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龍頭蔣震之死(1/2)
離開苓雅分局,蔣光榮對劉煥榮問道:「我們現在去哪?」
劉煥榮反問道:「你有地方去嗎?」
蔣光榮說道:「那我們直接離開高雄吧。時鐘大哥那裡就不用告別了,那三聲槍響就是最好的告別。」
沿著中山高速公路,全程360公里,天還沒亮,汽車就已經開進了台北市區。
路過台中的時候,蔣光榮還問過劉煥榮,要不要下高速,去台中。
劉煥榮說道:「我也去台北。去看看那裡的世界有什麼不同。」
蔣光榮說道:「我是在鹿港登陸台灣的,你是台中眷村子弟,現在我們去台北,這首歌應該蠻適合我們。」
蔣光榮按下汽車音響,裡面傳來一個破鑼嗓子的歌聲:
「台北不是我想像的黃金天堂,都市裡沒有當初我的夢想。」
劉煥榮說道:「我聽說,你在台北拜的大哥哦,也是台中的眷村子弟,能不能把他介紹給我認識?」
蔣光榮說道:「就是不太好解釋名字的問題,當時我給他報的是你的名字。」
聽完了這首《鹿港小鎮》,磁帶轉往下一首歌《戀曲1980》:
「你曾經對我說/你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劉煥榮說道:「再聽一遍剛才那一首!」
台灣這幾年飛速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來到城市。在繁榮的同時,也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來自小地方的年輕人站在大都市裡,繁華與霓虹與他們格格不入,未知的前途讓他們產生不滿與恐懼的情緒,而更多的卻是迷茫與失落。
羅大佑這首《鹿港小鎮》,正是唱出了此時台灣所有草根群體的心聲,唱出了他們的吶喊怒吼,以及對當局經濟發展政策的質疑與拷問。
劉煥榮用譏諷的語氣說道:「當局居然還沒有禁掉這首歌!」
蔣光榮根本聽不懂劉煥榮在說什麼。
劉煥榮解釋道:「發展經濟是小蔣定下來的政策,這種公然質疑國家政策的歌,換成以前,起碼是綠島三年游。這幾年,對言論的管制越來越松,早已經不像當初那樣,說一句對黨國不好的話就能直接抓人。說不定,再過幾年,戒嚴令都會解除掉。」
……
靚坤正在Charles Club的辦公室裡面寫稿,突然電話聲響了,靚坤抓起電話。
「什麼?龍頭死了?沒聽說龍頭有什麼病啊!」靚坤聽到消息之後,十分震驚和不敢相信。
電話那頭的太子說道:「不是生病,而是被一個入室爆竊的小蟊賊給殺了。」
靚坤問道:「黃小貓呢?他不是貼身保護龍頭嗎?」
太子說道:「那個蟊賊身手了得,黃小貓根本不是對方的對手,也被對方重傷,現在還躺在海陸豐醫院裡急救。」
靚坤問道:「那兇手呢?」
太子說道:「那個蟊賊大概是第一次偷東西,也不看有人沒人,聽說那裡住了一個有錢的香港人就跑來偷東西,結果被龍頭發現了。先是打倒了黃小貓,又打傷了龍頭,然後什麼都沒撈到就急忙逃走了。旁邊的鄰居發現不對勁,就報了警。警察把龍頭和黃小貓送到醫院去了。結果,龍頭重傷不治。現在,龍頭死了,黃小貓重傷昏迷,沒人能指認兇手,現在大陸公安正在查案呢!估計有難度,沒案底的小偷很難查的。」
靚坤問道:「那現在要我們怎麼辦?」
太子說道:「龍頭回到海陸豐,本來就是為了落葉歸根,當然是在當地擇吉下葬啦!執行委員會說了,讓有回鄉證、能出境的堂主,全部到海陸豐幫忙辦理龍頭的喪事;沒有回鄉證或者不能出境的堂主,到粉嶺的龍頭別墅,接受其他社團的弔唁。你有回鄉證,直接去海陸豐吧。」
靚坤說道:「我知道了。我連夜過深圳,我在那裡有工廠,到了深圳直接開車去海陸豐。」
龍頭蔣震的死,讓靚坤回想起了即將發生的1983年全國嚴打事件。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搶劫罪的定案標準,從來不是搶了多少錢,而是搶劫這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香港刑法中的搶劫罪,亦稱行劫罪或打劫罪,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並在盜竊之前或盜竊之時,為達到盜竊目的而當場向其他任何人使用武力或進行武力威脅的行為。也就是說,搶劫罪屬於盜竊罪衍生出來的罪名。香港刑法中盜竊罪的「基本定義」在《盜竊罪條例》第2條中有著明確規定,「任何人不誠實地挪占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
也就是說,無論內地還是香港,搶劫都沒有將數額作為是否定罪的標準。
同時,對於搶劫罪這種暴力犯罪的量刑,「犯罪意圖」和「暴力程度」才是量刑的最主要標準。
……
來到海陸豐,靚坤說是來幫忙的,但是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具體的事情給他做。
香港其他社團的人只會去粉嶺的龍頭別墅弔唁,而不會到海陸豐。
蔣家的宗親鄉黨和海陸豐當地政府的慰問人員,自有蔣天文、蔣天南兄弟出面接待,也沒靚坤什麼事。
幸好,靚坤好說歹說,把牧師也叫著跟自己一起回鄉看一看。
牧師也算是當年和蔣震齊名的江湖風雲人物,他的出席也給蔣震的喪事增加了一點點氣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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