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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和談(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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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王爺!」

「給大王道喜!」

李慢侯府邸前,賓客如雲,一個個朝著門前相迎的禮賓官張義作揖拜賀。

李慢侯封王了。

理由是收復北京大名府,這理由是趙構給的,在朝堂上其實引起了很大爭議,因為絕大多數官員都表示反對。

給一個手握重兵的藩鎮封王,誰都想得到這意味著什麼。

其實李慢侯自己,反而對此不是很感興趣,他看重的不是名位,而是實權。要權,只是他想做事。每一份權力,對應的是調動資源的能力,他需要這種能力,這種能力在他手裡,能發揮出巨大的效率,遠比在文官手裡高效的多。

因此冊封下來後,李慢侯再三上表謝辭,只是趙構態度堅決。

李慢侯已經有了實權,在加上虛名,名實相副,這不一定是好事,這會給他帶來巨大的障礙。當藩鎮都要被忌憚,處處掣肘,更何況是一個藩王了。

三次請辭都被拒絕,李慢侯也能理解趙構的想法,趙構在恐懼!

十萬女真大軍在無為軍、和州一線展開,天天打造戰船,打算渡江。他的心理壓力太大了。周邊只有一個岳飛部能調的動,但也只能在側翼牽制,女真軍的戰鬥力,還不是目前的岳飛能在野戰中輕鬆戰勝的。尤其是當女真人占據兵力優勢的時候。

江北藩鎮軍沒一家行動的,都在關門自守,田氏兄弟坐鎮光黃,儘管女真人都沒去打光州,兩兄弟甚至主動放棄光州,集結重兵三萬步騎,退守大別山,死守黃州。舒蘄兩州屬林永管轄,也是集結重兵自保,絕不主動出擊。

對此朝廷沒有任何辦法,甚至不敢斥責這些藩鎮,因為女真大軍就在旁邊,萬一他們投了女真呢?王德、麗瓊的前車之鑑就在眼前,眼前的困局不就是因為軍閥反叛引起的嗎,要是江北藩鎮也叛了,千里江防立刻就形同虛設。

韓世忠部遠在千里之外,根本來不及回援,倒是可以攻打洛陽,切斷女真人的退路,可這一次,女真人似乎不需要退路,他們沿途攻城拔寨,燒殺搶掠,都不留兵駐守,顯然有信心可以怎麼來的怎麼走,就像靖康時期一樣,他們是純機動作戰,來去自如。

張俊和劉光世留在江南的部隊也靠不住,雖然趙構罷免了張浚,但他對張浚的見識是信賴的,之前朝議,張浚就表示過,「俊等渡江,則無淮南,而長江之險與敵共矣」,張俊、劉光世的部隊如果派去禦敵,等於將天險交給敵人。

趙構手裡無兵可用,劉光世手下的王德、麗瓊已經反了,手裡幾乎沒人了。張俊的兵他也不敢用,擔心潰敗,而且他也不想讓張俊的兵離開臨安,張俊的兵不行,但張俊是值得信任的,關鍵時刻是能為他拼命的。

如果是普通人,身在杭州,聽說敵人在長江北邊,甚至可能麻木,稍微機敏的人,聽到敵人渡江,可能會感到緊張,可趙構是那種聽到敵人還在江北,就已經恐懼到要逃跑的人。

別的文官忌憚藩鎮,趙構只會千百倍的忌憚。堅持給李慢侯封王,就是一種過於擔憂的病態表現。李慢侯的兵很能打,這是公認的。這次北伐,諸路受阻,唯有韓世忠部和李慢侯藩兵有進展,尤其是李慢侯收復了河東之地,而且還在興兵,已經成功推進到了漳河、滹沱河一帶。又有收復大名府的功勞,論功封王是足夠了,之所以沒有封王,主要是文官忌憚。更忌憚的趙構,反而覺得只能拉攏,大力拉攏李慢侯。

因為趙構承擔不起李慢侯在此時的任何不軌之舉,假如李慢侯不滿封賞,不肯用兵,河北金兵大舉南下怎麼辦?甚至李慢侯如果退兵的話,局勢會更加崩壞。最為糟糕的是,李慢侯看到如今朝廷危局,像王德麗瓊一樣反了怎麼辦?趙構不給李慢侯封王,劉豫、金國可是願意的很。

如果能用一個王爵,換來李慢侯的忠誠,那是絕對划算的。李慢侯只要繼續保持對河北的攻勢,女真人就不可能大舉南下,甚至很可能退兵。李慢侯對江北藩鎮擁有很大影響力,如果他忠於朝廷,興許就能調動這些藩鎮。

總之在趙構看來,給李慢侯封王,有百利而無一害。不給他封王,有百害而無一利。

還有一點,趙構打算議和,朝里這些文官,哪怕怕得要死,嘴上也不饒人。一說議和,紛紛反對,但不議和,又該如何?

這種文官偏執於某些觀念,是可以綁架死一個王朝的,明朝的崇禎就是。

趙構卻不是,別看他的威信比崇禎低的多,權力小的多,但他善於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權力,利用文官派系之間的內鬥,最終讓他的想法付諸實施,除了膽小懦弱這一點外,趙構其實跟許多中興君王一樣,都是很有能力的。比不上劉秀,至少比得上唐肅宗。

武將同樣反對議和,比如韓世忠就是最積極的反對者之一,岳飛也反對。趙構一旦明目張胆的主張議和,他很可能就調不動這些軍隊了,韓世忠會上書反對,岳飛甚至可能負氣離開。

那樣局面就更崩壞了,唯有李慢侯,一直很能打,一直主張議和,此時趙構需要利用李慢侯壓制其他武將。

於是,他憑什麼要吝惜一個藩王之位呢。

李慢侯推辭不過,接受了封爵之後,一開始也沒想過要張揚,可是晏貞姑從臨安回來,反而勸李慢侯該大辦。於公,目前軍心、民心動盪,大張旗鼓北伐,戰死了一個藩王,反叛了兩個大將,女真人打到江邊,李慢侯此時就藩王之位,大張旗鼓可以安定人心,晏貞姑認為這也是朝廷封王的意圖;於私,李慢侯位高權重,早就備受猜忌,越低調,越讓人心疑。藩王之禮,早有規制,就該按照藩王的禮儀來操辦。堂堂正正,才不會遭猜疑。

前一條,李慢侯不認可,後一條李慢侯認為在理。所以就按照郡王之禮,開始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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