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七四 宗教帶來的問題(2/2)
信仰是有代價的。
控制信仰的源頭。
首先,宗教局規定,除了自己的住宅之外,在其他地方進行的宗教活動都要向宗教局報備即便是其他私人領域,比如酒館、工坊、私人船隻,總之,只要有非直系親屬加入宗教活動都要接受管理,而管理的辦法就是一個,收稅。
宗教稅是目前社團第四大稅收來源,排在前面是關稅、商業稅、農業稅,即便是城市的人頭稅都沒有宗教稅高。
在任何一個教堂、寺廟、庵堂的門口,都有宗教局的稅務官收稅,而舉辦宗教活動也要收稅,哪怕是家裡死了人請和尚做法事也得根據宗教人員和參與群眾數量而交稅,上不封頂。
宗教稅的制定讓信仰的成本極度升高,元老院支持這個規定是為了稅收,而李明勛支持則是為了限定宗教,把虔信者變成淺信者,把淺信者變成無信者。
而宗教局的職責並不僅僅在於收稅,還在於控制信仰的源頭,任何一種宗教都必須在宗教局報備,而建立教堂、寺廟這類宗教建築更是需要宗教局審批,元老院明令,不管是台灣大本營還是海外的行政長官區,都不得動用財政去興建宗教設施,新的宗教設施的建造必須合乎標準,標準有很多,但歸根究底就是一個字錢,社團對宗教設施的修築收繳百分之四百的宗教稅,也就是說,建造一個新教堂花費一萬兩,那就要把五萬兩給宗教局,由宗教局負責建造。
而不僅是宗教建築,還在於神職人員,按照宗教局規定及建國後制定的宗教法,百姓僅有信教權力,包括改信和不信,但沒有傳教權力,不得逼迫、誘導他人信仰宗教,傳教權只有神職人員擔任,但每個神職人員都必須接受宗教局的考核和監督,這些制度發展成熟之後,社團領地內所有的宗教神職人員都成為了特殊的公務員。
西班牙『堅守』在呂宋的傳教士、神父都必須接受宗教局的考核,而幾乎沒有一個人能通過考核,原因很簡單,宗教局的第一個要求就是,所有的神職人員都只能忠誠於社團,而不是幾萬里外的教皇之類的玩意,可以說,聖經還是那本聖經,但要按照宗教局指導來解釋,呂宋的天主教和其他任何地方的天主教都沒有隸屬關係了。
顯然,這些宗教政策是呂宋那些自由的天主教徒所不能接受的,收稅也就罷了,但是對信仰解釋權的剝奪和宗教活動限制他們完全無法認可,而除了宗教,還有一件事引起反抗,那就是奴隸公有化,社團不允許任何人蓄奴,所有的奴隸是社團的公有財產,其他人只能從社團手裡租借(大部分是永久租借)。
嚴苛的宗教政策本來讓天主教徒不滿,更何況有心者在背後煽動,《宿務條約》中損失大量利益的天主教五大教會就是幕後黑手,其煽動呂宋天主教徒的叛亂的成本非常低,僅僅是製造一個謠言就讓林謙應接不暇了。
天主教會的謠言很簡單,那就是社團的苛刻的宗教政策是針對天主教徒,是宗教迫害。這個謠言根本無法解釋,因為天主教是呂宋目前唯一的宗教,其餘的都是土著那些雜七雜八的巫婆信仰,在西班牙人統治時期,西班牙人是嚴格限制其他宗教的,那裡的華人最多時有三萬多,也沒有自己的寺廟。
嚴苛的宗教制度和經濟利益受損讓大量的封君和土著首領站在了社團的對立面,呂宋行政長官區希望能放鬆宗教束縛,李北極這位議員代表來大本營,除了請求財政支持,就是遊說元老院了。
「放鬆宗教管理這件事你不用遊說了,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是不可能的,這是元老院全體元老的共同意志,即便元老院為此發動投票,我也會動用作為最高執政官和首席元老的一票否決權,這個權力我從未動用過,但為了宗教管理制度,我願意動用。」李明勛鄭重的對李北極說道。
李北極略略有些愣神,他知道,宗教局當初就是李明勛提議成立的,其規章制度和原則也是李明勛參與制定,並且提請元老院實行的,當時高鋒還抱怨,執政官在宗教局上費的心思比陸軍還多。
「好吧,您的意見我會告知呂宋議員的。」李北極低頭說道。
李明勛笑了笑,拍拍李北極的肩膀:「北極,雖然我們走的道路與泰西強國殖民道路有些相似,但本質上是不同的,其不同在於,我們擁有一個巨大的人口基數,他們擁有共同的文明歸屬感,你看到了,僅僅是五六年,台灣就擁有了兩百萬的人口,呂宋達到這個人口頂多是三代人,這意味著,我們的領地內會有一個以漢族為主體,以華夏文明為核心的勢力。
先進的文明、發達的經濟、強大武力配合巨大基數的人口,賦予了我們同化其他民族和文明的天賦,我們唯一弱勢的是宗教,我們的佛教、道教太不具備侵略性,現在限制住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就是提前閹割掉他們最強的抵抗手段,這是身為你的師長給你的忠告。」
「我明白了.......。」李北極躬身,鄭重說道。
李明勛笑了笑:「既然此事因我而起,那我就要有所表示,我會在財政預算上支持呂宋戰爭的。」
「那廣東?」李北極猶豫了。
李明勛笑了:「那就是個無底洞,投入多少都不夠,但呂宋不同,早期打下的每一分地基,未來都會承載起更高的大廈,告訴林謙,元老院不會質疑他的能力,但是也只有一年,明年會給他足夠的士兵和經費,一年時間,奠定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