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拉皇帝入伙(2/2)
如今的大明,可不是未來交通便利的二十一世紀,跑到山西的那個西山煤礦,或者跑到冀北道大同鎮的大同煤礦去開採,再運到京城來,不現實。
京城的其他小煤礦,作用有限,給李兆同續不了多少命。
「對了,朱老爺,若您與小侄合作,做這蜂窩煤的生意,小侄願意與您三七開,您七小侄三,小侄可以保證,每年可以給您帶來至少百萬兩的盈利。」
李兆同突然想起,弘治皇帝是一個摳摳搜搜之人,對於賺錢攢錢,那是非常地有興趣,所以,為了能讓這筆生意做成,他趕忙又補充道。
「百萬兩,嘿,李公,恐怕把您家裡所有東西全部賣了,也不值百萬兩吧!
令郎如此信心滿滿,如若將來做不到,那可就是欺君之罪了。」
蕭敬在一旁聽後,就看著李東陽,冷笑譏諷道。
他是一點都不相信李兆同所言。
要知道,這蜂窩煤可是賣兩文錢一塊,百姓一天也就用五塊,也就是十文錢,這得賣多少蜂窩煤,才能得到百萬兩的銀錢啊!
更遑論,製作這蜂窩煤,還需要成本!兩文錢一塊的蜂窩煤一看就沒什麼利潤,所能賺取的銀錢,絕對有限。
蕭敬經常輔佐弘治皇帝處理政務,他很清楚,賺取百萬兩的銀錢,得付出多大的努力。
眼前這十二三歲的小毛孩子,開口就是能給陛下帶來至少百萬兩的收益。
所售的物品還是這看著就沒啥利潤的蜂窩煤。
這不是信口開河是什麼?
當然,蕭敬這麼譏諷李東陽,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
他擔心,如果李兆同真的做到了這一點,那就會顯得他蕭敬很無能。
因為他作為司禮監掌印太監,皇室的皇莊,是他在管理。
他可沒本事一年給皇帝的內帑帶來高達百萬兩銀錢的進項。
所以他想讓李東陽父子知難而退。
然而,蕭敬打錯了主意。
他是宦官,哪怕他名聲不錯,但也天然與李東陽這等文臣對立。
他這麼一譏諷,原本還想怒斥李兆同信口開河,讓他不要再胡言亂語,蜂窩煤一事兒就此作罷的李東陽,現在反而不想了。
「蕭公,犬子能不能給朱老爺帶來百萬兩銀錢的收益,我不敢肯定,但是眼前的蜂窩煤,著實利國利民。
所以,以吾看來,這蜂窩煤的生意,能做,朱老爺應該做,如若朱老爺不做,我們自己去找人做。」
李東陽是文淵閣大學士,內閣三巨頭啊,他這話,雖是反駁蕭敬,但更是說給弘治皇帝聽的。
他的意思就是,蜂窩煤於民有利,既能獲得好名聲,還能獲得收益。
如果弘治皇帝你不跟我兒子合作,那我就去戶部說,讓戶部來跟我兒子合作,戶部那邊肯定可以通過。
我還不信有什麼事能讓朝廷為難,除非涉及到了皇家的根本利益,不然這事兒肯定可以通過。
這蜂窩煤肯定不可能涉及到皇家的根本利益,那到時候蜂窩煤賺的錢,可就不是進你皇帝的內帑了,而是進戶部管轄的國庫。
他這一說,意思擺明,可就戳中弘治皇帝的內心了。
弘治皇帝同李東陽一樣,都沒有想到,這蜂窩煤還真涉及到了皇家的根本利益。
畢竟京城西山煤礦在皇家陵寢的禁地內,關係到了皇家陵寢的風水嘛!
他也和蕭敬一樣,也不相信這蜂窩煤能賺取至少百萬兩銀錢的收益,但是,他能判斷這蜂窩煤既能獲取好名聲,又能賺錢。
既能得名,又能得利的項目幹嘛不做?
而且內帑是他私人的,裡面的錢他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國庫是朝廷的,雖然說起來也是他的,但是他想花裡面的錢,得經過戶部同意,不然這錢還真不好拿。
愛錢如命、又惜羽毛的他,可捨不得丟棄這塊蛋糕。
所以,弘治皇帝當即拍板做出決定:
「此事朕應了!賢侄,說說看,我們怎麼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