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跳躍一個個時間段!一掌拍落絕域(2/2)
道人開始不斷的往回撥動時間,自己的分身也在各個時間線跳動,一路追本溯源,找到了北俱蘆洲,看到了正在煉化庚金寶樹的周易。
看到了庚金寶樹化作了一個人類的模樣。
道人猛然驚醒:
「竟然是他!」
『那個靈山的現在佛!』
道人驚怒,猛然躍出西遊開端的時間維度,去往周易的拜師學藝的靈台方寸山,想在源頭抹殺周易。
但當他看到在靈台方寸山聽道修煉的周易。
毫不猶豫一掌轟下,拍碎周易的身軀時,卻猛然發現,這周易的身影宛若水中霧氣一般,一碰就碎,很不真實。
「我卻是忘了這傢伙已經把時空長河上各個維度的自己匯聚於一身了。」
『呼。』
道人長呼口氣,閃電般速度殺回西遊時代,想要去往靈山拍死現在佛。
但當他感到靈山時,卻是看到了空蕩蕩的大雄寶殿,並沒有看到周易這個人。
他想要找到周易的親朋好友以做威脅。
這些人也找不到了、
「跑的倒是挺快。」
道人想要推算出周易跑去哪裡了。
卻發現一片混混沌沌,根本算不清楚。
『果然也是異數。』
道人長嘆:
『准提聖人這廝明知道對方是異數,卻放任對方發展,實在是罪無可赦,當誅啊!』
他本來正在重點汲取三清聖人的本源、魂氣的。
這一下被准提聖人激怒,轉而換成了全力汲取准提聖人的本源、魂氣。
他想找到准提聖人拍死。
卻看不到准提聖人在哪裡。
不由猜測道:
『這傢伙肯定已經跑了。』
『不過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等我把你的魂氣、本源給汲取一空,你不死也要死了!』
他看向絕域的方位。
接引聖人、女媧聖人等都在絕域地帶帶著。
甚至於大日如來佛、觀音菩薩等人也都跑到了絕域地帶。
「哼。」『現在佛肯定也去絕域了。真以為我不敢去絕域嗎?』
道人驚怒之下,直接殺往絕域地帶。
他一個跨越。
就站在了絕域的上空。
太清聖人、接引聖人、女媧聖人、元始天尊、大日如來佛等人也看到了他。
一個個面銫大變:
「人間劍神呢?」
『怎麼這鴻鈞老祖出現了。人間劍神不見了。難不成人間劍神在跟他的戰鬥中失敗了?』
他們雖然身處絕域。
但也時不時感覺到混沌之外的大震動。
尤其是漫天星辰被一隻大手給一把撈起,匯聚成盾牌打向混沌的那一刻。
更是讓他們心中掀起無數駭浪。
他們知道混沌之中必定是有一場驚世大戰在發生。
而事實也是如此。
他們甚至於能時不時的感知到洪荒世界的時空長河在發生大的波瀾,便是他們這樣的聖人,都完全看不透時空長河中的絲毫異樣之處了。
因為時空長河的大戰太過浩瀚、無量,已經不是他們這個層次的人能清楚感知的了。
只能隱隱察覺到那方地界的戰鬥,隨意一個聖人捲入,都可能會死無葬身之地。
正感慨時。
鴻鈞老祖突然出現了,這讓他們不由的驚愕惶恐不已。
尤其是鴻鈞老祖出現後,一言不發,直接一巴掌朝著他們拍來,更是讓他們驚怒、惶恐到了極致:
「啊!」
元始天尊怒嘯,不甘束手就擒,一拳頭打向鴻鈞老祖:
「霸拳!」
這一拳是元始天尊研究出來的無量武道之路。
因為他在看明白人間劍神跟聖境鬼神的戰鬥後,就發現絕域地帶更適合武道神通的打擊。
一拳打出。
天地動盪。
一個個巨大如山的拳頭不時在虛空之中凝聚,最後化作密密麻麻的拳芒大雨,殺向鴻鈞老祖。
太清聖人、接引聖人、女媧聖人也紛紛大喝,運起畢生所學,打向鴻鈞老祖。
「哼!」
鴻鈞老祖一聲怒哼。
一巴掌拍落而下,直接似掃滅蒼蠅般輕鬆掃滅了太清聖人等人的武道神通:
「螳臂當車,不知所謂。都給我死!」
面對半步天道級別的強者。
又不能發揮出來天道之力的偽聖們。
就似螻蟻面對巨人般。
即便打出來了畢生最強的掌力、拳勁。
但就似一滴水滴落到了大海之中,根本沒有引起任何波瀾。
他們絕望。
看著那一掌落下,都有了末日來臨、自身即將隕滅的惶恐、懼怕感。
那種死神即將臨身的驚悚感讓他們從頭麻到了腳!
『就這樣死了嗎?』
楊嬋發現自己根本不能動彈分毫,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一隻遍布了整個蒼穹的遮天大手落下。
玉鼎真人、釋迦牟尼如來佛、無天、麒麟老祖等一個個大能也似僵直的物體般,只能被動等死。
他們心生悲涼:
『這就是天道的力量啊!修煉億萬萬年,到頭來還是一隻螻蟻啊!我不甘、我恨啊!』
但他們甚至於連咆哮聲都發不出來。
轟!
一聲巨響驚爆整個世界!
正閉目等死的楊嬋並沒有察覺到絲毫異樣,她詫異的昂首看去,卻是看到一條條蜿蜒的走廊洞穿而下,只是剎那間就把那隻遮天打手還有鴻鈞老祖給打入了一個個迴旋的樓梯走道之間,轉眼消弭不見了蹤跡。
「人間劍神!」
楊嬋驚喜不已的看著高空之中站著的人間劍神。
看著他那無上的霸氣身姿,不由的迷醉、崇拜起來。
本就對人間劍神格外的痴迷、膜拜。
這一次死神臨身,閉目等死,卻被人間劍神救了。
更是讓楊嬋對人間劍神的崇拜深入骨髓,靈魄,一顆心上幾乎都刻滿了人間劍神的各種身影。
「咻!」
人間劍神卻沒有回應任何人,只是在虛空一晃,帶著那遍布天涯的無盡走廊,消失在了漫漫絕域上空。
『真的是他。想不到鴻鈞老祖竟然在他手裡走不過一個回合,這也太強了吧?!』
元始天尊驚得手足發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