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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法律的最終解釋權歸皇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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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條法律,下一回再出現類似的事,皇帝就不用親自出面來替朝廷背黑鍋了。

「以後再有這種類似的,鑽我大明律漏洞的事情出現,你們內閣辦不了的話就告訴朕,朕先把這些東西給處罰了,而後咱們再補充法律。」

楊士奇頓時笑了起來。

權貴們可以利用自己的優勢和特權來鑽法律的漏洞,同理,皇帝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權在沒有法律支持的基礎上,直接下命處罰這些權貴,合理合法。

先罰,罰完再完善律法。

都是依靠權利,這大明天下,誰的權利比皇帝大?

尤其是皇帝那句『朕另有規定安排的即為特殊時期』,這是赤裸裸的明示天下,法律條文的最終解釋權在皇帝這。

以後皇帝想殺誰,就說那是皇帝安排的特殊時期,在特殊時期,某些事做了就要砍頭!現在朕這個皇帝砍你合理合法了吧。

你們不是喜歡鑽法律漏洞嗎?來,看看是你們會鑽,還是朕這個皇帝會鑽。

有這樣做任何事都看似隨心所欲,卻套路滿滿的皇帝在,倒是這天下百姓的福氣了。

「再有幾天,南直隸的省考會率先開始,而後各省都會陸續展開,臣先告辭了。」

楊士奇準備告辭,卻被朱允炆一口喊住。

「今年過年的話,正月初一的元旦,辦隆重些吧。」

楊士奇身子怔住,有些沒有弄明白朱允炆的意思。

皇帝一向節儉慣了,雖然比不上太祖那般摳搜吧,但對於年節的規格一向都是能省則省,怎麼這一次突然想起來大肆揮霍了。

「朕知道今年國庫難,朕打皇商里拿了一筆錢,到時候內閣來操持吧。」

「是。」

雖然搞不懂朱允炆的心思,但是既然皇帝說了要大辦,那就大辦一次吧,左右無非就是幾十萬兩的規模頂了天,銀子皇帝願意出,內閣最多費點心,具體跑腿的事還是要下邊人來做的。

等到楊士奇離開後,朱允炆身後的雙喜還笑著問了一句:「今年聖上怎麼有這般雅興了,往年可都是能避則避呢。」

朱允炆站起身伸著懶腰,感慨了一句。

「明年,可就是建文五年了啊。」

為什麼要大辦,因為這是朱允炆對他自己的犒賞!

青史上可沒有建文五年,當午門外跨年的鐘聲響起的時候,那便是意味著歷史在他的介入下發生了變化,那個短命的建文王朝將會繼續大踏步的走下去,甚至會比接替他的永樂王朝更加的強盛!

這是對朱允炆的肯定,也會成為對他這個皇帝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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