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零八 所謂皇帝(1/2)
皇帝,是中國曆朝歷代最高統治者的代指,也是一直縈繞在李明勛身邊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其實最早不是出現在朱明皇帝駕崩之後,李明勛最早考慮這件事是在1639年,從馬尼拉逃出的時候,在破敗的涌金號上。
逃離馬尼拉的李明勛面臨著選擇,也是他穿越之後第一次考慮未來,考慮戰略,如果他一開始就把自己的人生定義為矢志抗清的話,那麼融入朱明的體系就是唯一的道路,而隨著執掌權柄和積累人脈關係之後,李明勛就可以取滿清或朱明而代之,繼而完成改朝換代,理所當然。
但是在那幾個夜晚,李明勛選擇了去台灣島,去走另外一條道路,那就是資本主義加殖民擴張的道路,可以說,去大陸就是皇帝之路,去台灣則是共和之路。
在十七世紀,真正算得上共和國的也就是只有尼德蘭聯省共和國,也就是荷蘭了,但不可否認,資產階級是這個時代先進力量,十七世紀到二十世紀中葉,這是資產階級的三百五十年,其生命力自然也不只有三百五十年。
殖民擴張並不等於資產階級,但真正的成功者無一不是走的這條路,十五世紀末,葡萄牙人掀起了大航海浪潮之後,整個十六世紀,世界屬於葡萄牙和西班牙這兩個封建王朝,但封建制度著實不適合殖民,比如兩國在殖民地建立的副王制度,就是代表國王統治,但兩國的殖民地都有共同點,那就是弱小、單一和閉塞。
從葡萄牙沿著非洲海岸線一直到印度,葡萄牙人用堡壘修築了海上長城,每個堡壘多不過幾百人,少不過幾十人,弱小到必須依賴本土的力量才能保衛,而本土也喜歡他們這種依賴,一直限制其發展,不允許隨便與外國貿易,用法令限制殖民地的發展。
可以說,類似葡萄牙和西班牙這類封建王朝,在殖民過程中也就只能欺負一些野蠻部落和低級文明,或者利用其海軍優勢獲得通商權限,就算沒有其他殖民者,給葡萄牙三百年,其也不可能真正的統治印度,放在李明勛面前的也是如此,在共和制度下,他可以在呂宋、南華、澳洲等地委任總督,如果他建立的是一個王朝,那麼把這些海外富庶領地委任給誰呢?要知道,他是一個光棍穿越者,沒有兄弟子侄,沒有師承同年,甚至沒有同鄉同族,而他的事業發展起來的時候,又沒有成年的兒子,難道要靠多娶媳婦,讓小舅子大舅哥打天下嗎?
即便是現在,李明勛體系里也沒有真正能醒來,委任一國一省的人,因為他的生命終究會走到盡頭,實權外派徒弟親信只能給繼承人帶來麻煩,這也是他一直推行元老制,且從元老制讓議會制度轉變的原因。
也只有共和體制下的中國,才有能力殖民且長期殖民日本、安南、印度、緬甸這等強國。
李明勛一開始選擇了共和,他從未後悔過,這源於他的理想和公心,也源於他的一些不自信,要知道,他穿越五年之後,大明王朝就崩潰了,李明勛選擇道路的時候,真的沒有把握擋住滿清入關,也沒有把握滌清朱明,執掌大權,他選擇經營海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於大陸陷落之後,給中華民族在海外留一片文明之地,那個時候,李明勛很悲觀,悲觀到把馬東來派遣到了澳洲,那是中華民族最後的退路。
天下為公是李明勛的真實寫照,他的人生理想就是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同時,帶給民族這個時代最先進的政治體制,而不是先打贏民族解放或者衛國戰爭,然後再因為資產階級改革內戰一場,一場浩劫能做到的事情,總好過經歷兩場,他是真的想一人擔起全天下,勿讓子孫再憂愁,但天下為公的李明勛並不是迂腐之人,更不會道貌岸然,皇帝之位必將屬於他,這也是他曾明確的告知朱由榔,汝乃亡國之君的原因。
身為穿越者,有機會當皇帝而不去做,那肯定是道貌岸然,十七世紀中葉的中國不是十八世紀末的美國,李明勛也不是華盛頓。身為一個父親,李明勛即便不為自己想,也會為自己的兒孫去想,他拼命奮鬥來的一切,自然想傳之後世,留給子孫了,而當皇帝未必對這個國家有害。
合眾國的共和制度並不會因為皇帝的出現而更改,也不會退步,李明勛所希望的皇帝之位並非大權獨攬,而是虛君之位,也就是名義上的皇帝,實際上,因為李明勛沒有稱帝,就已經出現了很多問題了,比如紀年。
中國曆朝歷代採用的是帝王紀年,但大明非我國,在建國之後,自然不能再用永曆年號,而身為東方國家,也不能使用歐洲人的公元紀年,所以長期以來,合眾國採用干支紀年法,比如今年便是辛丑年,這在中明聯盟之後出現了改變,永曆皇帝成為這個聯盟的盟主和最高領袖,也是中華民族的一族之長,採用朱明的帝王紀年,即永曆十五年也成了合法的事情。
但中華民族生成的大明帝國和中華合眾國不可能永遠處於聯盟狀態,合為一體才是根本,那個時候該如何紀年呢,再採用干支紀年嗎?要知道那可是六十年一個周期,1661年是辛丑年,1721年也是辛丑年,後來人該如何表述這兩個年份呢?
紀年暫且不論,畢竟合眾國的歷史也只有十五年罷了,離六十年還早呢,但在真臘戰爭結束之後,又出現了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如果給遍地都是封建王朝的藩國、附屬國定性,要知道,在真臘戰爭之前,合眾國的外交體系里只有兩種,日本這類外交國,明國、暹羅等盟國,這兩種國家都是與合眾國地位平等的,但真臘不是,真臘是合眾國的僕從國,說白了,合眾國就是真臘的宗主國,但這不符合東方世界藩屬的外交關係。
按照傳統的藩屬關係,在取得了對真臘的控制權之後,真臘國王之位應該由合眾國來封,但這又顯的頗為怪異,合眾國本身是沒有貴族的,更沒有貴族等級制度,自己都不是國王,如何來封別人當國王呢,所以元老院最終只能給了真臘國王索一個總督印,如果合眾國擁有皇帝就完全不同了,皇帝封國王,天經地義,名正言順。
而實際上,即便是合眾國名義上的制度老師,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其歷史上大部分時間也是有國王的,只是每當國王想要進行獨裁統治的時候,就會被銀行家們給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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