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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美國博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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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坤沒想到的是自己不惹事,偏偏有人要惹自己。

靚坤從自己居住的酒店前台收到一封信,準確的說,是一張紙條:

「林老闆,準備五百萬新台幣,三天我會派人來取。」

落款:美國博仔。

靚坤彈了一下這張勒索紙條,說道:「在『一清專案』期間,還敢敲詐勒索,不愧是『美國博仔』,真特麼帶種!」

靚坤想了一下,又對在台北接待自己的海山唱片(乾坤娛樂在台灣的發行合作方)工作人員問道:「這個『美國博仔』不是已經被抓起來了嗎?什麼人這麼大膽,居然在這個風口浪尖,還敢冒充美國博仔敲詐勒索?」

「誰說『美國博仔』被逮捕?我沒聽說過啊!」靚坤的話把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員問愣了。

——看來歷史稍微有所改變,靚坤心想。

……

大名鼎鼎的「美國博仔」本名林博文。

林博文的外婆是個寡婦,以靠開小飯館艱難度日。後來,她在清泉崗空軍基地附近,開了一個小小的酒吧,主要招待美國大兵。

小小的酒吧,請不起工人,只能全家男女老幼一起上。當時,年僅17歲的林博文母親,就客串端盤子。

客觀來說,林博文的母親長相平平,偏胖,戴一副眼鏡,年齡又小。在台灣人看來,這樣的女孩似乎沒有太多吸引力。不過,東西方的審美觀不同。也許在美國士兵眼中,這個女孩很有東方的美麗,於是很多人想方設法和她搭訕。

一次,有個醉酒的大個子黑人士兵,突然將林博文母親拉住,一把摟在懷裡。

林博文母親拼命掙扎,呼救。

林博文的外婆見狀,急忙來阻止。

大個子黑人喝醉了,不管你怎麼說,怎麼拉,就是不放手。

鬧得天翻地覆的時候,突然救星來了。

坐在角落裡面的一個白人士兵,突然站起來,用力去拉開黑人的手。

被拉開後,黑人士兵大怒:「混蛋,關你什麼事!」隨後一拳打過去。

由此,兩人廝打起來。

最終,白人士兵被打倒在地上,黑人也被趕來的憲兵抓走了。

心存感激的林博文一家,將白人小伙送到當地醫院,好在只有一些皮肉小傷,不礙事。

這個小伙告訴林博文的母親:「我是德州人,父親是農民,家裡有個小農場。我本來已經考取了大學,因為家庭經濟不寬裕,決定先從軍幾年以賺取學費和優惠政策。現在,我就在基地做飛機維修軍士。」

白人小伙相當英俊,幾乎像電影明顯。他金髮碧眼,鼻樑高挺,又高又壯,談吐不俗。

英雄救美又受了傷,林博文母親自然對他非常感激。

沒有多久,他們成為了男女朋友。

兩個是年輕人,乾柴烈火,沒幾個月就偷偷發生了關係。

一年時間飛速過去,白人小伙要退伍了。他向林博文的母親許諾,「等回到美國安定下來後,一定會來台灣同你結婚。」

然後,大家都知道會怎麼樣。

這個白人小伙一去不歸,留下了失貞的台灣少女。

這還不是最悲哀的事情!

在白人小伙離開不到一個月,林博文的母親發現自己噁心、想要嘔吐,腹部逐步隆起。等到她到醫院檢查的時候,醫生告訴她:「你已經懷孕4個月了。」

怎麼辦?

告訴自己的媽媽?

那還不把她活活氣死?林博文的外婆中年喪夫,一個人含辛茹苦的工作,就是為了這幾個孩子能有出息。

自己去打掉?

