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美國博仔(1/2)
有意思的是,混血兒林博文從小就很帥。他有著父親遺傳給他的藍眼睛和淡黃色頭髮,高高的鼻樑,修長的身材。不過,他的臉並非白人的臉型,而更像是中國人。總之,這種中美混合的長相,在所有台灣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強體壯。
唯一的缺點是,林博文從小就脾氣暴躁,這就不知道是遺傳爸爸還是媽媽了。
外婆對林博文很鍾愛,用盡全力的照顧他,培養他。外婆愛稱他為「博仔」,希望他能夠好好讀書,出人頭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兒和少年,都是相當悽慘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灣社會還相當封閉,婚前性行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無論是台灣本省人還是外省人,年長的人都是舊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個私生子,就這一條肯定不得安寧了,更別說他還是個混血兒,一個被美國佬拋棄的孩子。
此時,外婆已經關閉了酒吧,回到台中鄉下開了一個小小的麵店。
鄉下地方,民風更為保守,還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裡,都有人指指點點。
當時四處風傳,林博文的母親是個妓女,為了錢和美國佬睡覺。後來,她不慎懷孕,生下了孽種。
於是,「雜種」就成為林博文的外號。
在小學時,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眾多男孩欺負的對象,經常被多人圍著譏笑甚至毆打。
老師對林博文比較鄙視,認為他媽媽行為不檢點,有損中國人的形象。
一個老師還曾當眾說,林博文這種人是「國家的恥辱」。
既然是雜種了,林博文自然沒有朋友,只能忍氣吞聲。
他很少出門,平時除了上學,基本都在外婆的店裡面洗碗和打雜。
他一度將頭髮染成黑色,才願意出門上學。
這有什麼用呢?他還是被罵,「雜種能染黑頭髮,能染藍眼睛嗎?」
就這樣,到了中學,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個女孩,一度成為林博文的女朋友。
這個富家女的父親,知道女兒竟然和一個雜種相好,氣的差點吐血,將女兒痛罵了一頓。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還轉了校,這對林博文打擊很大。
這一來,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學的嫉妒。他們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這些少年經常騷擾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後,林博文去找警察。
誰知道,他還沒開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記耳光,罵道:「你這個小雜種,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學,林博文已經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環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維也比同齡人成熟。
悲慘和屈辱的經歷,林博文開始仇恨同學、仇恨鄰居、仇恨社會,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沒有人對他好過,沒有人把他當人看待。
連母親,也幾個月才看他一次。
小學時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親,竟然一個人從台中老家坐車到台北母親的工作單位。
害怕丟臉的母親,發現兒子來了以後大驚失色。她慌慌張張的將林博文拉到一個小巷子裡,罵了一頓,讓他趕快回去,再也不要來了。
誠然,也許林博文的媽媽有難言之隱,此舉卻讓孩子徹底傷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現了反社會的人格分裂,開始報復社會的行為。
……
一次放學,林博文又被四個不良少年攔住,譏笑辱罵。
之前,他曾經多次被他們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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