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六 八百萬銀子(2/2)
按照李明勛向元老院做出的解釋,兩個國難當頭還要內鬥的政權是完全沒有希望的,給他們援助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最終,為了顧及社團的民族情緒,元老院通過了一項援助法案,法案同意對兩個政權進行糧食援助,目標有二,提高其政權的穩定性和減少對沿海百姓的禍害。
糧食援助是有限額的,兩個政權每年各自十萬石糧食的無償援助,隆武朝廷和魯監國每年各三十萬石和二十萬石的零利潤糧食出售額度,要想再從社團手中獲得更多的糧食,那就只能以相對合理的價格購買了,社團把對兩個政權的糧食貿易的利潤定在了百分之三十,但所有的糧食貿易都必須在滿足社團移民需求之後,才能進行。
事實上,援助法案公布之後,兩個政權在『追討贓款』上的態度都緩和了許多,至少他們已經認識到,社團從崇禎朝的可有可無,到弘光時代的不可或缺,已經轉變成了現在的龐然大物,每一支抗清的力量都需要社團的支持,而社團也終於成為朝廷惹不起的存在。
而那八百萬的巨款,李明勛進行了詳細的規劃,讓其用到合理的地方,實際上,也就是用到社團自身武裝力量的建設上,他之所以不遺餘力的向元老院宣告隆武與魯監國的不可靠,除了早就知道這兩個政權會在外敵和內鬥之中分崩離析,就是要求必須自己掌握足夠的軍事力量,特別是加快陸軍的建設!
聯合銀行剩餘的存銀依舊不動,股份分配一如往常,漢奸們占據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完全收為社團公有,而社團計劃中對菲律賓西班牙人的軍事行動將選擇從聯合銀行貸款進行。
聯合銀行依舊是社團進行融資一桿大旗,雖然說江南變局之後,剃髮投降的股東直接沒收了一切股份,但對於沒有投降,而是前往台灣、廣東、福建甚至台灣避難的股東則依舊保有其合法股份,依舊對其支出分紅,而在未來,聯合銀行依舊會向大明所有人開放募股和儲蓄,雖然很難在福建和兩廣重複江南那種一本萬利的模式,但毫無疑問,這會為社團爭取一大批的利益共同體和政見相同的人,發生了江南之變後,依舊入股聯合銀行或者存儲現金的人必然是支持抗清事業,站在社團這一方的。
而從南京抄家所得的另四百五十萬中,留下一百萬作為社團儲備資金用做備用和支付貸款利息,其餘三百五十萬按照二比五的比例在海陸兩軍之中進行分配,也就是說,陸軍一下獲得了二百五十萬的軍費。
海軍獲得一百萬的軍費除了對規劃中的下一年度的海軍艦艇建造數量進行擴大之外,最主要的是擴建造船廠和船塢,其中重中之重是在海參崴建設社團第二個海軍造船廠,利用永寧行政長官區豐富的橡木資源建造軍艦,要求海參崴造船廠儘快獲得製造巡航艦和主力艦的建造能力。
而陸軍的二百五十萬軍費雖然很多,卻更為緊缺,目前社團陸軍僅僅擁有四個新軍營,泗礁山、香港、大本營和永寧各有一個,一個騎兵營和兩個炮兵營在大本營,這就是社團全部的野戰力量,除此之外,就是各地的守備聯隊和守備大隊等地方部隊,而得到軍費之後,陸軍迅速進行擴張,籌劃之中建立兩個騎兵營和六個新軍營、兩個炮兵營。
因為社團對陸軍的急需,所以對陸軍的支持更大,除了提供更多的軍費,還有由社團提供一應的配套支持,比如兵工廠的擴建,火炮份額的分配等事務,完全都有大本營和各行政長官區財政負責。
當然,陸軍擴軍這不僅需要二百五十萬兩白銀,更需要一年半到三年的時間,這也與社團的戰略規劃相得益彰——社團不能在沒有希望的福建和浙東投入力量,但是絕對不能坐視滿清占領兩廣。
但是有一點需要指出,兩廣之地的守備是靠社團無法單獨承擔的,畢竟擴軍之後社團仍然只擁有不到三萬人規模的野戰力量,難以獨立支撐,想要守住兩廣,還需要兩廣之地,特別是由沈猶龍控制的兩廣全力支持。
隆武元年八月,社團率先與魯監國政權達成協議。
魯監國政權不再堅持追討贓款,並且接受社團的糧食援助計劃,只是魯監國政權在泗礁山的問題上發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社團以白銀五萬兩和精米八萬石獲得泗礁山、馬跡山等嵊泗列島二十年的租界權,並且有義務與魯監國政權一道參與對舟山群島的防禦。社團可以在泗礁山進行任何經濟和軍事行動,而無需向魯監國政權報備,而魯監國政權則不允許在嵊泗列島駐軍,但允許派駐稅務人員,收繳關稅。
實際上,嵊泗列島成為了繼香港之外的第二個租界,社團也獲得統治和使用泗礁山的法理基礎,由此,顧三麻子選擇正式加入社團。
可以說,缺兵少糧沒餉,又乏人支持的魯監國政權已經沒有多少資格進行談判,所以條件非常現實,倒是隆武政權,因為得到了明國其他省份的支持,而顯得頗為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