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八三 烏克蘭聯邦(2/2)
李素的辦法很簡單,內歸內,外歸外,未來烏克蘭國的政府,對外保持一致就足夠了,在內部,各行其是不是不可以。既然馬澤帕堅持農奴制,而澤連科堅持資本主義制度,那就簡單了,雙方各自建立一個省或者一個州,亦或者叫國也可以,只要各方的勢力加盟這個烏克蘭國就可以了。
這樣,對外就以烏克蘭國的名義行使外交、軍事等權利,在內部,各自有各自的經濟制度就可以了。
李素向二人簡單介紹了聯邦制度的大體概念,二人相互看看,都覺得這個建議不錯,至少有一定的操作性,具體當然需要深入討論了。
在設立議會這類組織上,二人並無異議,區別在於,馬澤帕想要的貴族共和,議會其實是貴族們的遊樂場,而澤連科是真的想要成為議會成為立法單位的。
而第一個矛盾就產生了,那就是一個國家必然要有一個領袖,這個烏克蘭聯邦的總統誰來當呢?
這本身就是二人之間的一個問題,馬澤帕和澤連科都想自己來做,誰也不服誰,這個時候,議會制度的好處就體現出來了,李素直接建議,既然二人都有意,那麼可以由議會進行選舉。
對於選舉,哥薩克們可不陌生,蓋特曼這類職位當年就是他們選舉出來的,澤連科等烏克蘭新貴也不陌生,尤其是澤連科本人,他既熟悉帝國的政治運作,也考察過歐洲國家。
兩個人原則上同意選舉這一方式,可問題緊接著就出現了,既然是選舉,二人是被選舉人,那麼選舉人的資格怎麼確立呢。馬澤帕提出要求,請李素介紹一下帝國的議會如何產生的,這一點李素責無旁貸,澤連科雖然知道,但馬澤帕不熟悉。
帝國的議會是分等級的,從鎮這一級開始就有議院,是村子、社區派代表組建鎮議院,這個議院選幾個代表前往城市組成市議院,由此類推,組成省議院。
而帝國最高的立法機構是國會,分為上議院元老會,和議院。元老會經過了幾次改革,其中三分之一是固定代表,是有開國元勛們的後代組成,比如榮王李素就因為其祖父的原因,在元老院有固定席位,而且因為他的祖父是開國親王,他一票相當於別人三票,只不過他在外,這一席位被他的宗親暫時替代。
三分之二的代表靠選舉產生,其中一半是伯爵以上爵位選出來,另一半是所有伯爵以下有爵位的選出來,一般來說,歷次戰爭中有功的退伍軍官更容易成為代表。
當然,二人真正想要參考的是帝國議院。
帝國議院是由各行省代表組成,但是數額並不固定,有基本代表人數,也有最高額度限制。申京、京津、檳城等帝國直轄城市,是固定的三個或四個代表,各行省不同,一個行省,哪怕人口再少,都有五個代表的資格,在五個代表的前提下,人口每增長一定數額,就可以增加一個名額,但上有封頂,是九個人。
可以說,人口是帝國議院代表分配的最重要參考。
但是馬澤帕和澤連科二人聽完之後,認為不能直接模仿。原因特別簡單,澤連科覺得,馬澤帕控制下的人口是比自己多的,如果以人口定議員人數,肯定是他擔任總統。
於是澤連科提出一個問題,那就是農奴算不算人?如果算,馬澤帕肯定贏,不算,馬澤帕就輸了。
結果馬澤帕也很雞賊,直接表示,如果以人口來確定代表,那就算。如果是他的問題,那就不算了,說明白點,馬澤帕想要用治下的那些農奴為自己在議會的勢力增加力量,但又不想給農奴選舉權。
二人的這一輪博弈,讓澤連科和李素都有些吃驚,馬澤帕這才和維塔斯等人混了多久,在政治上就這麼成熟了。
好在,馬澤帕也不同意簡單的以人口數量來定議員數量,因為他對未來沒有信心。
馬澤帕堅持農奴制,不是因為他覺得農奴制先進,而是船大難調頭,他只是哥薩克中的武林盟主,如果提出廢除農奴制,他這個蓋特曼也就當到頭了。但馬澤帕是真的了解農奴制的弊端的,帝國境內的農奴制隨著當年的外藩改制,已經全部廢除,翻身的農奴為帝國理藩院轄地的經濟發展和西津的崛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而在藏地,厄齊爾的大同政府也早早廢除了農奴制,建國初期,英王李君度橫掃西南土司,西南也不存在這類制度了。
在法國大革命之後,法國三級會議也宣布廢除農奴制。而普魯士和俄國內部因為這個問題也討論的熱火朝天。可以說,在當今的世界,是否廢除農奴制,與一個國家是否能成為強國是直接掛鉤的。
正是因為知道農奴制的弊端,馬澤帕估計,自己對澤連科形成的人口優勢不會持續太久,至少西津帝國這幾十萬勞工和親屬,肯定願意到澤連科手下當工人和富農,而不是願意到他治下當農奴主的。
如果只能贏一時,那這個制度就沒必要爭取了。
雖然二人都不同意,但也想不出其他的辦法,最後還是李素提出了一個新的參考標準——稅。
在帝國的議院選舉中,是否納稅是能否擁有選舉權的基本條件,只有納稅人才有資格選舉和被選舉。雖然建國四十多年,選舉一直在改革,但頂多是把納稅標準降低,比如年限和納稅額,讓更多人參加選舉和被選舉,可選舉權依舊和納稅掛鉤。
當然,近些年來,議院也有人建議,帝國所有成年人都可以有選舉權,但從未有人提,成年人都擁有被選舉權。
而李素自然不是要烏克蘭聯邦學習這類標準,而是提出,各州以人口數量來規定代表人數的同時,參考向中央交稅的額度,定下一個額度,每納多少稅,就可以多一個代表。