身就走,耳邊響起朱棣的呼喊。

「把門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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