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清君(4)(1/2)
乘坐馬車一路南下的過程中,綦憲一直很矛盾,矛盾倒不是能不能審皇帝這件外人看來驚天動地的觀念差異,矛盾在,如果真是皇帝冤殺了岳飛,該怎麼判的問題。
他腦子裡裝著歷朝歷代的律法,卻沒有一條是判決皇帝的,皇帝言出法隨,古時天子的言行就是律法,法似乎一直是在王下的,就沒有一條法是判決皇帝的。
但他信仰法律最大,法律是天地的準繩,天地自然是比皇帝大的,皇帝最多只是天子,天當然能判皇帝,可怎麼判呢?
這個問題綦憲一直想不明白。
李慢侯跟秦檜的談判倒是很順利。
李慢侯提出要審判趙構的要求,被晏孝廣罵大逆不道,秦檜倒沒有翻臉,只是辯論了一番,在李慢侯的堅持下,他沒有特別堅持。他在爭取時間,只要李慢侯不馬上南下,朝廷就有時間調集兵力勤王。包括岳家軍在內的軍隊,都已經收到了詔書,正在趕往江南。東藩再強,總強不過天下去。
韓世忠則迷惑不解,李慢侯不想當皇帝,卻執著於審判皇帝,這有啥意思。如果李慢侯想當皇帝,他老韓擺開兵馬跟李慢侯打上一仗,大概率是打不贏的,但他就算盡忠了。如果他不死,李慢侯給他個富貴,他也接著。現在他不當皇帝,要審皇帝,審了皇帝,皇帝還是不是皇帝?
弄不清楚這些,韓世忠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
審皇帝這件事對所有人的刺激最大,但只是李慢侯要求中的第一條款,也沒指名是審理皇帝,而是公審岳飛案,只是李慢侯要求,哪怕是皇帝,也要負責而已。
李慢侯真正跟秦檜談判的,其實還是政治上的問題,李慢侯提出了許多要求。本來要求劃江而治,他要求江北歸他管轄。他已經對朝廷失望了,原本以為,他那些基於宋朝傳統,並在這些傳統上,一點一點摸索改進的便捷制度,可以被宋朝廷接受和繼承。尤其是商業管理方面的一些經驗,李慢侯覺得已經很合理了,因為宋朝的商業管理,其實已經走在了世界前列,而李慢侯在其上的改進,不但提高了效率,而且沒有影響商業發展,但宋朝官府沒有接受。
除了揚州,以前在其他地方實行的政策,全都被後來的文官廢除。甚至連李慢侯交出去的東海郡地盤,他們也給改的面目全非,完全回到了以前的老路。不能說商業凋敝了,但受影響很大。許多過去有關係的大豪商都通過關係抱怨。雖然稅收沒變,可徵稅的辦法,讓商業活動影響很大,複雜和落後的管理方式,除了養冗員和製造腐敗之外,只能逼迫商人向權貴尋租。
揚州是因為晏湲在這裡當了很多年知州,但晏湲調走之後,朝廷後來調過來的官員,又開始影響揚州的商業氛圍,導致揚州許多大作坊紛紛遷往山東,因為他們死板的限制,不允許那些已經發展的很大的鐵匠作坊生產武器,哪怕他們的武器不但比朝廷匠作監的更好,而且更便宜也不行。
要不是晏孝廣和晏湲在上頭罩著,揚州官府甚至打算廢除揚州的糧票、鹽票制度,開始在揚州發行錢引。
江北目前的經濟,跟東藩連為一體,最大的原因就是,貨幣是統一的。揚州的鹽票、糧票在東藩境內也能使用,在江藩境內也能流通。而且因為當年呂頤浩借款的原因,長江以北的鹽票、糧票是可以用來納稅的,等於江北官府用稅收信用注入了這些票據。一旦廢除,後果不堪設想。為了杜絕江北貨幣體系崩潰,李慢侯才希望將整個江北都納入東藩府體制。
秦檜據理力爭,最後同意將海州、淮陽軍等東藩舊地重新歸還給李慢侯;同時允許東藩在河北施政。但河南到長江,朝廷就該歸朝廷,藩鎮的就該歸藩鎮。不過秦檜保證,不會動江北行政,繼續允許藩票在這裡流通。李慢侯則堅持要這裡的施政權,承諾該給朝廷的上供不會短缺。最後雙方協定,江北設一個留守,可以讓東藩決定人選,但人必須朝廷派人。
李慢侯同意朝廷在江北設留守,統管江北非藩鎮區域的政權,但卻提出,江北勢力也應該對朝廷宰相擁有決定權。可以不任命,但江北藩鎮不同意,朝廷宰相的任命就不能成立。秦檜據此跟李慢侯爭辯了好幾天,都沒有結果。最後不得不表示,得皇帝聖斷。
談了一個月,將各種事務談妥之後,秦檜使團渡江南下,向趙構匯報。這些條目,都需要趙構同意。
很顯然這樣的條款,又在設在明州的趙構行宮裡發生了一番激烈爭論,尤其是江北藩鎮竟然要干預朝廷宰相任免的要求,這讓朝臣們爭吵不休。尤其是各地軍隊開始集結在臨安,主戰派官員開始要求平叛。認為東藩謀反,朝廷不平叛,根本說不過去。
秦檜則質問,如果平叛失敗,朝廷該如何,陛下該如何?主戰派聲言,國君死社稷,否則國將不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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