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曬馬(1/2)
經歷了投入飛雄門下最初那一段大圈幫天天搗亂掃場的混亂時光,又養了三個多月的傷,靚坤發現,如今洪興旺角的地盤真的算得上是風平浪靜。
每天中午起床吃午飯,下午打麻將,接了阿珍下班之後就回家做飯吃飯,吃完晚飯出門做事,有生意就「出馬」,一邊等鹹濕佬辦事,一邊寫寫稿,沒有生意就一直寫稿,這樣的日子單調而又平靜。
但是,世事又豈如人意,就當靚坤以為韋定邦安排他打入洪興旺角堂口的主要目的註定要落空的時候,旺角這片鶯歌燕舞、紙醉金迷的紅燈區再次風起雲湧。
靚坤收到通知,今天就不要出去做生意了,大圈幫已經向洪興旺角堂口下了最後通牒,洪興旺角堂主飛雄決定——曬馬。
作為洪興旺角堂口的一員,特別是飛雄的門生,靚坤被點名要求參加曬馬。
……
曬馬不等於開片。
開片不是電影開拍,而是打群架。參加這種社團活動,身手不好是不行的,一般都只有打仔參加,亂湊人頭、把不是打仔的人(如販賣小劑量毒品的拆家、靚坤這樣的馬夫、代客泊車的門童等)也叫上,往往不但起不到壯聲威的作用,反而那些濫竽充數者看到有傷亡發生時往往率先逃走,影響整個團隊的士氣。所以,真正開片的最多往往也就幾十人。
曬馬則不同,約個時間,約個地點,兩邊開始排馬,就是找站街仔、小混混,其實這種場面就是唬人的,基本上也打不起來。
幾十上百號人,甚至幾千人,在街頭對峙,也不過是炫耀武力,跟請的群眾演員差不多。「四大探長」時代,甚至真的有公司專門接這種業務:你需要多少馬仔,有什麼要求,他們專門幫你組織這麼一群「演員」,馬仔的出場費大約一到二十港幣,這個行情還得隨著「出場」事件性質的不同而變化,最重要的場合五十元。
跛豪伍世豪最初偷渡到香港的時候,因為身形高大、肌肉發達,很長一段時間都是以充當曬馬「群眾演員」維生,直到他迎娶了毒後謝婉英,開始進入販毒這個暴利行業,方才結束了他的「演藝生涯」。
在香港,開片的成本是很高的:「出兵」之前每個人至少都要犒賞一頓,準備武器又是一筆開支;打完之後,受傷的要治療,死掉的要出喪葬費、安家費,打一場架弄不好要使老大破產。「打架需謹慎,打輸進醫院,打贏進牢房」,這句話可不是警察叔叔說說而已。
所以,以「曬馬」的方式進行談判,並不是真正動手,只是互相炫耀武力的行為。一般雙方都不攜帶武器,通常最終以動員人數多寡,甚至陣容「整齊」程度來判定勝負。說到底,組織者本身並不想打架。
……
在排馬的過程中,靚坤總算是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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