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4章 信託基金(2/2)
「那老闆,你還是得給錢啊!」梅麗莎說。
秦風點頭。
「我還是給你5億。你將美國主要大城市的信號塔給搶過來。一定要是關鍵點。因為4G信號塔的密度要比3G更密一些。所以,我們需要搶占一些關鍵點。到時,他們不答應,我們就將其當成我們的WiFi信號塔,形成互相干擾。」秦風提醒說。
梅麗莎點頭。
當然,這當中可能牽扯一些法律問題。不過只要自己這邊提前跟律師諮詢,確定好相關法律,那麼後續就好說了。
有律師提前打底,那後面自然就不怕了。
「好了,走了。」秦風揮揮手。
「老闆,那我就不送你了。」梅麗莎揮揮手,直接進入公司。
秦風抿抿嘴。
秦風也雷厲風行。第二天,就將錢轉入到公司帳戶上。
當然,這也讓戴蒙很是頭疼。
秦風這樣不停的注資,偏偏公司還不能讓股權完全屬於秦風,這就真頭疼了。
就秦風這注資力度,可以說,公司股權基本上大部分都屬於秦風了。
但是秦風又擔心未來美國商務部找麻煩,所以得讓股權大部分屬於布蘭妮。自己不能超過布蘭妮,不能成為大股東。
這股權怎麼架構?
雖然說,可以全部劃歸為布蘭妮身上,但是戴蒙還得考慮一點,布蘭妮萬一以後對秦風不那麼信任了呢,要將股權拿走呢?
那就麻煩了。
雖然說,現在雙方是師徒關係,布蘭妮對秦風也非常依賴,秦風也很信任她。
但是,問題在於,有些事,是會隨著時間變換而變換的。
一旦未來布蘭妮受到外界的蠱惑,反水了。
那情況就麻煩了。
這並非不可能發生的。
一旦發生,後果不堪設想。
那現在的一切,都會為他人做嫁衣。
這種情況下,戴蒙必須得考慮到。
如何讓股權更加穩定。
最終思來想去,戴蒙設定了一個信託基金出資的模式。
戴蒙找了一家美國的信託基金,然後以布蘭妮的名義,將這比錢存入信託基金。再授權信託基金進行投資到FACEBOOK,並且指明這表決權由秦風獲得。
同時,確定未來本金不會拿出來,無論什麼情況下,不會出售其持有的股份。當然,如果正常的公司業務發展,股權稀釋,那可以合理進行。
但是信託基金持有的股權,卻不能主動減持,將會一直持有。每年的利潤分紅之類,都將由信託基金來分給布蘭妮。
這樣一番操作的結果就是,無論未來如何變,這5億美元投入進去換來的股權,是會永遠在信託基金這,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到時無論發生什麼事,例如布蘭妮破產,哪怕外面欠下數千億美元,債主都無權動用這5億美元裡面的股權。只能通過布蘭妮每年獲得的分紅來償還債務。
同時,哪怕布蘭妮自身想要變更股權,或者轉售股權都沒有用。
因為這是合同簽訂好的。簽署之時,你就確定了持股權益。那麼,就會一直受美國法律保護。除非美國政府垮台了。
而同時,也確定了秦風的地位。
那無論怎麼變換,哪怕未來布蘭妮站在秦風對立面,布蘭妮頂多能獲得股權的分紅,卻無法干預股權的表決。這個表決權在秦風手中。
秦風可以決定公司走向。甚至於說,布蘭妮真要破產了,那麼秦風都可以完全採取不分紅的方式,讓布蘭妮的債主一分錢都拿不到。
這就是信託基金委託的好處。
這也是很多大家族一貫採用的方式,以此來保障子女未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