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法治大明(終)(1/2)
大年三十這一天,朱允炆兌現了自己的承諾,讓朱高燧回家過了一次年。
這是朱高燧生命中最後一次跟家裡人過年了。
看著自己尚且年幼的子女,看著朱棣短短几日便蒼老的面龐,朱高燧這位而立之年的漢子直接哭成了一個淚人。
「哭什麼!」
面對著跪在自己膝前嚎啕大哭的小兒子,朱棣一聲斷喝,狠狠的一耳光甩了過去。
「你還有臉哭,哭可憐還是哭委屈!」
朱高燧是不值得心疼的,如果他值得心疼,那被他撞死的無辜百姓該多麼可憐啊。
「十幾年前,你跟老子去江西抗洪,十幾年後,你卻成了殺人犯。」
撫摸著朱高燧被抽腫的臉頰,朱棣還是掉了淚:「從英雄到罪人,兒啊,你怎麼那麼糊塗。」
朱高燧只是哭,一刻不停的在哭,現在的他滿心懊悔。
是真的後悔了。
如果這個世上有後悔藥可以賣,朱高燧絕對不會在喝一滴酒。
成年人總是要為自己的錯誤來買單。
即使這次朱棣用盡全部的辦法保住朱高燧的命,那兩條冤魂和這銘刻一生的血債冤孽都一定會陪著朱高燧一生。
「人在做天在看。」
朱棣捧過一碗餃子,渾濁的老淚濺起幾滴湯水:「吃了吧,你娘親手包的。」
顫抖著雙手接過湯碗,朱高燧流著淚狼吞虎咽起來。
直到將所有的一切吃了個乾淨,才抬起頭。
「爹,兒子可以自盡嗎。」
「咱家沒有懦夫。」朱棣的大手搭在朱高燧的腦袋上,仿佛時光回到了幾十年前的北平城,朱棣第一次鼓勵朱高燧披甲執刀上戰場那般:「你應該死在法場,挺直胸膛接受國法的審判。
兒子,原諒爹沒有救你,誰讓你爹我是太祖皇帝的兒子,而你是太祖皇帝的孫子。
咱們姓朱,大明就是咱們唯一的家,我不能為了你一個人的命,阻礙這個國家前進的步伐。」
不將朱高燧這個公然踐踏法律,醉駕危害他人性命的罪犯繩之於法,而是受制於金錢、權力交互等影響網開一面的話,那麼依法治國永遠都是一句空談的口號。
或許保全下朱高燧的性命,可以讓死傷者的家屬獲得更多的經濟賠償,但死傷者的家屬該怎麼看這個國家。
而朱高燧的僥倖生存,又會對這個國家造成多麼嚴重的思想上的惡劣影響。
所有人會感慨,有錢、有權,真好。
只要有錢、有權,那麼即使是非法剝奪他人的性命,也可以通過不停的居中活動和積極賠償來贖命。
鮮活的人命啊,就這麼開始分出了貴賤,開始明碼標價。
冰冷現實帶來的刺骨寒芒,要用多少暖心的輿論宣傳才能彌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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