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

可惜,戀愛中的女人,智力都是0的。林博文的母親還只有十八歲,傻乎乎的,很痴情。她根本沒有想到,男友竟然會一去不回。她天真的認為,男友只是在美國始終沒有安定下來,暫時沒有來接她。她不願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來結婚,然後名正言順的生下孩子。

這樣又拖了一段時間。

到了五個月,肚子已經很明顯,無論如何隱瞞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發現女兒懷孕以後,差點沒有氣的吐血。

平靜下來後,外婆堅決要求打掉孩子:「傻丫頭,都半年了,他連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他拋棄你了,知道嗎?這個孩子千萬不能留。再說,就算生下來,如果他爸爸是台灣人,我們也有辦法遮掩過去。可這孩子是個混血兒,根本沒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毀了,孩子未來恐怕也不好過。你要想清楚。」

無論外婆怎麼說,林博文的母親就是不願意打掉孩子,並威脅要自殺。

就這樣,母女僵持了1個多月,最終林博文的母親想通了,決定去做手術。

到了醫院以後,發現孩子實際上已經有七個月,太大了,根本無法打掉。

醫生說:「這只能做引產手術,然後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針把胎兒殺死。」

聽到要把孩子生下後殺死,林博文的母親無論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裡有斗過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無策,只能聽之任之了。

於是,最終孩子就被生了下來,外婆讓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親生下孩子後沒有幾年,就考上了政府職員,要去台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台灣社會,未婚媽媽和愛滋病毒攜帶者差不多,很難在正經行當立足。

無奈之下,林博文母親只能把孩子留給林博文的外婆照顧,自己隔三差五的回來看看他。

又過了幾年,林博文的媽媽結婚了,男方是個40多歲的軍官——當時林博文母親不過20出頭。

軍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給錢給物養著他,但是絕對不願意同他一起生活。

於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於沒有父母了。

……

有意思的是,混血兒林博文從小就很帥。他有著父親遺傳給他的藍眼睛和淡黃色頭髮,高高的鼻樑,修長的身材。不過,他的臉並非白人的臉型,而更像是中國人。總之,這種中美混合的長相,在所有台灣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強體壯。

唯一的缺點是,林博文從小就脾氣暴躁,這就不知道是遺傳爸爸還是媽媽了。

外婆對林博文很鍾愛,用盡全力的照顧他,培養他。外婆愛稱他為「博仔」,希望他能夠好好讀書,出人頭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兒和少年,都是相當悽慘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灣社會還相當封閉,婚前性行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無論是台灣本省人還是外省人,年長的人都是舊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個私生子,就這一條肯定不得安寧了,更別說他還是個混血兒,一個被美國佬拋棄的孩子。

此時,外婆已經關閉了酒吧,回到台中鄉下開了一個小小的麵店。

鄉下地方,民風更為保守,還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裡,都有人指指點點。

當時四處風傳,林博文的母親是個妓女,為了錢和美國佬睡覺。後來,她不慎懷孕,生下了孽種。

於是,「雜種」就成為林博文的外號。

在小學時,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眾多男孩欺負的對象,經常被多人圍著譏笑甚至毆打。

老師對林博文比較鄙視,認為他媽媽行為不檢點,有損中國人的形象。

一個老師還曾當眾說,林博文這種人是「國家的恥辱」。

既然是雜種了,林博文自然沒有朋友,只能忍氣吞聲。

他很少出門,平時除了上學,基本都在外婆的店裡面洗碗和打雜。

他一度將頭髮染成黑色,才願意出門上學。

這有什麼用呢?他還是被罵,「雜種能染黑頭髮,能染藍眼睛嗎?」

就這樣,到了中學,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個女孩,一度成為林博文的女朋友。

這個富家女的父親,知道女兒竟然和一個雜種相好,氣的差點吐血,將女兒痛罵了一頓。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還轉了校,這對林博文打擊很大。

這一來,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學的嫉妒。他們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這些少年經常騷擾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後,林博文去找警察。

誰知道,他還沒開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記耳光,罵道:「你這個小雜種,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學,林博文已經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環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維也比同齡人成熟。

悲慘和屈辱的經歷,林博文開始仇恨同學、仇恨鄰居、仇恨社會,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沒有人對他好過,沒有人把他當人看待。

連母親,也幾個月才看他一次。

小學時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親,竟然一個人從台中老家坐車到台北母親的工作單位。

害怕丟臉的母親,發現兒子來了以後大驚失色。她慌慌張張的將林博文拉到一個小巷子裡,罵了一頓,讓他趕快回去,再也不要來了。

誠然,也許林博文的媽媽有難言之隱,此舉卻讓孩子徹底傷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現了反社會的人格分裂,開始報復社會的行為。

……

一次放學,林博文又被四個不良少年攔住,譏笑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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