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還能維持風度的關鍵(1/2)
用營銷和管理學的套路來看,名貴奢侈品也是喜歡走中低端路子的,特別是一些把品牌標誌弄得很大,生怕別人看不見的商品,都能算進這類貨色裡面去。
堵在電梯口迎接兩人的男子,手上帶的這塊一眼就能叫出品牌名字的勞力士,也應該與傳說中的營銷手段掛點溝。
畢竟那些真正玩表的大土豪,是不會喜歡這種恨不得滿世界張揚風格商品的。
當然,好歹還是手錶中奢侈品,大牌子,不管怎麼說,能戴著這樣的玩意兒出來,也彰顯了該男子的財力。
「朝剛哥好久不見,他是李志,我男朋友。李志,這位就是我跟你說過的孫朝剛大哥,我們可是從小就認識的好朋友。」
雖然對方的語氣中暗藏著不開心不樂意,但明面上還是表達歡迎的味道,上官憐涵針對他的這種歡迎,立馬微笑拉著李志打招呼,順帶介紹道:
「忘了跟你說,我朝剛哥可是一名真正的學霸,當年我們一起讀小學的時候,他可是整個學校都遠近聞名的天才,周周有表揚,年年有獎狀拿,後來他更是憑藉優異的成績,直接考入了了不得的京華大學。」
「不只是這樣,因為優異的成績,朝剛哥大學還未畢業,就已經被好幾家實驗室看重了,但人家並不滿足於此。現在朝剛哥可是京華大學研究生,並且與他的導師一起參加一個大型的研究呢。」
「可能用不了幾年,咱們鹽關縣就能出一個了不得的專家教授了…」
洋洋灑灑一通介紹,語言重點都在孫朝剛如何如何厲害,怎樣怎樣牛掰之上。若是一般人聽得自己從小到大的事跡,都得到了別人的讚揚,必然會產生些許滿足感,再不濟開心一下也是可行的。
只不過上官憐涵這番話,在孫朝剛聽來,是如此的刺耳與扎心。
她在向她男朋友正兒八經的介紹我,她話說得很好聽,但分明已然見外了!
如果沒有之前上官憐涵開門見山的那一句『我男朋友李志』,可能孫朝剛還能接受一二,但人家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站在她旁邊的那個清瘦普通愣小子是她的主兒。
咱們絕大多數人,正常情況下,只有跟自己的家人介紹朋友的時,才會如此認真跟仔細,還只說好的不說壞的。
上官憐涵如此一說,分明就是把孫朝剛當成外人,向自己的男朋友介紹。
雖然事實情況就是如此,但這叫孫朝剛這樣的天之驕子如何能忍?今天這場聚會,他可是抱著極大希望的。
『本來分明應該是,上官憐涵正色無比的向我,介紹她這個朋友多麼多麼優秀,我才是她的男朋友才是!』
『丫的,橫刀奪愛的愣小子,可惡可惡吶~』
恨李志,那是肯定的,這種恨意從李志意外得知上官憐涵竟然有男朋友,還獲得她老爸上官保國認可之後,孫朝剛便產生了的。
只是他沒有想到,這二人的關係已然到了這個地步,甚至把自己都算在外人一類裡面了。
「哈哈,當年也是我腦子比較迂,只知道學習上進,忽視了身邊的人。」
心裡難受得要死,甚至有一種想要失態咆哮的衝動,孫朝剛臉上卻是勉強擠出了一絲兒『溫和』的笑意,煞有介事的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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