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動漫同人 > 不死武皇 > 第679章、馴服

第679章、馴服(1/2)

目錄

黑暗中!

林辰盤膝而坐,靜靜守著司馬天琪。

畢竟接下來闖關還不知會遇上什麼兇險,林辰必須得保證司馬天琪有足夠的狀態應付。而且司馬天琪經歷了這一次苦難,修為大有精進,體內的靈元正產生精煉蛻變,這是即將突破修為界限的徵兆。

反正有整整十日的時間,想要尋得上古至寶也是講究機緣的,所以林辰不求快,只求穩,便老老實實的為司馬天琪護法。

「嘰嘰!~」

林辰手中抓著一隻血蝙蝠,而林辰也不是隨便抓的。在他金瞳窺視下,才知道了這無數的血蝙蝠群中唯一最特別的一隻。

是的!

經過林辰的觀察,除了血蝠王之外,這些血蝙蝠的體內基本上都沒有存在獸晶。

但林辰手上的這隻血蝙蝠則不同,體內已經孕育了晶核,雖然尚在幼長期,但也是除血蝠王之外唯一的一隻。

如果林辰沒料錯的話,手上這隻特殊的血蝙蝠可能是下一代血蝠王的繼承者。畢竟作為群體妖獸,必得存在王首。當血蝠王遇難隕落之後,這無數的血蝙蝠群中必然會誕生新得血蝠王。

而血蝙蝠的吸血能力極強,就是靈武者強者不小心被咬上一口,會立刻吸走大量的精血。而且成長得速度很快,只要提供足夠的精血,就能無限進化,所以林辰對血蝙蝠的能力很感興趣。

最重要的是,若是林辰與血魔龍在吞噬第三方異血的時候,達到承載負荷極限,血蝙蝠還能分擔壓力。

「就你了!」林辰微微一笑,閒來無趣,便打算培養手中這隻特殊的血蝙蝠。

像是血蝠王這等活到精的龐然大物,以林辰的實力根本難以馴服。但馴服一隻小蝙蝠的話,卻是綽綽有餘。

如此!

在經過林辰強力手段*,威逼利誘,手上的這隻小蝙蝠終於屈服了。也成功與小蝙蝠訂立了血印,可以隨時掌控它的生死權利。

沒辦法,血蝙蝠可是冷血生物,兇殘無情,不像是孤鷹與雷駒那般友好,容易拉近關係。所以對付血蝙蝠必須得動用強制手段,牢牢掌控。

「成了!」林辰欣喜不已,手中的小蝙蝠也是敬畏十足的對著林辰,笑道:「小傢伙別緊張,只要你誠心歸順,我自然不會虧待夥伴。」

「嘰嘰~」血蝙蝠似通幾分人言,乖乖點頭。

「你現在太弱了,就讓我給你再助一臂之力吧。」林辰說著,激活龍魂戒,戒內空間儲存著浩瀚雄厚的血元。而林辰也不知血魔龍的境況如何,也想借於血蝙蝠的能力分擔壓力。

即後!

林辰御動出龍魂戒中的血元能量,閃耀起強烈血光,頃刻間籠罩住血蝙蝠。

繼而!

一絲絲的血元能量,滲透入血蝙蝠的體內。

起初,因為血蝙蝠的不適應,痛苦抽搐起來。隨著血元能量的逐漸吸化,血蝙蝠體內的血核不斷強化質變。

啪啪!~

像是筋骨綻裂的聲音,血蝙蝠那小小的身板,隨著血元能量吸收,血核的壯大,整個身體也在不可思議的成長著。

一圈又一圈,血蝙蝠從原本的巴掌大小,逐漸膨脹到與林辰相等的高度。而血蝙蝠體內的邪能,也比之前強化了數十倍。

沒錯!

這就是林辰心動的原因,因為血蝙蝠的培養方式比較簡單快捷,若是有足夠的血元能量,不斷吞噬獸血,成長速度比任何妖獸都要快。

直至!

當血蝙蝠逐漸壯大到比林辰大出兩倍有餘,林辰便切斷了血元能量的灌注。

「嘰嘰!~」血蝙蝠意猶未盡,拍打著羽翼。

「小傢伙別太貪心,現在你的成長是依賴於你體內的血核,但你體內的獸血卻沒有得到精煉!過於強化血核,反而適得其反!」林辰笑道:「不過一下子長大了不少,應該是餓得慌吧?盡情享受吧,在這片空間裡面有著無數的獵物!」

得到林辰的授意,血蝙蝠變得興奮至極,便迅速掠入黑暗中尋找獵物,而這些獵物自然會活躍在這片空間內的血蝙蝠群了。

畢竟血蝙蝠可是最冷血無情的妖獸,在這恐怖的繁衍種群中,血蝙蝠之間也是肉弱強食,會攻擊同類,也會吸食同類的獸血。

尤其是被林辰馴服改造之後,旗下這隻血蝙蝠就變得更加殘酷冷血了。在強烈飢餓感的驅使下,開始四處搜尋同類,吞噬同類精血。

林辰對於自己改造收服的血蝙蝠也充滿了信心,沒有血蝠王坐鎮,這裡面所有的血蝙蝠群都會成為它成長的獵物。

有血蝙蝠大肆吞噬獵物,林辰也倒是放心,便安然坐關。畢竟這次為了對付血蝠王,消耗不輕,得養足狀態才能應付下一關。

約莫,耗費了足足整日的功夫。

「額?」一聲輕吟,恍恍惚惚中,司馬天琪逐漸甦醒過來。

「你醒了?」一道熟悉溫和的聲音傳盪而來。

「恩?」司馬天琪心神一怔,聞聲而醒,體態輕盈,輕飄飄的坐立起來。似乎感覺到了異樣,仁詠ィ蝗瘓潰骸罷狻饈竊趺椿厥攏課業男尬谷煌黃屏耍俊

「這就是因禍得福吧,恭喜你!」林辰微微一笑。

「可……」司馬天琪覺得不可思議,腦海細細回憶起來,滿臉困惑的嘀咕著:「可在我的印象,我被血蝙蝠群包圍,在劫難逃,難道……」

說著!

司馬天琪目光注視向林辰,在她印象里,朦朧中存在著林辰那淡淡的身影與笑容,愕然問:「又是你救了我?」

「當然,你可又欠了我一條命噢。不過你放心,我這人習慣行善,就不求回報了,你就不用想著怎麼報答我,好好活著就是對我最好的回報了。」林辰笑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