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星光馬廄 > 第66章 莫名其妙的出來了

第66章 莫名其妙的出來了(1/2)

目錄

「喲,還是個美國人!」

警察翻了一下宿山的護照,打趣的說道。

了解了事情的經過,警察這邊也都明白了,這事挨打的不占理,但是不占理歸不占理,你打人就違法了,不過好在挨打的人傷不重,也就是看起來下人,只是傷了頭皮,所以他們決定調解。

「這樣吧,打了人給醫療費,然後呢再賠點錢……」警察說道。

宿山說道:「醫藥費沒有問題,賠錢這事不行,又不是我去惹的他,他是起了歹心想白占我們家的地,而且不光是白占地,還吞了我們家十年的土地錢……」。

蹲號子的準備有了,宿山哪裡還願意賠宿原錢,按著宿山想的自己都打輕了。

警察一聽宿山這麼說也不好說什麼了,曉之以情動之以禮?眼前這是個美國人,涉及到的就不是簡單的一個打人的問題,他這邊問歸問,還是得等著上頭這邊給出指導意見。

「真不準備私了?」

警察笑眯眯的問,但是心中卻想道:美國人真特麼的草蛋,都不是個好東西。

「走法律程序吧」宿山算是槓上了。

他真沒有想到,自己回來遇到的第一件破事居然是自家的堂兄弟給的,人家說打斷骨頭連著筋,宿山也是一直這麼想的,沒成想,外人沒有欺負自己的父母,自家的堂兄弟卻首先欺負上了,你說這特去都叫什麼事兒。

這次他是鐵了心打官司,非要讓宿原把這些年的錢都給補回來不可。在美國活了那麼久,宿山知道,這世上就不存在和氣生財這回事,和氣生的不是財,永遠是得寸進尺!

「那行,走法律程序」警察一聽心道:正好,咱們也省事了,剩下的事情留給縣法院那幫傢伙吧。

於是合上了本子,示意自己的同事把宿山送到關押處關著去。

宿山這邊剛關進局裡的小屋子裡,便看到父母和姐姐仨人過來了。

「媽,媽,我在這裡呢」宿山開心的叫道。

宿山的母親趙雲霞一眼看到蹲在鐵欄子裡的兒子,那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啊,帶著小跑奔過來一把抱住了兒子便開始絮叨了:「我兒子受苦了,我當年就不該相信你那叔爺的話啊,老王八X不是個好東西啊……」。

呃!

宿山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愣了大約兩三秒鐘,這才回過神來,隔著鐵欄子給母親擦淚:「媽,這事還提它做什麼,你兒子現在在美國混的可以了,我給爸還有姐姐家買的車看到了沒有,兩輛奧迪……哎喲!」

「幹什麼花這錢!」

一提到車子,趙明霞灰色刷的一下子變了,伸手就揪住了兒子耳朵,大聲喝訴道:「你姐家買一輛到也罷了,你爸要了幹什麼?他一老頭子廠子也廢了,整日裡什麼事也不干,揣著兩隻手遊手好閒的……」。

其實趙明霞心裡覺得女兒家的一輛也不要買,省了錢都給自家的兒子娶媳婦用那才是最正確的道路。

不得不說趙明霞這人心裡有點舊思想封建殘餘,大錢捨不得花在女兒的身上,心裡兒子的地位更高一些,也不是說她不疼自家的閨女,而是不如疼兒子疼的那麼明顯。要是外人欺負宿芳,她趙明霞也得找人去拼命。

「我說姐,這剛哄好了媽,你怎麼又掉起了金豆子了?」

宿山看老媽不哭了,自家姐姐卻在後面抽泣了起來,不由哭笑不得的說道。

宿芳看到弟弟還笑,帶著哭腔說道:「這好好的回來一趟怎麼就弄到這裡了!」

今天宿山的老子宿建國帶著老伴,閨女還有外孫出去公園玩去了,女婿顧長峰因為有事就沒有去,原本中午想著回來一家一起吃飯的。沒有想到顧長峰到家的時候正好遇到了前來找事的宿原兄弟仨,當時就吵了起來。

正好宿山又趕巧回來了,這麼就鬧出了這事嘛。

「行了,別哭了,你弟弟我在美國發了財,這次回來咱不光是買車,還得買房子!……」宿山眉飛色舞的說道。

在別人面前宿山還是有點成熟穩重的,但是在自家的父母還有姐姐的面前就開始嘚瑟了起來。

「一家一個小院,我回來的時候都問了,這裡的別墅小院一百來萬就可以買一套,咱們這次買兩套,一家一套!」宿山說這話的時候都是挺直了腰杆子說的。

連車帶房子也用不了一百萬美元,宿山這大款充的相當輕鬆,對於宿山來說,捨得買上百萬一匹的馬,如何能捨不得讓媽媽姐姐住的舒服了,更何況宿山覺得自己賺錢那才是開始,老宿家發達的日子還在後面呢。

哎喲!

話還沒有說完,宿山腦門上便挨了母親一巴掌。

「亂花錢,有點錢攢著娶媳婦!我和你爸現在地方住的滿好的」趙明霞說道。

「好什麼好,四周都是一些嚼舌根子的貨」宿建國不滿的嘀咕道。

以前宿建國還是車間小主任,以為工廠怎麼改制也有他的一席之地,但是沒有想到人家工廠一改第一個就把他這個主任給改沒了,這讓他一直覺得在這邊住著沒什麼面兒,因為這一片住的差不多都是老廠的人。

趙明霞張口懟道:「這裡不好,那你自己賺錢買院子啊,憑什麼用我兒子的錢買?」

宿建國這下不敢說話了,不過在心裡暗氣嘀咕:你兒子?沒有我你生的出來麼你!

「媽,我這次回來就是看看有沒有什麼合適的姑娘,要是對眼我就娶一下帶回去」宿山說道。

這次來除了看父母顯擺之外,宿山還想能找一個合適的媳婦,質樸一點的,怎麼說也是中國人交流起來還有生活習慣上大家都能適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