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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章 差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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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有永和鎮百姓報案,說是回鄉之後,家裡的田地已經被安陽縣衙的胥吏閆忠占去,其女也被閆忠糟蹋,不堪受辱,上吊身亡。

家人去安陽縣衙報案,縣衙前面要說秉公處理。過了月余,家人再去,卻被衙門轟了出來,說是沒有人證物證,純屬誣告。

家人無奈告到知州衙門,但衙門以人證物證俱無,並不接理此案。

家人再去找人證,一個個都是矢口否認,顯然是受到了警告或者威脅。

私底下有人明確告訴受害人,胥吏閆忠世世代代都在此經營,和地方官府早已是鐵板一塊,就連知州等上官也要受他們的鉗制。

宋朝科舉取士,科舉制度成為官員最主要的來源。科舉取士的只是官員。朝廷派駐地方縣裡擔任官員的也僅僅只有知縣、縣丞、主簿等幾人。

但是,縣作為朝廷郡縣制最重要的地方行政部門,要主管稅賦、治安、訴訟、教化等多個領域,涉及的事情實在太多,而具體做事的人,則是吏,也就是「差役」。

「差役」,顧名思義,是百姓所要承擔的義務,因而是沒有報酬的「義務勞動」。

宋朝的差役有衙前、里正、戶長、鄉書手、壯丁、弓手、散從、人力、手力,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子、掐子、攔頭等人。

而這些「差役」的成分,「各以鄉戶等第差充」,也就是貧富不等的老百姓而已。

就像牛皋,在追隨王松前,就只不過是魯山縣衙的一名弓手,真真正正的貧下中農。

但是,「差役法」在施行過程中,弊端叢生。首先,差役來自社會底層,相關工作經驗缺乏。其次,差役大多數沒有薪酬,或慵懶怠政,或貪污受賄,百姓怨言頗多。

鑑於此,王安石變法時,廢除「差役法」,新法稱之為「免役法」。

「免役法」廢除以「勞役」形式繳稅的「差役」,改以貨幣繳稅。官府用這筆稅收雇用專人來做具體工作。與此同時,被官府雇用的人,需要經過培訓,合格上崗。

「免役法」隨王安石下野而廢,但到了北宋末年,「免役法」又在部分地方恢復,但遠未普及。

「段兄,聽說這犯事的閆忠,乃是安陽縣衙的一名吏員,此人家世如何」

聽到楊震的話語,段盛點頭道:

「楊兄所言不錯! 這閆忠乃是永和鎮的一名大族上戶,乃是世襲的胥吏。此人家大業大,縱橫鄉里,無惡不作,這些年犯下的案子不少,不過卻都一一逃脫,可見其在安陽縣和相州城都頗有勢力。」

吏員由民戶輪差,介於民與官之間。胥吏非「官」,卻代表官府行駛職權,擁有支配百姓的權力。胥吏既受制於官,同時又佐官治民,如上下文書傳遞,鄉里治安、戶籍管理、賦稅徵收等。

胥吏來源於三種渠道:第一,承襲,胥吏在其年老後,可由其兒子或親屬承襲吏人之職;第二,犯罪的官員或科舉落榜之人被貶為吏人;第三,由於差役的時間一般都較長,耽誤農時。因此,中小地主和自耕農往往不願意承擔,豪滑之徒或地方惡霸卻趨之若鶩,借胥吏之名,巧取豪奪,聚斂不義之財。

臨漳縣的縣尉張晨來自於底層壯丁,對胥吏一行再也熟悉不過,也是深惡痛絕。

「天下吏人無常祿,唯以受賂為生,往往致富。胥吏大多數沒有俸祿,官府橫徵暴斂,胥吏就貪污受賄、拼命搜刮,以至於盜賊四起,百姓苦不堪言!」

段盛點點頭,眉頭緊皺。

「張縣尉所言甚是! 這些胥吏勾結豪族,魚肉百姓,橫行霸道,擾亂街市,加重百姓負擔。許多上官由於不熟悉地方民情,更是依靠於這些胥吏,使得吏強官弱,官府禮制蕩然無存!

胥吏在地方事物中扮演主要角色。在處理地方日常事務時,胥吏往往參與決策執行,甚至能「左右長官的意志」。以至於出現「吏強官弱,官不足以制吏」的局面。

胥吏大都是文化素質低下、企圖謀取個人私利的人組成的,且無統一考試和錄取標準。因此,整個胥吏群體素質低下。胥吏社會地位低下,自身素質低下,並控制社會資源,社會腐敗不言而喻。

「這些胥吏,簡直是膽大包天,無惡不作! 只可惜現在沒有人證,衙門也沒有辦法。況且,這相州城有趙不試在,咱們也不一定能進去抓人!」

楊震憂心的一番話,卻惹來段盛的一聲冷笑:

「楊知州,相州是忠義軍的治下,而非趙宋。相州城有2000守軍,卻不見得人人都聽他趙不試的號令。咱們向張將軍借兵,他一定不會拒絕! 相公把咱們派到這裡來,總不能無功而返,在他面前哭哭啼啼吧!」

楊震臉上一紅,猶豫道:「上任前,相公讓我一定要處理好和地方官府的關係。若是和趙不試起了衝突,相公怪罪下來……」

段盛狠聲道:「楊知州,咱們殺雞儆猴,一為震懾宣撫司治下居心叵測之人,二來名正言順,方便咱們以後做事。你一個相州知州,在臨漳縣主持政務,政令不達州縣,相公會如何看你,如何看咱們相州同僚」

楊震冷汗直流,肅拜道:「多謝段兄!」

一州知州,若是解決不了地方上的事情,王松要他們何用?

只是如此一來,恐怕事情不會善了。王松部下這些驕兵悍將,可沒有一個善男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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