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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蒲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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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總不能直接打死吧?替我約宋子豪和宋子傑,帶他們到老地方見面。」

……

恆遠公司總裁辦公室。

就像韋定邦所說的那樣,投機取巧的人總是心懷僥倖的,在被衝進來的警察用槍指著的時候,譚成才相信宋子豪真的把電腦磁碟交給了警察。

因為「持槍拒捕」,譚成被一槍爆頭。

而譚成再次陷害宋子豪槍殺老姚的精心謀劃,則因為譚成先走一步,被老姚的傭人將實情一五一十全部向警方吐露,這更加證實了擊斃譚成這個惡貫滿盈的傢伙是有功無罪的。——有時候,如果無法解決問題,那就不妨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至於灰頭土臉的,只有香港島總區重案組和商業罪案調查科,,他們剛剛展開調查,案子就已經全面告破。特別是遠道而來的台灣警察,他們一直想繩之以法、一手製造了楓林閣血案的Mark,早就遠走高飛了。

在譚成小弟的供述中,宋子豪、靚坤、Mark向譚成勒索的兩百萬美元,則「被Mark帶走,作為跑路經費」。雖然台灣警方很不滿意這個解釋,但是跟破獲偽鈔大案、獲得滙豐銀行等港幣發鈔行感謝相比,此時的台灣警方顯然沒有被一哥看在眼裡,要知道台灣警方可是有以雙方沒有「引渡條約」為藉口庇護雷洛、顏仝等四大探長的黑歷史。

……

從韋定邦嘴裡聽到譚成的死訊,大仇得報的宋子豪、宋子傑兄弟,終於放下心中芥蒂,抱頭痛哭。

兩個大男人抱在一起哭,場面是相當辣眼睛的——雖然兩個人中,一個長得高大俊朗,讓人感嘆世間有如此成熟大氣,沉著內斂的男子,一個眉目如畫、面如冠玉、具有超越性別與**的美。

韋定邦和靚坤既不是基友,也不是腐女,當然是選擇轉過身去。

「你們勒索譚成兩百萬美元的事已經擺平了,但是台灣人對我們香港警方放任Mark逃走很不滿。」

「Mark在香港並沒有犯罪。」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Mark在台灣的殺人行為是足以被香港法庭判處謀殺罪的。」

「Mark給譚成擦車足足擦了三年,那個時候,台灣人在哪裡?還不是因為沒證據?那麼是不是可以這麼說——台灣人就是來撿便宜的?香港是踐行普通法的先進城市,沒有證據就不能判一個人有罪。台灣人的辦案方式,你應該也聽說過的,無非是刑訊逼供、屈打成招。他們只是要交任務,給上級一個交代而已,瞎編也好,胡吹也罷,隨他們去吧!」

韋定邦和靚坤正在聊著天,宋子豪、宋子傑的聲音在背後響起,「韋sir,林sir。」

韋定邦和靚坤一齊轉過身來。

靚坤仰天大笑:「第一次被人稱呼林sir,還真有點不習慣。」

韋定邦說道:「林sir的身份,你們一定要保密,最好是以後都不要和林sir聯繫,這樣不僅有利於林sir的安全,也有利於你們的安全。」

「我明白了。」這是宋子豪的回答。

「yes,sir。」宋子傑還帶著當低級警察時的習慣。

韋定邦點點頭,繼續吩咐:「阿豪以前的老大龍老四,雖然對外宣稱已經退出江湖、做正行了,但是根據我們警方的調查,他經營的船廠居然一直在幫譚成走私印鈔紙。你們兄弟兩個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藉助阿豪跟龍四的關係,打進去,查清楚這件事。」

……

明·徐應秋《玉芝堂談薈·龍生九子》:「龍生九子不成龍,各有所好。」

老四蒲牢,居於海濱。

三國·薛淙《西京賦·注》曰:「海中有大魚曰鯨,海邊又有獸名蒲牢,蒲牢素畏鯨,鯨魚擊蒲牢,輒大鳴。凡鍾欲令聲大者,故作蒲牢於上,所以撞之為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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